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死了,就能够得以解脱。
可当双脚离开地面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尚不甘心。
短短一瞬,冰冷坚硬的地面已然近在咫尺,迟绪不由紧闭双眼,随即如同从梦中醒来,失重感骤然消散,迟绪猛地陷入了温暖柔软的床榻。
上苍眷顾,噩梦惊醒。
……
要真是这样该多好。
迟绪坐在床上,用棉被紧紧的裹着自己的身体,茫然的望着窗外飘洒的雪花。
他真的疯了吗?
头两年迟绪陪着赵瑞怀去做公益,亲眼看到过那些精神病患者,有以为自己是条狗的,有看谁都是自己儿子的,也有那六月份天正热的时候原地转圈圈欢呼下雪了的。
想到自己也会那样,迟绪决定再死一次。
他黏在窗户上的视线艰难的挪开,终于注意到了除了鹅毛大雪外的异常。
此刻所在的房间,光线阴暗,狭小至极,仅仅摆放着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衣服都用一根杆子挂在床尾,垃圾桶和行李箱挤在一块。
这是……他之前租的单间。
而早在六年前,迟绪就已经存够了钱,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迟绪脑海中冒出时间倒流四个大字,他咧开嘴,是想露出个笑脸,可高高悬起的心却让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诡异。
枕头被子全部扯到地上,一款年代感十足的智能手机出现在床尾。
迟绪跪坐在床上,身体僵硬,呼吸停滞,轻轻的按亮了屏幕。
2012-12-04
看到日期,迟绪浑身力气被抽干似躺了下来。
这个世界真的在玩他。
既然上天给他机会,让时间倒流,为什么那个节点不能再早几个月,让他回到爷爷去世前。
想到独自猝死在家中的老人,迟绪不由的身体发冷,他钻进被子里,蜷起双腿,手握成拳,和膝盖贴在一起。
这个姿势会令迟绪感到舒适,好像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可以安全的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受到半点伤害。
可这不过是将所用的痛苦积压进胸腔,任凭流入心肺,如暴风席卷,风刃无情,把五脏六腑都搅的乱七八糟。
多疼啊。
迟绪是习惯了才感觉不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毫无趣味的手机铃声一阵阵的响了起来。
“铃铃铃——铃铃铃——”
迟绪躲在被子里,盯着手机显示屏上的名字看。
副总。
这会,赵瑞怀还是大和酒店管理集团的副总裁。
高星级酒店与房地产是大和发家的最根本基石,也是赵昌元手底下最稳固产业,其价值不能用金钱所衡量,那些忠心耿耿的家臣才是他要交到赵瑞怀手中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赵瑞怀这个大和集团的少东家才会始于此处。
迟绪接起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缓慢,沉稳,“你在哪?”
已经八点四十了。
往常这个时间,迟绪应该出现在赵瑞怀的家门口,在上班的路上同他确定今日行程。
“赵总,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想休息一天。”
“不,不舒服?你,要休息?”
赵瑞怀的语气听上去就像是很担忧,很着急,可迟绪知道,他过于惊讶的时候舌头就不太灵巧,俗称结巴。
当然,顶头上司的小毛病,他从来都装作不知道,“有点着凉了,咳咳,赵总您也要多穿衣服啊,外面……有点冷。”
迟绪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发疯了,没敢说外面下雪的事。
他躲在被子里,声音闷闷的,听上去确实像感冒,电话那边的赵瑞怀不满道,“休息病就能好吗,吃药,打针,公司报销。”
赵瑞怀对他,的确很好,吃喝出行,不管公私,只要能拿得出发/票,都一律报销,所以他才能工作没几年就在首都买了房子,以前迟绪只当那是做上司的收买人心,他与自己,又有血海深仇,因此不屑一顾,现在想来,大抵是对自己无辜惨死的父母心怀愧疚,给予弥补……
想到自己跳楼前,赵瑞怀喊他名字时的嘶声力竭,迟绪的语气柔软了些许,“我会的,谢谢赵总关心。”
其实这件事,从头至尾都和赵瑞怀没什么关系,他明知道自己暗怀鬼胎,完全可以将自己彻底驱逐出大和,而不是留在身边,还视为心腹,做出养虎为患的愚蠢行为。
他当时会选择在公司自杀,除了疲惫不堪之外,还有些愧疚吧。
当那些早已溃烂腐朽的仇恨从心中剥离后,藏在内里的血淋淋且有温度的一部分终于重见天日,这让迟绪很清楚的认知到,若他死后,在以亿为单位的人里,赵瑞怀是唯一一个会去埋葬他的人。
挂断电话后,迟绪点开了自己手机备忘录,他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习惯性的把工作计划都记录下来,多亏了这个习惯,不至于让他在时间倒流七年后两眼一抹黑。
将赵瑞怀今天的日程发给另一个秘书后,迟绪长长的舒了口气。
那口气,是郁结多年的怨气。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句话果然有道理,七年前的他还处在一个想法设法取得赵瑞怀信任的阶段,是一个可以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好下属,没有半点出卖公司,出卖领导的劣迹。
