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丫头的眉毛也着实的生的好,浓而不散,是那种漂亮的柳叶状,叫黛眉也是极好。
“多谢小姐。”黛眉得了新名字,虽然不会写但也觉得比之前的花儿那名字要雅上许多,心底也是欢喜。
顾雨绮又看向另外一个个子相比比较娇小的,她生的肤白如雪,“你就叫白馥吧。”
白馥叩谢了顾雨绮,她的声音也是细声细气的。
第三个丫头眸光清冽,顾雨绮给她取名染墨。
第四个是个年纪最小的,比顾雨绮还小了一岁,脸上带着婴儿肥,顾雨绮就叫她做润盈。
得了顾雨绮取的名字,李嬷嬷命府里的小厮去给她们做铭牌,将她们带了下去先调教一番。
顾雨绮这才松了一口气,这四个人虽然进了她的院子了,可是她们不比胭脂,日后还是要好好的考量一番才是。不过现在她的丹霞院一下子来了四个丫头,倒是比之前有了几分生气了。
顾雨绮取出了一个小玉兔子的挂坠,拿在手里把玩着,这和之前她硬塞在人市那孩子手里的正好是一对。
杜夏,这是未来镇国侯的名字,只怕今日那些人市上的人口贩子们都没想到,他们手里那个受尽欺凌的小男孩将来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栋梁之才,会裂土封侯。
可惜他被那个混帐男人给半路截走了,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他走回了自己该走的路,跟在云恪的身边,先当暗卫,然后再出战边关,建功立业。相信这条路,他一定会走的顺风顺水如同上一世一般。
顾雨绮想着想着忽然脸色微微的一变,人猛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她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杜夏要十年之后才会有所成就,而十年之后,自己已经二十了……这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因为上一世,她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当了云恪的侍妾。
杜夏是顾雨绮出嫁之后才去的边关。
完蛋了!
当初的云恪对她极为不屑,上辈子就连娶妾的仪式都是打发那时候还是侍卫的杜夏去替他完成的。也就是顾雨绮嫁给云恪的当夜连云恪的面都没见到过。
真是悲哀!
所以顾雨绮对杜夏才是印象深刻,虽然是替身,不过上辈子与顾雨绮拜天地的人的确是杜夏没错。而且以后有几次遇险,也是多亏杜夏出手相救,顾雨绮才活了下去。
她上辈子很欣赏杜夏,也仅仅是欣赏而已。杜夏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对顾雨绮一直保持着侍卫该有的距离。
就是刚刚在人市里见了还没成长起来的杜夏,她才起了这辈子若是真的要嫁人就要嫁给杜夏的念头。
横竖她是躲不过嫁人这一关的,侯府虽然不缺钱,但是也断没有养嫡女一辈子的道理。既然要嫁,不如嫁一个自己知根知底的好男人。
杜夏就是传说中的极品好男人。
他不仅生的很漂亮,年纪轻轻就位极人臣,而且在顾雨绮死的时候他也只娶了一个妻子,已经登基的云恪将宫里的一个宫女赐婚给他,传闻杜夏对那个妻子是极好的,后院干净的如同白纸一样。这些八卦是顾雨绮在冷宫里听其他小宫女说的时候得知的,那时候整个皇宫的宫女都在羡慕嫁给杜夏的人,说她真的是好命。
在最苦的时候,就连顾雨绮甚至都在想如果当初自己看中的不是云恪,而是杜夏的话,那她的命运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
顾雨绮一阵的苦笑,收回了思绪。
上辈子杜夏的妻子是一个宫女,难道她也要混入宫里,然后等云恪登基之后将自己赐婚给他?这几率比买彩票中奖的几率还小!
且不说宫里的宫女岂止上千人,单就她侯府嫡女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宫女,入了宫就等于自投罗网。她这辈子都不想和云恪有什么纠葛了,就连说一句话都觉得多余,更不要说叫她入宫。
当然她也动过一个念头,如同上一世一样,名义上嫁给云恪,然后在婚礼上敲晕前来代替云恪拜堂的杜夏,再将他拐走。想想是蛮过瘾的,但是拐走之后呢?一个王府侍妾与侍卫私奔,莫说将来大齐不会再有顾雨绮和杜夏立足之地。以云恪这种冷清绝爱的人,是一定会追杀他们到天涯海角去的。到时候她置梁怀玉与何地?还有杜夏的一片锦绣前程也就被她给断送掉了。
她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痛快,却去断了人家的前途和置自己母亲于危险之境。
她要如何才能既接近杜夏,又不被云恪所发现?还要在云恪的眼皮子下面将杜夏的心勾跑。
顾雨绮记得不错的话,杜夏是比她大一岁的,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所以身量没长开才像个孩子一样瘦小,等到五年之后再看他,就和换了一个人一样。
最好的就是在杜夏被送去军中磨练的时候,她就和杜夏成亲,算起来那时候她正好十五岁!这样既避开了云恪,又不会耽误杜夏的前程。
只是一个她堂堂侯府嫡女嫁一个默默无闻的王府暗卫,这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不着调的事情。
苦恼啊!顾雨绮捧着脑袋又坐了回去。
伺候在一边的胭脂不明就里,只是看到自己家小姐站起来又坐回去,脸上时而阳光明媚,时而愁容满布,吓的要伸手去摸自己家小姐的额头,生怕她出去一次中了什么邪风。
顾雨绮被胭脂的举动弄的哭笑不得,只能推说自己在屋子里坐的烦闷了,要出去走走。
胭脂取了披风给顾雨绮穿上,跟在她的身后出了丹霞院。
冬季的花园里面十分的萧瑟,只是初冬,角落里面的梅花还没生出花蕾,自是没什么逛头,只是顾雨绮心思纷乱,这才漫无目的的乱溜达。
不知不觉的,她就带着胭脂走到了后门,然后停住了脚步。
隔着花园矮墙的花窗,她瞥见一名身穿青色布衣的人被一名丫鬟让进了后门。
那名丫鬟她是认识的,是柳姨娘明月居的人,穿着淡蓝色二等丫鬟的服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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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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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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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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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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