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好眠,第二天沈清菀醒来,感觉神清气爽,满血复活,元靖羽却懒洋洋的,昨晚想事情睡的晚了,有点儿不够睡!
沈清菀伸个懒腰,完美的身材曲线毕露,还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蛮腰,元靖羽迷茫的目光看的有些直了,自从受伤以来,他就做个和尚,对一个年轻力壮精力十足的男人来讲,这道风景可是极具诱惑的。
他长臂一伸,把自己王妃捞在怀里,闻着她身上馨香的味道,闭着眼很享受,道:“王妃用的什么香露?很好闻呢!像是栀子花,又像是茉莉花,从未闻过这样的香味!”
沈清菀没好气道:“看来王爷对香露很有研究呀,等将来没饭吃了,妾身再告诉你,咱们还能靠着这个吃饭呢,起床了,秦王还等着呢,不怕人家笑话。”
元靖羽摸摸鼻子,这脾气发的好没来由,女人心海底针,很有道理呢!
秦王已经在前院用了早膳,喝茶等着他们起床,出了京都,整个人都慵懒起来了,不用时刻遵守那些规矩礼数,人也觉得轻松很多,以后也要经常出来散散心!
他的贴身宦官牛公公,附耳在他耳边嘀咕几句,秦王的脸色变了变,随即恢复正常,道:“失败了就算了,皇叔要是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早就死在战场上了,按兵不动,别露出破绽来。”
牛公公一甩浮尘,答应一声,道:“反正他也为曾见过老奴的真面目,不怕他供出什么来,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步棋,镇国王的运气还真是好。”
秦王也有些嫉妒元靖羽,据说每次大战他都会身先士卒,箭雨射来,别人扎成刺猬,他却丝毫无损,顶多受些擦伤,打了无数场仗,这次已经是受伤最重的了,这还是敌人兵败,追击的时候被用来阻路的压成重伤的。
偏偏运气是最让人无可奈何,也最无法改变的一种东西了。
沈清菀用早膳的时候,云烟黑着眼圈兴奋地走进来,道:“娘娘真是料事如神呀?昨晚真的有人去杀人灭口了呢!”
元靖羽并不知道她的安排,有些惊讶,问道:“怎么回事儿?我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啊!”
沈清菀解释道:“妾身也是防范以为然,秦王突然到来,庄子里来了外人,妾身就让萧统领偷偷把刺客转移了,弄了个假人儿放在屋子里,果然,三更时分,有人从窗子里去灭口,用的还是杀伤力极道的弩箭,这可不是一般的人能装备起的东西呀!”
元靖羽看了看前院,有些不愿意相信,“你的意思是说秦王有问题了?”
沈清菀道:“妾身不敢肯定,毕竟没证据,妾身现在对这个刺客的兴趣更大一些,我手下却可用的人手,这个刺客我想留着用!”
元靖羽皱着眉头,“军中那么多人不够你用的吗?不知根底的人用着我不放心。”
沈清菀:“军中的人勇猛忠诚足够,但是缺少灵活机变,咱们面对的是复杂的朝局,玩儿的是阴谋,可不是拎着刀子上去砍人就能解决的,王爷放心,妾身定叫他翻不出妾身的手掌心去!”
三口两口吃了早膳,她迫不及待见这个可怜的刺客去了,这次肯定能让他死心塌地跟着自己混。
刺客此时正生不如死地看着怀里的土狗,土狗吐着长长的舌头给他洗脸,他白着一张脸,却不敢把它推开。
这些土狗其实都是很温顺的,满村子乱跑,不会主动攻击人,现在吃饱喝足,更没有一点儿危害。
可昨天的事儿已经给他留下心里阴影了,被一群留着哈喇子的饿狗围着,心里在强大也承受不住。
终于有人来开门,刺客流下激动的泪,只要把这畜生拉走,让他做什么都行!
刺客再次见到昨天那位很残忍的娘娘,她居然为了省一些肉,要拿自己喂狗,堂堂镇国王府,就差那点儿肉吗?
不远处摆着一个草人儿,脖颈处和心脏的位置插着好几根弩箭,阳光下散发着慑人的寒光。
沈清菀啧啧出声,“那个谁,你来看看,换做是你,有几分生还的可能呀!”
刺客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娘娘开玩笑,这样子换做谁都会一命呜呼的,根本没生还的可能。”
沈清菀深深看了他一眼,“看来你还是个大人物,这个草人代替你在昨晚那个屋子,要不是本宫未雨绸缪,它就是你的下场,来人呐,给咱们的刺客英雄松绑,放他离开,本宫是个以德报怨的人,冤冤相报何时了,你可以走了!本宫说话算话!”
刺客真的哭了,就差上前抱着沈清菀的大腿了,明知道有人要杀自己灭口,此时走了才是真的没活路了。
他使劲儿磕头,“娘娘,小人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小人祖上传下来的暗杀术,平时接点儿杀手的活儿养活自己,祖上有遗言,只要有人拿着信物找到小人,小人都要无条件为他做件事儿,这才来暗杀娘娘的,真的不知道那幕后主使人是谁呀?
求娘娘开恩,饶小人一条狗命吧!”
沈清菀道:“看你这话说的,本宫不是已经说了放你走了吗?整个大夏朝你找不出本宫这么善良好脾气的人来了,你来杀我,我都放你走,这还不够吗?”
刺客哭的更伤心了,只好问道:“娘娘别玩儿小人了,您就说想让小人做什么吧,哪怕是卖身为奴,小人也心甘情愿!”
沈清菀看火候差不多了,道:“本宫最不缺的就是奴才了,王府里没一万也有八千,而且你这样的刺客,就是卖身肯定也不会写真名字,那张卖身契就是废纸一张。
本宫也懒得跟你绕圈子了,本宫目前缺使唤的人手,你在本宫手下效力三年,薪水每月都是最高的,出任务也会按照行情给你算钱,算是本宫雇佣你三年,三年之后,去留之便,你觉得怎么样?”
刺客松口气,只是让自己效力三年,用的着费这么大劲儿吗?忙不迭地答应了,沈清菀接着道:“三年之内你必须效忠本宫,身为刺客也要有职业道德,被我知道你吃里扒外,可就真的要喂狗了哈!
你只对本宫一人效忠即可,没事儿可以自由行动,但是要保证本宫找你的时候,随叫随到,别想着偷偷溜走,这些狗可都记着你的味道,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能给你逮回来!”
刺客哪儿有半分不从,被狗逮着的事儿已经成了他的阴影,见到狗都要绕着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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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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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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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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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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