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阑至今想起郭建宇那副嘴脸便是心头起火,当下便是竖起眉来冷哼道:“以后见他一次打一次!”
不过好在事情在沈峻之的处理下,郭家那边再没有什么动静了。事情就算是这么遮过去了。谁也没再计较什么。
接下来一段时间沈玉阑也没心思去做别的,连门也不肯出了。
等到二月二龙抬头的那日,沈玉阑得了一封信,竟是常俞的。打开一看,沈玉阑顿时傻了——信上常俞只说今日他就离开京城了,让她不必去送,等到回来的时候,再一处聚聚就行了。还让她好好的学医别偷懒。
信的最后,又加上一句:若是有需要帮忙的时候,去之前的医馆寻他二哥。
随信送来的还有一个匣子,可是沈玉阑却是没功夫去看,只是在看完信后几乎是立刻就将信纸攥紧了,起身就往外跑——不管如何,她是要去送常俞一程的。
一旁伺候的莲芯和紫苏吓了一跳,忙不迭的也是扔下手里的活计跟上去。
林妈妈刚从外头进来,险些被沈玉阑撞了,也是唬了一大跳:“大小姐这是怎么了。”
沈玉阑也顾不得答话,只匆匆丢下一句:“城门口。”
藿香刚才在外头伺候,此时没头没脑听见这一句,倒是猛然回过神来,忙喊道:“大小姐别慌,先让小厮去打听打听。再让门房上备车。”
沈玉阑这才回过神来,住了脚步点点头沉声吩咐:“好,就照着藿香说的去做。”
只是虽然脚步慢下来了,可是却还是焦灼无比,走得飞快。
藿香只得一溜儿小跑的去门房上吩咐了。
好在沈家和常家离得并不远,小厮骑着马倒是很快打探到了:“听说是跟着一个商队走的,如今也不知道出城没有。”
沈玉阑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也不坐车了,只吩咐门房:“准备马吧。”
几个丫头都是吓住了:“大小姐没学过骑马,如何敢——”
沈玉阑其实是学过骑马的,不过,却是并不纯熟。而且也不是用这个身子学的——那时候,不过是让人牵着马在马场里溜达罢了,也不敢跑快了。不过,她却是着实不愿意就这么让常俞离开京城——
门房上却仍是迟疑不敢照办——准备马屁容易,可若是出了事儿,谁兜着?怕是谁也兜不起。沈峻之对沈玉阑看得跟眼珠子似的,若是沈玉阑有个三长两短,那沈峻之还能轻饶了他们?
沈玉阑心中焦灼,自然语气也很是不好,“快去准备,否则立刻就将你们赶出沈家!”
门房上却还是不肯:“大小姐也该体谅我们的难处才是。”
沈玉阑气急而笑:“好,好,你们不去,我自己去。”说着就提起裙子径直朝着马厩跑去。
马厩里养着的几匹马儿里,就属沈峻之平日里骑的马脚程最好。沈玉阑也不看另外几匹,直接就将那马牵了出来,然后一跃而上。
好在那马儿是沈峻之从小养的,脾性温和,加上沈玉阑平日里没事儿也来看过好几回,倒是认得人,没有受惊。打了个响鼻后便是稳稳当当的站住了。
沈玉阑坐好之后,直接就就驾着马往大门口跑去——一路自然也没人敢拦着。一是被沈玉阑怒气冲冲的样子吓住,二是怕自己被马儿撞了。
沈玉阑这么骑马冲了出去,剩下几个丫头都是傻眼了——谁也不会骑马啊,怎么办?
最后还是莲芯,咬咬牙上了另外一匹马儿:“我以前学过,我去追。你们让王叔驾车跟上来!”毕竟不管怎么样,总是不能让沈玉阑一个人出门的。
沈玉阑一开始倒是也不敢骑得太快——一是怕自己撞了人,二来也是怕自己摔下去,毕竟是在庭院里,也不敢放开了。
不过一出了大门,自己找到了感觉后,沈玉阑就咬咬牙加快了速度。
好在这片儿地方都是达官贵人的住处,所以倒是也没什么人群,一路上倒也是有惊无险。等到上了大道,沈玉阑自然也就将速度减下来了。纵然心情焦急却也无可奈何——大道上是不许纵马狂奔的。
如此一来,莲芯也就慢慢的追了上来的。只是两个姑娘这么骑马走来,自然是让人不禁侧目的。路人都是议论纷纷:“这是谁家的姑娘?”
一路到了城门口,沈玉阑跳下马去,按捺住心底的焦躁,笑着问城门口的守卫:“请问这位大叔瞧没瞧见一个商队出城?”
