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谁家的媳妇爱出墙,哪家的寡妇更风骚,甚至是谁家的母猪会上树,无论大事小事,他都能如数家珍地张口就来,连想都不用想。
久而久之,他那张好赖不知的破嘴,也就在荒地村这片地界混出了些名头,不管是男女老少,见面了总要习惯性地叫他一声“李大嘴”,他也不知好赖地认下了这个名号,别人如果称呼他本名,他还真就有些不愿意了。
到了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人再记得他的本名了,在别人一口一个李大嘴的“尊称”下,他的小日子也是过得越来越滋润。
特别是他那土系觉醒者的身份,让他在末日后的小日子过得蒸蒸日上,自从加入了牛家寨,打着牛家寨的旗号,在荒地村这片地界是没少作威作福,不过让他觉得遗憾的是,以前得罪他的那些乡里乡亲,如今不是变成了丧尸就是变成了养料,他想报复一下都找不到人。
当然,与风骚的镇长夫人比起来,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镇长夫人,那才是他唯一牵挂的人啊!
李大嘴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当他费尽千辛万苦,冒着极大的风险绕过镇里的丧尸群,并成功潜入镇长家之后,看着房间中那个让他牵挂了无数个夜晚的身影,他那颗砰砰跳动小心脏,瞬间被幸福冲击得跳到了嗓子眼!
不知为何,他就是喜欢这样成熟的女人,他就是对已经有些富态的镇长夫人有兴趣,也许是身份的巨大差距,让他对镇长夫人总是有一种特别的**。
末世之下,人的邪恶面很容易被无限放大,特别是像李大嘴这类愤世嫉俗的地头蛇,只要给他翻身的机会,别说是区区一个镇长了,就是天王老子他也敢动上一动!
眼见四下无人,李大嘴麻利地撬开窗户,在翻窗进屋的同时手脚也没闲着,三下五除二就将自己脱了个精光,然后在镇长夫人闻声转过身体的那一瞬间,一把将手里的东西塞进了镇长夫人的嘴里,摸黑就扑了上去!
终于抱住了朝思暮想的镇长夫人,李大嘴早已被兴奋冲昏了头脑,就算是闻到了镇长夫人身上的异味,他也没有停下他那粗鲁的动作。<>
至于什么洗澡了,什么**了,在他看来那都是城里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绝对是闲出屁了,他李大嘴要的是什么?要的就是原生态啊!
这才够味儿啊!
只是好景不长,就在李大嘴摸黑疯狂之际,却发现身下的镇长夫人有些不对劲,先不说那越来越刺鼻的“原生态”味道,也不说那比男人打呼噜还粗的呻吟声,光说那扭动身体的力气吧,怎么他一个身体经过改造的觉醒者都有些按不住了?
虽说镇长夫人有些富态,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女人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这好像有点不对劲吧?
借着昏暗的月光,李大嘴疑惑地停下动作,一只手臂继续用力压着,另一只手抓住蒙在镇长夫人头上的衣服,迟疑片刻,然后一把掀了下去。
然后……他瞬间就萎了。
李大嘴万万没想到,他朝思暮想的镇长夫人,竟然早就已经感染了病毒,变成了一只丑陋至极的大丧尸!
从那一刻起,他就彻底萎了,并且直到现在都没能再站起来。
这是李大嘴不堪回首的悲惨往事,也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他就这样成了一个“废人”,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到那个小镇。<>可世事往往总是不能尽如人意,为了讨好这个叫王振的新老大,为了以后在荒地村这片地界可以有一条活路,为了那些在他看来犹如粪土的黄金,他不得不再一次踏进了这个小镇。
从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听闻镇长夫人的家里藏有黄金,并且是大量的黄金!
当然,这类没有根据的小道消息根本无从考证,没有人知道是真是假,人称李大嘴的他也不知道,不过俗话说得好——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这个小镇的镇长,是出了名的乡村恶霸,别看他连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可是在这个地界,他说的话就连上面的人都得给几分薄面。
而且在李大嘴看来,别说是一个小镇的镇长了,就是那些传说中的村长村支书,只要是有点能耐的,大多都能混成个乡间土豪!
土豪的世界李大嘴不懂,可是镇长夫人喜好金子的事儿,他还是略知一二的。
而且就算镇长家没有什么黄金储备,在这个镇子里也能找到金店和银行,这些地方他都是轻车熟路,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这里是夏家的地盘。
那个小镇距离夏家并不远。
好吧,在荒地村这片地界,这是仅有的、可以靠步行赶到的两个小镇之一。
在最初,李大嘴选择的是另外一个小镇,一来那里不会让他想起与镇长夫人的往事,二来那里是牛家寨的地盘,无论怎么看都应该是首选,可是让李大嘴无奈的是,王振早已去过了那个小镇。
那个小镇先是被牛姐搜刮一翻,然后又被王振捡了个剩,摆在明面的黄金是不会有了。
而且据王振所说,那个小镇早已变成了空城,又正好坐落在血池的上方,未知的危险太多,如果想要找黄金的话,他们就必须去这个稍远一些的小镇。<>
按照王振的意思,就算去这个稍远一些的小镇会被夏家发现,他也要去冒一次险!
王振说的很坚决,根本容不得他反对。
无奈之下,李大嘴只好答应了这个要求,幸好两个小镇之间的距离不算太远,就像是夏家与牛家寨的对立关系一样,这两个小镇也分别坐落在荒地村的两侧,遥遥相对。
他们一行四人如果抄近路的话,以他们现在的特殊身体,天黑之前就差不多可以赶到。
其实他们也有更节省体力的办法,只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们放弃了一切交通工具,而且有李大嘴这个地头蛇带路,他们穿越田地走近路的话,速度并不见得会慢多少,还省去了与夏家相遇的风险。
至于艾希,从他们离开地下洞穴后,就被王振送了回去,李大嘴很自然地成为了新的向导。
对此,李大嘴还是小小激动了一下,虽然即将去的那个地方,时常让他从噩梦中惊醒,但是为了能得到王振的关注,他觉得这点牺牲还是值得的。
算起来,他投靠王振也有几天了,只是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得到王振的赏识。
先是有陶再展,然后是赵娜,这两个人一个有投名状,一个有姿色,除此之外,此时队伍中还有一名二级的金系觉醒者,他李大嘴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无法和这些人相提并论。
如此一来,他怎么能得到王振的重用?怎么才能得到神奇的修炼功法?怎么能得到半尸人手中的附魔装备?
他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唯一的优点只有这张什么都懂的嘴,而什么都懂还只限在荒地村附近,一旦离开这片地界,他连这唯一的优点也将失去。
可是,王振身上的一切,他都想要。
因此,凭借他对荒地村的熟悉,为王振带路,为王振寻找到足够的黄金,成为了他唯一、也是最后的机会,他不能再错过了。
李大嘴甚至已经暗自下定了决心,就算会因此再遇到那位“镇长夫人”,就算将荒地村翻个底朝天,他也必须完成这场任务!
这是他帮助王振弥补晶核缺憾的最后一场任务。
不成功,便成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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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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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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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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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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