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用瞬间移动的超能力回到自己家中以后,就舒舒服服的躺在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惬意了,太想念自己的沙发了那时候装修家的时候,他专门挑了一个特别舒服的沙发,因为他平时就喜欢呆在沙发上。
他躺在沙发上以后,觉得整个世界都清静了,而且他也已经很满足了,她在家里自言自语的说道:“不得不说,这瞬间移动的超能力还真是挺实用的。”
他正在家里开心的,他自然不知道白胡子在医馆中在担心着什么事情,他也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还会有魔族的存在,她以为就只有神农一族呢。
他躺在沙发上以后就给自己啊,倒了一杯茶,正准备惬意的过完今天的剩下的日子,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今天早上起来,他就去寻找白胡子,找了整整一上午。
林青又想到自己在医馆中又经历了一场大的磨难,差点没有走火入魔,差点没有把命给搭进去,他现在身心疲惫,觉得自己的骨头都酥了,站都站不起来腿都软了。
他就想要洗个澡在家里休息一下,然后明天一早去上班。
他讲完了这些以后就猛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然后向浴室走去,他准备要去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下。
林青觉得这两天他经历的事情差不多都可以,跟以前自己在训练营的时候相比较了。
以前他在特种兵训练营的时候,整天都是挑战极限的运动,他们训练的都是挑战自己体力的项目。
林青不知道其实金戒指选择它,还有另一种原因是因为林靖是特种兵出身,所以他的体力比常人大很多,以前金戒指在选择主人的时候,他有考虑过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医生,可是如果单单只是医生的话,根本承受不住他这么大的能量。
金戒指虽然不满足于只做一个小小的戒指,可是他依然记得神农老祖的忠告,所以他自己也在努力的克制住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心魔。
它那时候选择林青是因为他不但从小精通医术,对那些草药和配方还有,治疗的方法过目不忘,这是他从小的天赋,而且林青有异于常人的体力,如果单单选择一个医生的话,很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林青洗完澡以后,披着浴巾拿着毛巾擦着自己的头发,出来了,她头发湿漉漉的,不得不说,林青的身材特别好,简直堪称完美,如果是任何一个少女见了,都会忍不住喷鼻血的那种。
他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诱惑,还好他家里没别人,如果有女人在的话,一定忍不住把他扑倒。
林青自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还有这样的魅力,然后她吹完头发以后就躺在自己又大又软的床上睡觉了。
他是一睡就是睡到了第2天早上,第2天早上他睡到自然醒,她觉得睡一觉实在是太好了,他现在觉得精力充沛,而且精神特别好,体力也恢复了以前的样子,身上也没有那么疲惫了。
他看了一下闹钟,现在大概是早上7:00左右,她8:00就要上班了,所以他现在要马上起床收拾一下,他就生了一个懒腰,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林青特别喜欢现在的生活,这跟以前他在做雇佣兵的时候大不相同,以前做雇佣兵的时候整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甚至有时候连觉都不敢睡,因为害怕有仇家在找上门来报仇,而且每天有那么多强度的训练,他根本没有时间过这么惬意的生活。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他回到了国内,她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他学会了享受生活,以前他在做杀手的时候,说实话有一些冷酷,他没有娱乐活动,也没有朋友根本不知道每天要需要做什么,就算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也是整天在训练场上呆着,根本就不知道要去干什么,他差不多已经脱离了这个社会了。
林青每次一想到自己以前在特种兵的时候,就觉得那时候,虽然每天过得都很充实,他也不觉得累,因为他从小就是这样训练过来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累他的体力令人惊讶,可是他觉得以前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于乏味了,每天都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他觉得自己过的是普通人的生活,他在享受这个社会。
他说试完以后穿了一个比较休闲的衣服,其实林靖他并不喜欢穿西装,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没有穿过那么正式的衣服,而且以前在训练的时候穿这么正式的衣服也不好伸展,如果穿休闲的衣服就比较随意了。
他穿上了一个很休闲的鞋子,看起来很像一个大学生的样子。其实林青以前在那个医院上班的时候,里面的男医生从来没有一个像他这样的,穿的特别随意,因为医生在这个社会群体的人看来是一个比较正式的职业,所以他们一般穿的都像精灵一样的样子,可是林青并不喜欢舒服,他觉得那样实在是太过于局限了,所以他就穿自己喜欢穿的衣服。
现在那个三甲医院的院长,因为他侄子的原因不让他在那儿上班了,而且他根本就不想干了,所以就干脆辞职了,他现在虽然瘦了,姜曼的诊所,可是他并不敢每天都去啊,因为如果他每天都去的话,就有那么多疑难杂症很容易引人注目,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隐藏在社会中不被那些找他报仇的人给发现了,保护自己的安全。
收拾完以后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了,他以前可能是上班上习惯了吧,他突然想到医院他现在是去不了的,而且他已经辞职了。
他坐在沙发上正无聊的发呆,然后突然间有电话打了进来,他一看正是三甲医院的院长那个开除他的人给他穿小鞋的人。
林青不知道到为什么这个小人又打电话给自己,可是既然他已经打了过来,就没有不接的道理,他就等了一会儿,准备吊一下他的胃口,谁让他以前给自己穿小鞋,可是他看到手机在不停的震动,就没有办法了,于是就接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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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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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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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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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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