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天才神相>第三百三十章、百年国运!
  要知道,弄出一个宅子来,这个可不是一个小事情,需要多方面协调才行。只是不知道我那个新家现在长什么样子。

  不过,皇帝老子天下都是他的,动动嘴巴,自然就会有无数的人跑前跑后,只是圣上这个人做事的方式还是比较周密的。这个应该要好好学学。

  长长的通化街走到了尽头,眼前出现了一个声势嵯峨的屋宅,光是大门就足以让人觉得震撼了,它足足有三层楼高,白墙碧瓦,朱红色的大门灿若红烛,两个巨大的石头狮子一左一右,门上还挂着一个巨大的牌匾,上面书写着“光禄候府”。

  看来这就是我的新家,我擦,这也太气派了吧,人往那边一站,都显得有些渺小。

  我下了轿子,还没来得及感慨,门口等候的家人,连同岳父岳母,以及其他一些官员等人早就把我接了下去。

  一阵欢声笑语之后,我就跟去别人家做客一样,被簇拥了进去,鼓乐开始吹奏,各种奴仆和丫鬟早已经乌压压地一片,到处罗列着,几桌酒席也早已经摆设完毕,就等着我去落座。

  不用说,今儿晚,这一刻,我又是主角。我只是在想念我的如玉,从回来以后一直没看到她,大概是家里人也怕他累着了,让她在房间内休息。

  家宴完毕后,又是送客,又是茶叙,折腾到晚上八九点,才得以脱身。到了卧室,终于见到如玉,她又是一番激动和哽咽,两个人恩爱叙话自不必提。

  一连几天的接待恭贺队伍,忙得我是晕头转向,大约过去了一个星期左右,家里才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有时间自己一个人瞧瞧刚刚被御赐的这个所谓的侯爵府,带了管家,一边走,一边聊天。

  管家还是那个胖子管家,只不过,现在他对我又多了三分恭敬,三分敬畏,我心里也不住暗自好笑,这个胖子分明就是胖子,因为我没在家的这段时间。

  这小子看来伙食不错,脸上的肉又长了不少,越来越像那家伙。

  现在瞧着他对我十二分的敬畏,然后又在我跟前亦步亦趋地样子,不是觉得舒服,而是感觉有些荒唐。这还是我认识的胖子吗?想想就觉得好玩。

  但是我又不能“拆穿”,这个胖子管家经过我一段时间的观察,确实不是胖子本人,所以,我也就没办法揍他一拳,然后骂他是个混蛋。

  逛了半天,我才想起问这个侯爵府有多大,胖子管家忙笑道:“咱们府邸一共占地200多亩,具体说,是218亩,属于京城南边这里第一大府,这也是当今圣上对侯爵大人的恩宠。”

  两百多亩?我操,那得多少平方?要是换算成现在的住宅面积,那得有多大?

  虽然我数学学的不怎么样,但也知道,这个两百多亩已然是极大的了,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里面,有这么大一个宅院,实属不易。看来圣上这回真是下了血本了。

  我心里其实对这个侯爵一直就没怎么看得上,记得在一个什么朝代当中,还有个关于侯爵的荒唐故事,好像还是真事儿,说的是一个地方小官。

  因为长得像是个猴子,见了皇帝以后又束手束脚,抓耳挠腮,皇帝忍不住跟其他人笑说:你瞧他那个猴样。那小官甚是伶俐,马上下马叩谢皇恩。因为皇帝是金口玉言,说过的话不能反悔,所以皇帝一高兴真的就给了他一个侯爵的位置。

  你想,一个侯爵能够这么容易得来,我又怎么会对这个什么侯爵真正拿着当回事呢?

  有它不多,没他不少。或许原先在温府里,那个院子比我这个侯爵要小很多,但是也耽误不住一家人其乐融融。

  更让我感觉到不爽的是,这些天因为圣上特别恩典,让我在家里休息一个月,这一个月,我就基本没干别的事儿,天天就是接待、接待再接待。

  听说,那天丞相给我牵马,圣上亲自迎接,这个事儿不光是轰动了京城,而且惊动了整个朝廷,即便是哪天没有上朝的文官武官,各种公候王爵们,也被这个阵势震慑到了。

  现在,我是圣上眼里的大红人,是个刚刚打了个打胜仗回朝的功臣,是个几乎独自一人能够稳定西北边陲并且拿到大量国土的大功臣。

  要知道,白狼河沿岸一十三城是自从本朝以来一直存在着的心腹大患,特别是几个重要关隘,那是兵家必争之地,我能够用一纸条约来解决这个百年大患,这个成就简直是可以抵得上百万雄兵。

