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了东西李宁儿问向晚清:“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没什么可做的你就休息,不用管我。”向晚清准备回去休息一会,李宁儿没事做,才拉着向晚清留在她房间里面陪着她,结果陪着陪着向晚清还没有休息,她反倒先睡着了。
看李宁儿睡着了,向晚清起身从床上起来,她这么大的一个肚子,李宁儿睡觉也不老实,她还是不要大意的好,万一宁儿不老实给她一下,她可要遭殃了。
向晚清这么想,就不敢在床上躺着,于是起身从床上下来了。
下了床她没事做,就在房间里面转悠了一会,原本是无意中转悠一下,却没想到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东西。
李宁儿喜欢画画,向晚清早就知道,但素描还是少见。
看到有素面的纸张放在床下,还是很厚的一打,向晚清很好奇的走了过去,在下面把那些纸张哪里起来,一打有很多了,一开始只看见了上面没有用过的,本来打算送回去,结果正送回去,在里面看见了有用过的素描纸。
既然是用过的,就一定是素描了什么人。
好奇心驱使,向晚清就看了一眼,看到上面的人愣了一下,跟着向晚清去看床上的人,皱了皱眉,把那些纸又送了回去。
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看了一会,向晚清转身去了外面,关上了门,向晚清在门外站着,握着栏杆朝着下面看着。
她其实不爱动,怀了孕之后就越来越懒了。
但就这样的一个动作,也把心姨给吓得不轻,脸都白了。
“夫人,你不要乱动,我上去。”心姨说着已经从下面走了上来,向晚清看着心姨,满脸好笑:“心姨,我没事,我只是不想下去,朝着下面看看,不会有事的,我有分寸。”
“夫人,你是有分寸,但什么事情不是有个万一么?小心一点总归是好的。”心姨苦口婆心的叮嘱,向晚清知道心姨是关心她,她也不说什么,反倒是问起心姨的一些事情,关于心姨家里的。
心姨叹了口气说:“我年轻的时候在我们家里很不懂事,属于心高气傲的那种姑娘,我家里给我介绍了不少人,可我就是不愿意,后来就耽误了,结果就一辈子没结婚。”
向晚清跟着心姨从楼上下去,一边走一边听心姨和他说话,就问:“那你有没有后悔过,那时候找个人结婚。”
“后什么悔啊,我都这把年纪了,有个安身的地方就行了,我对男女的事情不感兴趣,也不喜欢什么婚姻,真要是有缘分,就算进了棺材也来得及,真要是冤家对头,一辈子又能怎么样,吵吵闹闹的我也不愿意。”
向晚清到了楼下,去到沙发上面坐下,舒了一口气:“可是人总要找个伴吧,一个人多孤独,如果两个人日子是不是很好打发?”
心姨听到向晚清这么些话不由得笑了:“夫人,找伴都是破罐子破摔的法子,我倒不是说不应该找个伴,但是你这么年轻,就有这种想法,可见经历过很多的事情。”
心姨欲言又止。
向晚清拿了个沙发的垫子,放到身后看着心姨,她很想听听心姨这个没有什么家庭背景的人,对人生的感悟和看法,或许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心姨沉默了一会:“在我看来找个人随便的嫁了,为的只是吃穿度日,不如不嫁,我年轻的时候我母亲和我说,我就是太挑剔了,书看的太多了,学了一些洋墨水,就以为自己与常人不一样了。
可我总觉得,人这一生入飞花落叶,从萌芽到落叶,最后只是一抷黄土,与那些飞花落叶没什么不同。
而更为相似的地方是,人要有辉煌的一刻,花也要有灿烂的时光,当着也都渐渐褪色,那人生就走到了尽头。
既然尘归尘土归土,到最后什么都没有。
人生短短几十年,如果不能随心所欲的去把握,那这一生还有什么意义。
婚姻或许是女人的摇篮,第二个生命轮回,可是第一个出生的轮回宿命我们没有办法决定,死亡的宿命我们也不能预料,难道这个过往还不能把握么?
如果这个人生,只有三天,第一天是父母给予的,第三天是上天安排的,那中间的第二天为什么不留给自己。
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
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朝夕我想自己留下。”
向晚清发呆的注视着心姨:“心姨你读多少年书?”
“书我看过很多,从五六岁的时候就在看,多少年我也不记得了。”心意回答。
“那你家里不给你读书么?”
“那样一个年代,战火纷飞,哪里有什么读书的日子,我家里的条件也不好,还在乡下的祖屋里面,能吃饱饭都知足了,哪里有钱去读书。”
“可是你才四五十岁。”那样的时候和父母一样的年代,那么穷么?
向晚清没经历过乡下的那个时期,她确实不知道乡下的穷是个什么程度。
心姨笑了笑:“我家里都是吃不上饭的,我每天都上山去弄一些果子,才不至于饿死。”
“那你怎么还能读书?”
“说起读书,也是一种缘份,我记得我那时候经常跑去一个老先生的家里去,在他家的门口偷偷张望,我看他总是手里握着一本书,在哪里看,摇头晃脑的,我开始就是好奇,听人说那是个大地主家里的少爷,因为以前的一些事情,被流放到我们村子里面,都说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箱子一箱子的破书。
多少人都觉得那些书不是什么有用的东西,但我就是好奇,那个老先生,为什么看书的时候摇头,于是我就背着父母每天偷偷去看。
结果不多久就被发现了,他问我为什么站在门口看,还问我是不是饿了。
我当时就说好奇,后来他问我认不认字,我说不认识,他就带着我进去,手把手的教给我识字,我才会写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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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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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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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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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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