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脱离了江水,食人鱼也没有放弃对血肉的渴望,努力朝着人群聚集的地方跳跃,而那些没有及时逃离江边的难民,很快就被食人鱼咬得血肉模糊,就如同恐怖片的场景一般,整个江边鲜血横流。
为了安全起见,难民开始朝着树林深处走去,觉醒者则留在岸边断后,顺便营救被困在越野车中的王振和林佳丽。
至于保护难民的工作,则全权交给了几名全副武装的普通人。
与那些难民比起来,这几个普通人明显更有气势一些,手中的武器也更加精良,刀枪棍棒应有尽有,那名领队人更是背了一把军用步枪,不过他并不是军人,他只是一名流落到荒地村的普通人。
当然,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普通人,作为曾经牛家寨杂牌军的首领,他怎能与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难民相提并论?
可是自从离开了荒地村,他的日子却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没有了牛姐的庇护,他在觉醒者的眼中也只是一个无法觉醒的普通人,只不过他这个普通人稍微能打了一些,也稍微有一些让人将信将疑的背景。
牛姐就是他的背景。
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再见到牛姐的那一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借用牛姐的名号闯荡江湖,而且他也确实有这个底气,只要是与牛家寨有过接触的人,谁不知道他是牛家寨“大名鼎鼎”的耗子?
好吧,“大名鼎鼎”是他吹牛时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要不是那个叫王振的家伙来到了荒地村,他现在也许依旧在当他的杂牌军首领,依旧在享受着身为牛家寨一员的荣耀……
王振的出现,打破了荒地村的平衡,将牛姐和夏妹之间的恩怨推向无法挽回的境地,他到现在都还记得,牛姐为了不牵涉无辜的人,在决战的前一天遣散了牛家寨中的普通人,他的杂牌军同样在被遣散的行列。
杂牌军不是觉醒者,都是由他这样的普通人组成,他们没办法与觉醒者对抗,也没办法与王振的半尸人对抗,他们去了也只能成为觉醒者的炮灰。
他们也想为牛家寨出一份力,但他们能做的却只是默默离开。
而这一切,都是因王振而起。
从荒地村走到现在,他们遇到了无数危险,杂牌军的数量每一天都在减少,到现在只剩下了不到十人,不过他们终于还是坚持了下来。
只要再坚持几天,他们就会到达自由之城,彻底摆脱终日逃亡的噩梦。
看着仅剩的几名跟班,耗子感慨地摇了摇头,将思绪从过去的辉煌中拉回来,然后望向岸边的越野车。
离开了牛姐,他需要找到新的靠山,这是他的生存之道,而坐在越野车中的神秘人无疑是最佳人选,原因很简单——能够抵挡得住三级丧尸的全力一击,又岂会是普通的觉醒者?
不知为何,他觉得越野车的出现,是他重新找回尊严的机会!
“你们替我守着,我过去看看。”
耗子将保护难民的任务交代下去,转身就朝越野车的方向走去,对于溜须拍马的功夫,他自认这个队伍中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如果越野车中真的有高手,那么他有信心以最快的速度取得对方的信任!
连霸道如牛姐都能对他器重有加,还有谁能抵抗他的拍马屁功夫?
无论是在末世之前,还是在末世之后,耗子都有着远大的抱负,他总觉得自己是干大事的人,为了成就心中的大业,他可以全心全意地投靠牛姐,因为他认为牛姐与他一样都是干大事的人,他敬佩牛姐这样霸气外露的女人。
但是,他却不会去投靠眼前这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不过就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罢了,他怎么会甘心被这些二流觉醒者呼来喝去?在耗子的心中,除了牛姐之外,就只有那个王振才是值得他投靠的人。
好吧,虽然他恨王振,但他同样也很佩服王振。
敢于独自一人对抗牛姐和夏妹,并且还真的斗得不相上下,这足以证明王振有着独霸一方的潜力,只要假以时日,必定可以成为一方枭雄。
这才是耗子追求的大业!
可惜的是,他与王振仅有的几次见面,最终都没落得什么好结果。
第一次见面,是在直升机坠毁的泥沟附近,他差点拿枪蹦了躺在泥沟中的王振,最后更是引得牛姐对王振进行了一番惨烈的皮鞭蹂躏,而他当时却以为那只是一只丧尸。
第二次见面,牛家寨血洗了宽叔的聚集地,他为了向牛姐表达忠心,自告奋勇地将一只丧尸开膛破肚……说真的,他真的以为这也是一只丧尸,谁知道这只丧尸还能再变回人?
第三次见面,在半尸人遍布的树林中,他更是拿枪抵在了王振的胸口!并且还扬言要一枪崩了王振!
如果不是每次都有牛姐坐镇,他恐怕早就已经死了无数次了吧,他总觉得他和王振是冤家路窄,总能在莫名其妙的地方遇到,然后莫名其妙地结下怨仇。
到了现在,他甚至留下了心里阴影,一路上只要遇到丧尸,他就会下意识地去分辨丧尸的相貌,如果发现与王振有几分相像,绝对会当场跪倒在地……
他是真的被王振忽人忽尸的样貌吓坏了。
不知为何,耗子在今天总能莫名其妙地想起王振,总觉得会再次碰到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并且随着他距离越野车越来越近,这种感觉也跟着越来越强烈!
“呸,晦气!”耗子抽出腰间的刀,努力瞪圆那双猥琐的三角眼,“开什么玩笑,老子有那么倒霉吗?”
距离越野车越近,食人鱼的尸体就越多,耗子也不得不加倍小心。
另一边,那些觉醒者对食人鱼的清理也进入了尾声,并将车中的两名“女子”成功救了出来,不过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两名女子的相貌竟然如此惊艳,这在末世中简直就是奇迹!
就连匆匆赶来的耗子,都被两名女子的容貌所惊呆。
一流的相貌外加一流的身材……
好吧,就算那个拥有白色长发的女子****平平,也无法抹去她独有的魅力,那修长高挑的完美身段,完全可以拟补****的缺陷,因此说她是一流的身材也不为过。
唯一有些煞风景的是,在两名如此美丽的女子身旁,却站着一个带着红领巾的变态……
一个大男人,不但穿着小学生的校服,还带着红领巾,那TM不是变态是什么?
好吧,虽然耗子长的也很变态,但他自认行为举止还算正常。
在无视了“小学生”后,耗子紧接着发现了另一个问题,他似乎认识那个白头发的女子,从看到那名女子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特别眼熟,但无论他如何去想,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种感觉很奇怪,受到好奇心的驱使,耗子下意识地走到白发女子的身前,疑惑地问道:“美女,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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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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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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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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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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