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顾行年做了很多很多梦,每个梦都跟秦时有关,每个梦的最后结局都很不好。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他终于挣扎着从梦中惊醒过来,抬手一摸自己的额头,竟然满是冷汗。
恍惚之中,有些分不清自己现在身处何处。
伸手开了灯,视线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才慢慢地清醒过来。
是在H市,在秦时住过的房子里。自己现在身下躺着的这张床,也是秦时之前睡过的。
也学有人会觉得睡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睡过的床会很可怕,可对有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寄托。
尽管这份寄托看起来,那么地变态!
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顾行年披了件衣服起床,去了后面的院子。
白天打扫卫生的时候就发现了,院子里有座秋千。
秦时曾说过,她小的时候很喜欢荡秋千。
想来,也是秦非同特意给她弄的吧。
孰料,到了院子口就发现,秋千上坐着个人。
仔细一看,竟然是秦非同。
虽然现在H市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了,可毕竟不是大夏天,这凌晨三四点,外面凉意很重。
顾行年慢慢地走过去,问道:“怎么也没睡?”
“和你一样,睡不着。”秦非同坐在秋千上,声音低低的,隐隐还带着一声叹息。
顾行年拢了拢自己身上衣服,随后便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秋千的大小正好可以坐下两个人,不挤也不空。
他转头问秦非同:“她走的时候,有说什么吗?”
秦非同心里‘咯噔……’了一下,莫名被他平静的语气所震慑。
他还以为,顾行年不会这么快就冷静下来的。
可对顾行年来说,他也不想自己这么快就冷静下来。如果发疯可以换回秦时的话,他真愿意自己这一辈子就这么疯下去好了。
只是啊……
夜深人静的时候,凌晨时分的人,脑子总是分外地清醒。
“她应该……说了什么吧?”
久久听不到秦非同的回答,顾行年心里有些不安,这么冷的凌晨,他的手心,忍不住冒汗。
秦非同抿了抿唇,感觉自己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块东西似的,说话都不太舒服,“她说,不要告诉你她已经死了,什么都不要让你知道,就让你以为,她还活着,活在这个世上的某一个角落。”
“嗯。”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她自己也吓到了,当时愣了好久,又要进行抢救,所以没有多少说话的时间。”
“嗯。”
身旁的人真的很平静,平静得就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
秦非同忍不住问:“你难道不觉得她留下的话太少了吗?”
“是有点少。”顾行年看着他,因为天色的缘故,彼此都看不清对方的眼里到底藏着怎样的情绪,“可有留下话就好了,总比……一个字都没留下好啊。”
按理来说,秦非同是不该同情自己的情敌的。
而且,顾行年之前还对他做过那么过分的事情,他应该巴不得顾行年过得不好才对。
可此时此刻,他是真的心疼这个男人。
他竟然已经卑微到……只要秦时留下的话里,有一句是关于他的就可以了。
但是,秦非同不知道,这样的卑微对顾行年来说,早就开始了,十年前就开始了!
“那次在山庄遇到你和秦时,就是我劫难的开始,但是我明知道她是我的劫难,我却还是甘之如饴。一头栽进去,也不觉得后悔。”
磁性的嗓音在随着夜风飘散在整个院子里,也落在秦非同的耳朵里。
“其实爷爷一开始并没有要收养她的念头,是我说的,爷爷一开始不同意,后来我又哭又闹的,他没办法了才同意的。”
谁都以为顾家老爷子收养秦时是因为她的亲生母亲,可以顾家老爷子的性子,得不到的人,他即便心里再有遗憾,也不会再去强求什么。
并且,他会将与之一切都毁掉!
他原本,是想要毁了秦时的!
“秦时来到我家之后,我一直都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就故意和她作对,没想到,越作对,她就越是不喜欢我。”
“你……早就喜欢她了?”
“是啊,早就喜欢了,十年前,就喜欢了。”
喜欢到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去接近,喜欢到不知道该如何引起她的注意,喜欢到想要把她一辈子绑在身边好好疼爱。
可终究,还是遗憾收场。
“如果我知道最后的结局是这样的话,当初我一定不会让爷爷想办法收养秦时,也不会想办法拆散你们,说不定让她和你在一起,现在……她还好好的。”
说到这里,这个假装平静、一直骄傲的男人,终于有些忍不住了。
他握紧了双手,微微仰起头,迎着夜风,一字一句地说:“如果她能活着,我可以成全你们。”
秦非同久久都说不出话来,被他这份压在心底十年的爱给彻底震惊了。
同时,他也后知后觉地发现……顾行年在试探自己。
他终究还是不愿意相信秦时死了,所以他说:如果秦时活着,他愿意成全。
“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
秦非同温淡的话语,彻底破灭了顾行年心底的奢望。
他自嘲地笑了声,起身,往屋里走去。
秦非同在他身后说:“我也希望她还活着,我和你一样,如果她活着,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去成全你们。”
这样的话,听起来未免太冠冕堂皇,可如今,却是出自真心。
……
顾行年在那里住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一个星期里,他的手机处于完全关机的状态。
所幸公司里没出什么事情,童家那边有陈遇南一直盯着。
只是一直联系不上他,陈遇南心里,难免会有所怀疑……不会是被秦非同骗去H市,然后出什么事了吧?
无奈之下,他只得去联系秦非同。
而秦非同的号码,是上次顾行年给他看邮件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就给记下了。
也不是故意的,可天生过目不忘,没办法。
秦非同接到他的电话一点也不诧异,他估摸着海城那边的人也该急了。
“你等一下,我把电话给他。”
这些天,他总是喜欢呆在院子里,摆弄那些花花草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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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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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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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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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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