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天才神相>第三百七十三章、又是逃亡!
  那几名家臣顿时嘴里面骂骂咧咧的,叫道:“这两个奸夫淫·妇,今天总算是抓到你们了。”

  “也不用报官了,回去后家法处置!”

  “对,就打死,反正这个刘泗也是温老爷那边的,叫他们过来认人。”

  晓月早已经吓得花容失色,眼泪簌簌往下掉,说不出一句话来。而我,虽然也没多大的惊慌,但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了,不远处忽然来了一队士兵,瞅着这服饰,明显就是京城禁卫军,惹到他们可不是好玩的。

  那禁卫军队长拨开观看热闹的人群,叫道:“怎么回事?敢在这里聚众闹事?”

  那老相爷刚要说话,我趁这个机会,飞起几脚把那几名家丁踢倒在地,拽着晓月的手“呼”一声飞上了房檐。一众人立刻大声呼叫起来,也有惊慌的,也有喝彩的,也有拍手的。

  我拉了晓月,不断地从一个屋顶跃上另外一个屋顶,跨越了约莫有三四条街,本以为甩掉了他们,往下面看时候,却有几队官兵正在不远处跑来,嘴里面还喊着:“不要让他们跑了!前面,前面给我堵住!”

  眼瞧着人越来越多,我纵然是有全身武功,恐怕也难以抵挡,而且这京师之地,到处是藏龙卧虎,万一出来一个高手,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见下面巷子有堆着几辆推车,推车上放着大麻袋,我手上一提晓月的胳膊,两个人跳了下去。恰巧有个苦力从这边经过,被一把拉了过来。

  那苦力吓了一跳,大概也感受到我手上的手劲,又见我们从房上跳下来,以为是什么强盗,忙求饶。

  我掏出一锭银子,让他推车,推我们出城,并嘱咐了,只要出了城,还会重重有赏,如果不肯——我朝着自己的脖子比划了一下。

  那苦力得了一大锭银子,威逼利诱之下立刻点头答应。

  掀开几条麻袋,我让晓月躺了下去,然后再并排进去,上面在盖两个大麻袋。

  这个苦力看来就是推推车的,手法十分熟练。刚才我们跳下来的地方,大概正是他们堆放货物的地方。

  那苦力一边推着车子,一边嘴里面还念叨:“这里不行,这里有人,咱们换一条道。”

  又说:“这里也不行,有人追,咱们再换。”

  “还是不行,哎哟哟,还是不行。”

  这些话分明是讲给我们两个听的。

  就这样,绕来绕去,也不知道在车子上躺了多长时间,只觉得身体都发麻了,晓月在我身下,几乎都透不过气来,我身体没办法移动,也只好半搂着她。

  心想说:这是送给李松之前的最后一次“福利”了吧。

  再想——我这个人,其实就是无耻了一点。

  眼瞅着天色慢慢暗了下来,我和晓月也在吱吱嘎嘎的车上晃来晃去,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

  终于,那苦力开口说道:“到啦,我们出来啦,现在已经是城外面啦,下来吧!”

  我扒拉开麻袋,坐起身来,瞧了瞧四周,这可不是郊外么?再瞧瞧北面,那座城门已经离着我们很远了。

  对于这位老兄的尽职尽责,我是很满意的,这家伙没有把我们扔在城门边上,而且在城内也是种种小心。现在,我还真不想放他走咧。

  我掏出两锭银子,递给他,他一脸的不相信,不敢接。这两锭银子,足足有五十两。我笑着塞到他手里,说道:“还是要谢谢你啦,不过呢,我们现在已经出了城,你要回去也可以,要再帮我们做点事也可以,如果事成,就可以再拿到两锭银子,你认为如何?”

  “做事?做什么事?”

  我说道:“我们兄妹二人现在也没啥落脚的地方,这样吧,你把我们送到一个地方去,随便什么地方,只要是不被人发现就行。你有什么好去处么?”