  此番条约的签订,白狼河一十三城重归我朝,这几乎是一件空前的大事,从此我朝西北边陲以及众多的军事要塞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圣上此次之所以如此重视接待我,并且开天辟地地让丞相代替他迎接我,并为亲自牵马入朝,就是这个意义的具体体现。

  其实这个事儿我后来也仔细琢磨过,对着那个军事地图也研究过。当时我尽管帮了那位篡位大将军那么大一个忙,但是,我在提出这个割让白狼河以南大片地区的时候,他仍然断然拒绝,其实就是出于这样一个慎重的考虑。

  要塞一失,或者说两国的缓冲地一失去,这个影响的可能是百年的国运。

  这就好比在五代十国时候,大汉奸石敬瑭出卖燕云十六州这个大屏障,导致北宋一直被北方政权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导致政权崩塌。

  尽管北宋的国力要比北方的契丹更为强大,经济也更为富有,但是要塞一失去,屏障没有了,无险可守,那就只能是整个的战略收缩,乃至于上百年来一直被对方压着打。

  这些天我虽然忙碌,虽然对这个什么侯爵不怎么上心,但是,这份家业却是实打实地在我跟前摆着。

  有时候,也得意地盘算盘算,就跟一些人喜欢把现金摆放在床·上,一点一点地数钱玩一样,我这个俗人也不时地开始盘算自己到底有多少玩意儿了:

  一座巨大的宅院,仆人有1400多个,歌伎240名,光是管家就8个,一大份地产,大东河以北沿岸,都是我的地,庄园有十三个,被特许可以在家里行什么八佾之舞。

  总之,我现在不光是一个土财主,而且,官职一连升了四级,现在我是兵部侍郎,三品官,相当于什么副部长,原先我是呆在礼部,只是代理了一段时间。

  这回是实打实的实职,等于正式进入了核心权力圈。原先我还说自己没办法进入朝廷内议事,现在,可以拿着象牙板儿去登堂入室,跟大臣们一道去朝堂装磕头虫了。

  至于礼遇方面,原先我还不知道这个避让礼是个什么意思,但没想到威力这么大,我的车马,以及轿子,无论到了哪里,对方无论是什么官职,什么爵位,都必须下马、下轿,即便是亲王也不行,太子也不行。

  都必须下马、下轿。这玩意儿虽然不是什么实打实的金银财宝或者官职爵位什么的,但体现的是地位与尊重。这一下,我可是能把威风抖起来了。

  还有金杖持节,先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到那天太子前来,我拿了出来,太子的脸上却一脸的小心和尴尬,后来我才听人说,这玩意儿不能轻易拿出来,拿出来是可以上打太子,下打佞臣的。

  我擦,这个还可以斩昏君么?

  不过我倒是没问过。估计是不行,我也不能乱问,乱说话是要杀头的。抄家,杀头,咔嚓。这可不能乱开玩笑。

  从黄金持节这件事上看,这回圣上真是对我恩宠之极了,用句电视剧里常常说的话,那就是“皇恩浩荡”“皇恩浩荡”。

  不过说起太子这个人,倒是很有意思。先前我没听说过他,他也一直为人十分低调。接触了两次以后,发现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太子的架子,行事说话很谨慎,不光是谨慎,而且是极为谨慎。

  如果不是因为太子殿下的身份,瞧他那个架势,恐怕见个人就要深深鞠躬、先行三个礼了。

  后来通过风言风语的了解,我才慢慢知道一些东西。原来,这太子被立得早,但是太子的亲生母亲随皇后死的早,现在的刘皇后是新立的。

  刘皇后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的虽然才13岁,但是极受皇上宠爱。现在,在朝堂上下,有时候就有一些传言说,刘皇后的儿子很有可能被立为太子。

  如果是这样,现任太子就很有可能被废掉了。咱们都知道,被废掉的太子,那可是很惨的。

  如果新皇帝登位,原先的废太子那几乎就没有活的机会,即便是被宽恕恩赏,那也是被打发到极远的边陲地带,赐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做封地,然后不能四处走动,就等着老死在那里吧。

  所以说,这个玩意儿是很残酷的。也难怪太子会如此看上去整日里战战兢兢,对着我们这些算不得真正一品大官员和大爵位的人也说话如此低声下气,我都有点不习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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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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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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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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