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将门嫡女>第一百二十七章 赴宴
  沈玉阑一路回了自己的院子,面色有些阴沉。

  金荷见了,便是问她怎么了。

  沈玉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无奈一笑:“其实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是一时不能接受罢了。缓缓就好了。”

  金荷猜了猜,最后试探道:“是太太还是李姨娘?”

  沈玉阑顿了顿,还是说了:“是李姨娘。我昨儿不是将我调查出来的清单给了她。原本是她该誊抄一下的。可是今儿递给我爹的时候,她是原封不动呈上去的。”

  想到当时的情景,沈玉阑心头多少又有些不舒服,想了想便是又按捺下去。觉得其实也没必要计较——反正她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天了不是么。

  金荷闻言也是蹙起眉头来,随后轻哼一声:“李姨娘如今翅膀硬了,是要打算自己翻身做主了。”

  “嗯。”沈玉阑应了一声:“意料之中的事情。李氏是个聪明人,之前一直肯乖乖听话,是知道这个家里没有她的地位。我爹纵然看重她,却也不会真多在乎她。如今有了竞哥儿,李氏怕是觉得她的地位稳固了。也是,作为竞哥儿的生母,只要不作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那么就没人会动她。”

  “不过,姨夫看到了,也不知道会怎么想。”金荷多少有些担忧。

  沈玉阑摇摇头:“爹那头倒是不担心。太太当时看我的眼神——”

  之前李氏若是和他们算是一条船上的,那么现在,李氏就算是正式脱离出去了——至少是不愿意在给她当枪手了。

  沈玉阑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李氏这种作为。就是……有点儿意难平。

  好在,也不是什么大事。

  沈玉阑不怕郭氏对她怎么样,也不在乎郭氏是不是仇恨她。横竖——本来也是她的终身大事,她插手也没什么不对的。

  金荷似乎看出沈玉阑的意难平,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劝了一句:“别再想这些有的没的,都是小事儿。横竖你本来也不打算在里头选夫婿。如今只要常俞那边请了人过来提亲,出嫁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到时候,嫁过去常家,日子自然也就会舒心许多了。至少,不会像是在沈家这样,诸多烦心的事情。

  沈玉阑看着金荷这样,笑了笑不做声——其实她心里明白,真嫁过去了常家,未必就能如同金荷想象的那样顺心。常三太太,看上去可不大好相处,好在不是生母。只是嫡母罢了,面子上过得去也就是了。再有就是常家的人她大多熟悉,至少不会再陌生,融入进去也容易得多。

  当然,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常俞——她和常俞之间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所以更不会如同一般夫妻那样,还有一个磨合期。

  想到这个,沈玉阑觉得阴霾的心情总算又好了许多。也不再去想些不愉快的。三言两语的将话题岔开来,和金荷说笑了一回,然后就各自的睡去了。

  结果第二日沈玉阑就收到了帖子——是和顺郡王府送来的。以和顺郡王妃的名义下的帖子,说是赏花。这段时间已经是秋天,自然也没什么花了。所以赏花是有点儿牵强。

  不过沈玉阑相信,凭借着和顺郡王府的能力。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也能办一场热热闹闹的赏花宴会的。

  在看帖子的时候,沈玉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顾蒙的那一句话来——

  顿时觉得。这个赏花宴,应该是顾蒙的主意。不过,由此也能看出,顾蒙在和顺王府的地位,着实是小霸王小祖宗的存在了。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程度,实在是叫人有些咂舌。

  沈玉阑突然觉得——人和人还真是不能比。一样都身份尊贵的王公贵族之后,可是齐宇舟的待遇,和顾蒙的待遇,简直是天差地别。

  沈玉阑觉得自己有些理解齐宇舟的不平和怨恨了。换做是她,她也觉得心里很难平衡。

  沈玉阑这张请帖是单独的,邀请的是她和金荷。对于对方将金荷都考虑进去的缜密和体贴,她觉得实在是让人很舒心——

  一直以来,金荷的地位都是很尴尬的。明明混迹在京城贵族圈子里,可是谁也没有正眼看过金荷。更别说这样郑重其事的下帖子邀请金荷了。

  不得不说,真的考虑得很是周详。这让她一下子想起了和顺郡王妃来:看上去完全就是个好相处的人。

  不过,也可能是作假——在这样的圈子里,大家都学会了顶着面具。

  不过即便是作假,沈玉阑也能看出金荷的欢喜——金荷嘴上不说,可是实际上是很在乎这些的。如今,这样一张帖子,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儿,可仍是足以让金荷觉得欢喜异常。