那守卫看沈玉阑身上穿戴就知道对方必然不是什么平头百姓,当下也不敢敷衍,忙恭敬道:“这位小姐,刚才过去了一个商队,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姐要找的。刚出城不到一刻钟。他们走得慢,小姐若是骑马去追,还是能追上的。不过我听那意思,他们是要去十里外的渡口乘船的。若是他们走得快,怕是就追不上了。”
沈玉阑心头更是着急起来,当下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一角碎银子,扔给了守卫:“多谢大叔了。”
当下也不敢再耽搁,忙不迭的就又上马追出城去。
出了城,自然也就敢纵马跑起来了,沈玉阑压下心头的害怕,风驰电掣一般的顺着官道一直追上去。
莲芯在后头,只觉得吓得厉害——既是怕沈玉阑出事儿,也是受不了这样的速度,总觉得自己是要掉下马去了。
骑了足足有半个时辰,沈玉阑总算是看见了前面隐隐约约的马队,顿时心中一喜,忙又轻轻拍了拍马儿:“快,快跑。”
等到沈玉阑彻底追上的时候,已经是到了运河边上了。马队几乎已经都上了船,差不多就要开船离开了。
沈玉阑也顾不得许多,骑在马背上就大声喊常俞的名字。
然而却是一直都没有动静——沈玉阑心中焦急,一遍遍的大喊。直到嗓子都喊得疼了,才听见一声回应:“玉阑!”
接着就看见常俞站在船头上拼命朝着她挥手。常俞的声音里,充满了惊喜。
沈玉阑自然也是无比的欣喜——当下也是拼命的挥手,“常俞常俞。”
常俞只大喊道:“我下不去,船马上就开了。你快回去吧?怎么只你一个人?”
沈玉阑迎着风瞧着常俞,只觉得仿佛他又清瘦了一些,心里难受,不过嘴上却仍是欢喜的继续喊道:“我来送送你!”说着又有些气恼,便是气鼓鼓道:“你这个混蛋,怎么的也不知道早些告诉我?若是没赶上错过了怎么办?”
常俞却仍只是喊道:“好了,快回去吧。我还回来呢!不过三年,很快过去的。”
沈玉阑却是不肯:“你走了我就回去!”
片刻后莲芯追上来,脸色发白的下了马,却也不敢吱声,只站在一旁静静的等着。
沈玉阑大声嘱咐常俞:“记得给我写信!不许忘记了!还有,在外头好好照顾自己!若是吃得不习惯也别舍不得花银子,还有那边冷,记得多穿衣服!还有不许去危险的地方!一定要好好的平平安安的!”
常俞笑着应:“好!我会给你写信的。也会好好的照顾自己。你别担心,虽然条件苦些,可是我去了那边也有人照顾的!我们常家在那边也有产业呢,我不会有什么事儿的!倒是你,一定好好护着自己,凡事都小心着些!收敛收敛脾气,别动不动就发脾气!我给你开的药记得吃!好好跟着姑姑学医!等我回来了,若是你没有学好,我一定会笑话你的!”
沈玉阑听着常俞云淡风轻的语气,顿时眼睛一酸,情不自禁的就落下泪来——
压着心酸,沈玉阑故意笑:“等到你回来,指不定我都比你厉害了。到时候,你肯定认不出我了。”
过了许久,才听得常俞笑:“放心,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认不出你的。”
随着一声闷闷的号角声,船便是开动了,沈玉阑紧走两步,用力挥手:“再见!一路顺风!一定好好照顾自己!”
常俞也挥手笑着应:“好!我记得了。”
因为是顺风,船行得很快,很快就听不见彼此的喊话了。
沈玉阑却是不肯走,定定的看着船瞧不见了,这才收回了目光。随后便是觉得脸上一片冰凉,忙胡乱擦了,回头去朝着莲芯笑:“咱们回去吧。”
莲芯只觉得,沈玉阑的笑容说不出的酸楚和勉强。心中便是叹了一口气——此时,怕是沈玉阑心头定然是难受得厉害吧?
莲芯自然是不想骑马了,当下便道:“再等等吧,王叔很快就到了。”顿了顿,忍不住言道:“若是小姐心里难受,就哭一场吧。憋着反而更难受。”
几乎是随着莲芯的话音刚落,沈玉阑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都是我,都怨我。常俞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要离开?他为什么不抱怨我?他为什么要对我好?他就不该认识我!”
嘴里胡乱说着,手在脸上胡乱的抹着泪,横竖就是哭了个昏天暗地。不过也确实如同莲芯说的,哭过之后,心情也好受了许多。
等到王礼赶着马车到了的时候,沈玉阑基本上已经平复了。等到回府的时候,更是半点难过也看不出了——只是她心头却是憋着一股火气:常家欺人太甚,郭氏也是罪魁祸首,这件事情,她绝不会善罢甘休!常俞受的苦,她一定会加倍还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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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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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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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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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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