再说虹姨,虽然说归这么说,可她却也没有更多的办法。
就像当初她答应嫁给秦未南一样,事情已成定局,现在她说再多都改变不了什么,她只能叮嘱夏月,让她尽快想办法让沈轻瑶回家,然后自己脱身离开。
夏月心里很清楚,这并不实际,但为了让虹姨放心,她还是一口应了下来。
下午,苗苗陪着夏月到镇上逛了一会儿,便把她送去了车站。回到秦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秦未南不在家,夏月估摸他是有事出去了,所以也没有在意,吃过饭便直接回了房。
取了电脑趴在床上看电影,被逗得连连发笑的夏月笑着笑着,居然因为疲惫而脑袋一歪睡了过去。
秦未南回来的时候,听到声音,往床上一看,电脑屏幕上不停地滚动着演职员表,而夏月则趴在床上,脑袋耷在一边,发出沉沉的呼吸声。
脸上冒出几根黑线,秦未南放了东西走到床边,准备将电脑收起来,却不料夏月睡着了胳膊还压着电脑的一角。
秦未南虽然动作很小心,但还是惊醒了本就睡得不沉的夏月。
“累就好好睡觉,这么趴着做什么。”秦未南一边说一边把电脑收起来放好。
夏月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看清秦未南后,这才乏乏的出声:“你回来了。”
“嗯,你累了就赶快好好睡觉,明天带你去个地方!”
秦未南边说,边走向卫生间。
“去哪儿啊?”
听到他的话,夏月连忙反问,而疑惑之余,连睡意也瞬间少了一半,只是话音落下的时候,秦未南已经消失在卫生间的门口。
为了问个清楚,夏月硬是等到他洗漱完出来上了床,又继续追问。
“你刚刚说明天要带我去个地方,是要去哪里呀?”
秦未南瞅了她一眼,轻呵一声:“这么半天没睡,就为了等着问我这个?”
“是啊!”夏月老实回答。
“就是带你出去转转。”秦未南说。
“那总有个地名吧!”
“南山!”
“南山?”夏月眨眨眼,“我们要去爬山啊?”
“你要想爬上去的话我不介意,我会开车到山顶等你。”
夏月忍不住“噗”了一声,撅嘴:“有车不坐是傻子!”
虽然南山不是什么名胜风景之地,只是市郊的一座山,因为地势高,能俯瞰整个明海市半岛,所以被打造成了一处观景之地。
而山顶除了观景之外,还有只有南山才有的醉酒鸡之类的美食,故而十分受游人青睐。
夏月也不是没有去过,但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秦未南主动提出带她同去的关系,她竟然很是期待,甚至窃喜了好久才再次睡去。
第二天吃过早饭,秦未南就带着夏月出发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车总算到了山脚,接着又沿山七弯八拐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到达山顶。
中午两人去吃了有名的醉酒鸡,夏月辣得大汗淋漓,却还连声叫爽。而吃饭的全程,秦未南给她递的纸巾是一张接着一张。
山上有很多农家乐,而几乎每家农家乐都有一片自己的果园。于是吃过午饭,两人稍作休息后,便去了农家乐摘荔枝。
要说南山夏月来过,可是到果园摘荔枝她却是第一次。
两人顶着日头在果园里穿了半晌,一圈下来,竟是装了满满一篮子。且为了解馋,她还就地在剥壳吃了起来。
傍晚时分,太阳西落,秦未南特地带她去看了日落,眼看天色渐晚,夏月忍不住催他下山,可是秦未南却只是笑笑,说:“知道南山最美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吗?”
夏月本来只当他是没事所以才带自己来转转,并没有想太多,于是摇了摇头。
“晚上的夜景!”秦未南笑着向她解释。
事实上,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
尽管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因为程俊舟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如果有一天,叶清宁能够回应他的感情,他要带她到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南山。
秦未南并不理解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于是程俊舟又告诉他,也许他不能带她看遍整个世界,但至少,可以带她到这个城市的最高处,让她看看,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中,有那么多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却偏偏和她相遇。
那时候秦未南还没有过这种概念,也没有想过谁会和自己擦肩而过,又会遇到谁。
但是他和夏月的关系公开后,他却忽然的有了这样的想法。
他不敢深想这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他只想在自己有这样念头的时候,把它付诸成行动。
所以,他带她来了!