  看着金荷喜不自胜,高高翘起的唇角,沈玉阑觉得那句“不去吧”像是堵在了喉咙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最后沈玉阑叹了一口气——如今这样,那也就去吧。哪怕是为了金荷的欢喜,也应该去的。

  赏花的时间就是第二日,一般来说是不该这样匆忙的。不过想到顾蒙,沈玉阑也就没再大惊小怪了。

  同时被邀请的,还有郭氏和沈玉珊。至于还有些其他什么人,她也就不知道了。不过也不在意——谁去也没什么差别,她是打算真去赏赏花逛逛园子就算了的。

  要赴宴,自然要挑衣服和首饰。沈玉阑是不在意这些的,可是这次,一直对此不太热衷的金荷却是一反常态,那副兴高采烈做着准备的样子,让人看了竟是有些心酸。

  沈玉阑决定,这一次让金荷好好出一回风头——衣裳选了最好看的。首饰也是选了最好的。最后沈玉阑让莲芯给金荷好好的画了个妆容:莲芯的手艺,总算有派上用场的时候了。所以莲芯这一次几乎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当一切妥当的时候,沈玉阑只觉得有些判若两人了。平日里的金荷,和今日的金荷,分明就是两个人。

  看着金荷面带娇羞的样子,沈玉阑忽然就觉得,不知不觉,金荷已经从那个面带稚气的少女,长了一朵亭亭玉立,含苞待放芙蓉。

  沈玉阑不由得赞叹了一声。

  金荷面上倏地浮起了两朵红云来。像是白皙的玉面上,轻轻描上去淡淡的桃花粉。

  金荷这样一打扮,几乎立刻就让所有人都狠狠的惊艳了一回。尤其是沈玉珊——沈玉珊自然也是精心打扮过的。可是却还是被金荷抢了风头。

  沈玉阑觉得,这是品味的问题——沈玉珊小小年纪,打扮起来总是朝着雍容华贵精光闪闪的方向去。可是金荷却只是在原本的基础上突出了她原本就有风采。

  天然的美,和看腻了的华贵,沈玉阑觉得,大约是个人就会选择前者。不是有句话说,贵自天然么?太多的装饰,反而破坏了那股自然。

  沈玉珊气得咬牙切齿,故意趁着沈玉阑走开的时候,走到金荷跟前,咬牙切齿的咒骂了一句:“狐媚子。”

  金荷有些难堪的低下头去,不声不响。

  沈玉珊也觉得没趣儿,又怕沈玉阑回来找麻烦,只得走开。

  金荷目光微微闪烁——不难看出其中的自卑和难过。但是这一切在沈玉阑回来的时候,都消失不见恢复了常态,仿佛什么都没有过。

  沈玉阑自然也无从得知这一切,仍是笑盈盈的拉着金荷说话。

  和顺王府倒是和别家不同——一般来说,京城里的权贵们,都是喜欢将自己的宅子装扮得金碧辉煌,大气开阔。而和顺王府,却有一种来自于江南水乡的婉约秀美。

  沈玉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她觉得,这种园子更让人觉得有灵气一些。不管是曲水流觞,还是回廊小亭,都让人觉得有趣又清新。加上精心打理的植物,看了不舒心都难。

  刚过二门,顾蒙就迎了上来,也不知道是特意等在那儿的,还真是凑巧。

  顾蒙的态度十分热情:“母亲一早就吩咐我在此等候沈伯母和三位妹妹了。”

  沈玉阑微微一笑,随着沈玉珊等人一起行了个礼,然后就默不作声的往沈玉珊身后站了站。她是没打算出风头的,今儿来,就是为了金荷能开心。

  金荷显然是当真的——她注意道,顾蒙说的是三位,而不是两位。很显然,顾蒙注意到她的。仅仅是这一点,就让金荷觉得异常欢喜。

  沈玉阑看着金荷灿然一笑的欢喜样子,心里微微有些难过。她自然是知道金荷为什么这样高兴。正因为知道,才替金荷心酸。

  她不是金荷,她体会不到金荷的难处和心理,但是她知道肯定是不好受的。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易为了一个陌生人一句话就欢喜成这样。

  沈玉阑忽然觉得有些自责。觉得自己忽视了金荷。

  正当沈玉阑沉浸在这种想法里的时候,忽然听见顾蒙的声音:“玉阑妹妹,你怎么不说话?可是我招待不周了?”

  沈玉阑只觉得背脊一寒,抬起头来正好对上了顾蒙含笑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顾蒙的眼睛后,她更觉得有些发冷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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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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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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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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