  “去处?哦,我好好想想。对了,离着这里百八十里有个地方叫二龙山,那里可以躲藏,你们要是去,我倒是可以带你们去。”

  二龙山?这个名字好熟悉呀。

  既然熟悉,那我多少就有些底了,于是点点头,说道:“那好,那咱们就去二龙山,果然真如你所说,是一个躲藏人的好地方,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那老兄连连称好,说绝没有问题。

  我让晓月仍旧在车上坐着,又把麻袋都扔了下来,就这样,三人开始往二龙山方向进发。

  路虽然是不远,但是,却是不怎么好走,而且,现在都已经到了晚上。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连夜赶路要紧,所以,一路上并未做停留,也没有投宿客栈什么的。

  就这样,风餐露宿的,辛苦地走了足足有两天半的功夫,终于到了那个所谓的二龙山,那推车的也累得够呛,我见他辛苦,于是给了他足足有一百两。他接过银子,欢天喜地地回去了。

  我瞧着这个山头,怎么看上去那么熟悉?

  这是哪儿?我一定来过这里。

  心中猛然一亮——哦,这不是我曾经平叛匪乱的地方嘛,先前,我是“陈”的时候,就是带着太子等人到这里打过匪徒,而且还轻轻松松地胜了。

  难怪那苦力推荐我们来这里,这里是匪帮的地盘,朝廷的人自然也暂时管不到它。

  瞧这漫山遍野的。

  显然,我是经历的是“陈”剿匪的“前传”,那后传是啥?“陈”啥时候来?

  由于有了识别太子的经验,我现在啥事都倾向于往后思考一下。

  接下来,我们应该干啥呢?

  忽想起了晓月。晓月和李松互相有意思,李松以后当上了皇上,然后,封了一个常钰皇后。而那个常钰,就是从二龙山上下来的,是“陈”带下来的,介绍给了当时的太子,也就是李松,然后成了李松的太子妃,最后,常钰当上了皇后。

  ……,难道,这个是她?

  常钰就是晓月?

  晓月以后就是皇后?

  对上了,终于全部都对上了。

  晓月见我一直盯着她看,而且容色古怪,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怎么那样一副表情?怎么?我脸上有灰尘么?”说着,就用袖子抹了一抹。

  我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问道:“你就叫晓月是吧?”

  “是啊?怎么了?你现在表情好怪。”

  “一直叫晓月?”

  “呃,你问这个呀,其实也不是,晓月这个名字,是夫人给我起的,说是以前她最喜欢的丫鬟就叫晓月,所以,也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原先叫什么?”我心里面一直默念: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原先?你说我娘家给我起的名字吗?”

  “是啊。”

  “我娘家姓常,我原先的名字叫常钰。”

  我脑门汗都出来了,忍不住苦笑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想了一会儿,说道:“以后,你还是叫常钰这个名字吧。”

  “为什么?我都叫晓月叫习惯了。”

  “呃,晓月嘛,是一个丫鬟名字,以后你又不当丫鬟了,还叫它干什么。还是叫原先的名字吧。以后,说不定会找到你的父母呢,所以,现在先从名字这边改过来。”

  晓月忽然激动起来,问道:“什么?你是说,以后,我可以找到自己的父母?”

  “是啊。”

  我心想说,以后你当了太子妃,当了皇后,要找自己的生身父母,自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我和晓月在这里,就等着“陈”和太子来了。等他们一来,晓月就有了出路了。

  这一切,真是有些无奈。谁说这不是命运呢?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命运挣扎,但是却也逃不过一个宿命去。虽然说,这宿命也有好的,也有坏的。

  我和晓月在山下找了一户人家,先租下了几间房子,安安稳稳的就在这里住下来,等着“陈”的到来。

  我已经知道了一切的结果,但是却还是有无数解不开的谜题。

  但,我真的是有些累了。

  这个世界,不就是有各种各样的迷组成的吗?

  如果,等哪一天,所有的迷都被解开了,那么,人活在世界上,是不是就失去了一种探索的乐趣了呢?好奇心如何被激发?人的想象力如何被拓展?

  在这些日子里,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书也懒得看,活儿也懒得做。只是整天闷闷的,晓月见我总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于是就很怂恿我没事多出去走走,她也乐意陪着。

  我对她说,你以后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不过要记得,要认准一个“陈”的人,他要是来救你,你就跟着她走。

  晓月不懂。我说,你一定要记住,一定要记住,一定要记住,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过了一段时间,掐指算算,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半年之多,再过几个月,那陈大概就会来“剿匪”了,他和晓月也应该会碰上了。我还是先到别处逛逛吧。

  想起了华山。

  对,我去华山瞧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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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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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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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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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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