他没有告诉夏月这些,夏月也并不知道,只是听他这么一说,忽的恍悟:“对哦,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她一心只想着回家,结果却没想起这个来。
夜色尽至,两人吃过晚饭便去了观景台。
找了个靠边的位置,正好可以将明海市半岛一览无余。
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明海市的建筑倚山而建,从上到下,极富层次美感。再缀上五彩斑斓的霓虹,使得夜景显得格外特别。
点点星火倒映在宽阔的江面上,与星空连为一体。夜风拂过时,夏月甚至能清楚的看到水面的波光浮动。
不是没有见过,也不是不清楚这个城市的美不胜收,可是因为身边的人,心情和感觉都变得特别不一样。
秦未南和曹念念?汗……完全是两个概念,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而心里想着,夏月更是忍不住赞道:“比以前更漂亮了……”
“是啊……”秦未南附和。
事实上在他心里,也和夏月一样。
他也来过,但每次都是陪高玄宇他们过来。不过他们来的主要原因是吃,看夜景只是顺便。
可即便如此,秦未南还是清楚的感觉得到,这一次的心情和以前相比完全不同。
山风吹来,夏月长长的吐了口气,情不自禁的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这迷人的夜色一般。
抬眼望向天际,朗朗星空,明天又将是明媚的一天。
*
第二天上班,夏月因为前一天晚上和秦未南回到家太晚的关系,睡眠严重不足,所以整个上午,她都哈欠连天。
在她第N个哈欠结束后,邻座的徐琳忽然探过头来,一脸贼笑的说:“喂,昨晚干嘛了?今天一上午就光看你打哈欠了。我说,你跟你家那位晚上就不能节制点,影响工作,你这是作死的节奏啊!”
夏月眨眨沉重的双眼,扭过头看她。
“你可不要胡说八道啊,我跟未南根本没有——”夏月听出她话里的深意,一时着急,差点就把没有发生关系的话说了出来。
“没有什么?”徐琳继续贼笑,“不会是没有过瘾吧?”
夏月翻了个白眼,瞪她:“你好歹是个未婚人士,就不能有点节操吗?”
“喂,我怎么没节操了?我说什么了?我只是关心你,觉得你跟秦总呢不要老是玩什么推拿游戏,你理解成什么了?”
徐琳辩解,夏月无语,干脆收回目光不再理她。
不过过了一会儿,又听她的声音传来。
“对了轻瑶,最近有个出差的活,主管正在考虑让谁去。要是回头我不幸中奖,你能不能代替我去呀?”
“为什么呀?”夏月本能的反问。
“嘿嘿,你看,你有婚姻有爱情的滋润,我这单身一族,不也得为个人大事考虑考虑么。”徐琳“嘿嘿”一笑,话也很有内容。
“怎么,恋爱了?”夏月挑眉问她。
徐琳羞涩一笑,算是默认了。
“啧啧,那可真是要好好恭喜你,总算是有人收你了,这到底是哪家公子做的好事啊!”
“去去去!”
两人就这样趁空闲相互调侃了几句,最后徐琳便又言归正传。
“那就这样说定了啊,要到时候我真不幸中了,你就代我去!”
“定什么呀,办公室这么多人,没那么好运就正好是你吧?”她当然是不想出差的。
“以防万一嘛!”
“那我不想去怎么办?”
“别呀,出差也是工作考察的一部份,后面甚至会关系到培训啊晋升啊之类的。”
什么培训晋升,夏月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但面对徐琳的央求,她只好先答应下来,心里却并不相信真的有那么倒霉,正好就会安排她去。
不过想归想,下午在主管宣布这事儿的时候,居然真的把出差的事指派给了徐琳。
徐琳连忙找了借口推脱,最后直接把夏月推到事件之前。
“主管,我最近家里真的有事走不开,所以,要不让轻瑶代我去吧!”
陈主管原本并不同意,但徐琳将理由说得半真半假,陈主管被说得烦了,也不想再听,于是便答应了她。
而除了夏月,其她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安排,所以最后,夏月便只能硬着头皮扛下了这个徐琳所谓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为了你的爱情,我做了多大的牺牲,回头你可要好好感谢我!”
“没问题没问题,等我结婚的时候,你来给我做伴娘!”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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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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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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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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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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