也许赵瑞怀现在就猜到他进入大和是不怀好意,可他此时绝对一点坏事都没做。
迟绪想……既然老天爷给他机会,重来一次,那他这一次不要那么辛苦了。
他要轻轻松松的活着,为了自己活着。
首先,迟绪想慢悠悠的吃一顿早饭。
他吃饭太快就会胃疼,一直以来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狼吞虎咽的。
从被子里钻出来,有点漏风的房间让迟绪猛地打了个冷颤,挂在床位的厚外套穿在身上也都是冰凉的。
好吧,他得换一个住处了。
这些年来随着赵瑞怀的职位,迟绪的工资也是水涨船高,再加上被那没什么道理的报销惯的花钱大手大脚,节约的美德早就被扔掉了,要是回到大学时期最艰苦的那会,他怕是会非常难熬,反正馒头就咸菜是吃不下了。
换上保暖的衣服后,迟绪拿着洗漱用品去了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和他的小单间差不多大,墙壁和地面的瓷砖都是黯淡的黄色,洗手台上满是水垢,厕所是老旧的蹲便,淋浴处还围着一圈绿色的塑料布,可以说是不忍直视的简陋和脏乱。
毕竟一起合租的都是大男人,不似女人们爱整洁,公共区域除了房东隔三差五来收拾一次,谁也不愿意打扫,二十五岁的迟绪整天忙得私人时间都少得可怜,最多搞搞自己的卫生。
话又说回来,他刚毕业时比这里条件更差的地方也住过,脏点乱点根本不在乎,可现在就有点难以忍受。
皱着眉头洗漱完,迟绪抬头看了一眼模糊的镜子。
里面是一张看上去很清秀的面孔,像母亲的皮肤白,像父亲的眼睛大,迟绪对自己的脸唯一不满就是右侧脸颊正中央的位置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他初中毕业的暑假,爷爷的右手意外骨折,以至于照顾爷爷的同时他还要学着洗衣做饭,整个人都处在混沌的状态,一整个夏天都没有剪头发,高中开学时刘海都遮了大半张脸,在那个少男少女最是在意外表的阶段,他非常可笑的因为头发过长,一周都穿着同一身衣服而被新同学们孤立,虽然后来他自己剪短了头发,但是同学们都有了各自的小圈子。
其实比起被周围人同情怜悯,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也不错,就是偶尔会感觉有些孤独。
迟绪在高中唯一能说的上话的人就是学校食堂的打饭阿姨,那阿姨迷信的很,三番五次的跟他说,他脸上的这颗痣寓意着多福多灾,他现在过得不好没关系,好日子都在后头。
搞的迟绪有一段时间每次照镜子都想要去点掉这颗痣。
“欸,你今天没上班啊?”
迟绪转过身,只见洗手间门口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单眼皮,薄嘴唇,发色是十分轻狂的金黄,左耳耳垂上有一颗闪亮亮的耳钉,像个韩国人,也像小流氓,“休假。”
“哦,我说的呢,上次搬家太匆忙,都没来得及认识一下,我叫程达,在网吧做收银,刚下夜班,我下夜班的时候你正好上班,这一个月都没见着你……”
“上次?”
“你忘啦?就上个月我搬家,你还帮我拎了行李箱!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程达明显是个自来熟。
迟绪很不擅长和这样的人交流,他温和的岔开话题,“你要用洗手间吗?”
“啊,我不着急,你要用你先用,我就是和你打个招呼,你吃早饭了没,我要去对面喝粥,你要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吧,我请你!”
他的热情着实让迟绪难以招架,“不用了,我要去趟中介看看房源,准备搬到公司附近住,上下班比较方便。”
言下之意,我们没必要认识一下。
也不知这小孩是没听出来,还是人过于热心肠,竟笑眯眯的道,“巧了不是,我中介有认识的人啊,现在找房子可得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吃完早饭我陪你一块去呗!”
“……太麻烦了吧,你不用休息吗?”
“我正亢奋着呢,得下午才能睡着,我刷个牙洗把脸咱就走!”
二十五岁的迟绪,绝不可能理会程达,可三十二岁的迟绪,都有些不忍心,或者说不舍得拒绝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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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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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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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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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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