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耀眼的手电筒光芒下,女孩的衣服单薄破旧,头发凌乱,眸子却清澈透亮,像是满天星辰都住进了里面。
齐夜翎却倔强劲儿上来了,转头不语。
一想到他就是这样的倔脾气,到后来就成了个心志坚定到近乎变态的人,齐月语就一阵心塞。
突然他把自己的被子扯出来盖在齐月语的肩膀上,低眸的脸似有阵阵红晕。
“咕咕——”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传了出来,齐月语禁不住笑出了声来;“咕咕——”轮到她肚子饿了,齐月语顿时笑得更加没心没肺了,惹得齐夜翎嘴角也扬起了淡淡微笑。
齐月语发现,在她前世的记忆当中,几乎就没见过齐夜翎笑,现在的他像和煦的春风般暖人心脾。他应该这样多笑笑,这样以后才不会变得这么阴暗凶狠。
齐月语放下被子,盖在他身上,起身就往外走:“等着,我给你去偷点好吃的。”
随后离开了现场,一个时辰后又回来了,她不仅衣服干了,还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整只烧鸡放在齐夜翎的面前。
原来是她之前偷偷跑去主管厨房的时候,正好看到有两个宫人在偷偷摸摸烤鸡吃,于是装神弄鬼了一番,就把人吓跑了,成功得到了这只刚烤好的鸡带回来。
看到齐夜翎一直没有睡,她奇怪地问道:“怎么不好好休息?”
齐夜翎抱着膝盖,目光一直盯着油光可鉴的烧鸡:“等你。”
虽然惜字如金,但这句“等你”还是戳中了她的心灵深处。
齐月语撕下鸡腿递给他:“吃吧。”
其实她发现,这孩子的本性也不坏嘛,只要她好好教导,肯定不会让他变成以后那个大变态的!想到这,齐月语便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负责照顾他们的宫女每天只送来一顿饭,还是馊的。
之后几天齐月语都会经常去厨房偷东西吃,也会时不时跑过来找齐夜翎,带给他好吃的。
她又从自己的空间里把以前收集到的各种书籍拿出来教导他学习,而且还教他练功。
最让齐月语满意的是,齐夜翎特别聪明。他经常能够举一反三,一教就会,根本不需要多费口舌,而且好几次都会主动帮她偷吃的。
两个小孩偷东西的本事越来越娴熟,那些宫人们根本抓不着。
这天,齐夜翎把《百家争鸣》还给齐月语,追问:“皇姐,历史上真的有这么多有志之士提出各自各有的治国理念吗?”
“当然。”齐月语一脸自豪地看着他。“你若是君主,你所想采用的是哪个主张?”
齐夜翎想了想:“法家,以法治理天下,赏罚分明,更有利于国家的生存;且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家一视同仁。”
齐月语一掌拍他脑袋上:“臭小孩!”
这也不是她第一次打他,每次她不同意他的说法,都会这么做。
小男孩捂着脑袋,似乎有所不悦她的暴力举动。
齐月语瞪了他一眼,对他说道:“以法治理天下是好,但是过于严苛的刑法是不利国家发展的。你就看书中的秦朝,在战乱时期是采用以法治天下,国家实力上升了,但是到了秦始皇时期,他却变本加厉,这时候的法治已经变了样了。”
齐月语头头是道的讲解,似乎有些说动他,“相反孔子的儒家,以仁政为主,就能万事为百姓设想,以百姓为主,这样的国家就能发展更为繁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惨淡的阳光落进光秃秃的屋子里,在两人的肩膀上撒下一片明澈。
两个小小的肩膀轻轻靠着,齐月语的声音柔和低沉,极有耐心。
齐夜翎听到她那番话后,心里很是诧异她一位女子竟然会说出如此独到的见解,也是不住地点头表示赞同:“我知道了,皇姐,是我不好,不应该把事情想得太过于片面,我应该多方面去思考的。”
他在阳光底下认真的模样稚嫩,齐月语忍不住揉了揉,“这才是好孩子。”
目光不觉地被庭院那棵樱花树所吸引,那是齐月语为防止尸体被发现,和齐夜翎一起种的。如今春去秋来,樱花飘落的翩翩花瓣,好不美丽。
可在两个小孩心中,却是阴影般的存在,时刻地提醒他们,这里埋着他们丑恶的过去,留下他们难以洗去的污点。
齐月语还是走到了那里,“你后悔吗?”齐月语突然的一句,让男孩不免有些发愣。
“不悔。”即使在回到那个黑暗的日子,他都不后悔错杀了她。是那天起他知道了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得变得强大,甚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另外如果不是那个意外,他有如何能遇见他生命中的那颗太阳。
齐月语当然没有发现男孩一直以温柔的眼眸望着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只是觉得他怎么会不后悔杀人呢?甚至有点生气,告诉他人要心怀善意,却改变不了他固有的执念。
“你答应我,你以后决不能再像这样杀人了,能不用拳头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暴力。”见她如此郑重诚恳,齐夜翎毅然地点了点头。
齐月语默默地合十祈祷。
而齐夜翎只是默默地看着女孩的侧脸,若有所思地思考着。
“你不祷告吗?”
“我不信命,不信天,我只信自己。”齐夜翎的话顿时引起她的反感,似乎是看出她的不悦,“我也信你。”
她终于满意地笑了。
“你祷告的是什么?”见她笑得这样温柔,齐夜翎不免好奇的问道。
“我希望你能对我好,希望我们能摆脱这种命如草芥的生活。”
看着她亮晶晶的眸子,齐夜翎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着:“我齐夜翎,永永远远都会对齐月语好!”说着,拿出那支他视为珍宝的玉簪,递到齐月语面前。
“皇姐,你还记得你当初是如何将它修好递给我吗?”
当然,那时齐月语可是连夜把它镶好,上面的几颗碎珠子还是她压箱底拿出来的。
玉簪上似乎还闪耀的丝丝点点的红,提醒着二人不堪的过往。“我想将这个给你,母妃在世时说过,玉簪是要给自己最珍惜之人的,如今你就是我最珍惜的人。”
珍惜?如今的二人是同一个命运了。
冷宫的日子一天天的过下去,虽然清苦,但是他们两个人过得很开心,不过齐月语还是担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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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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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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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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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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