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棒的如他所料,心口一寸的位置燃起一团心火来,终日不熄。它就是第二处灵藏——炎泉!
《毒经》记载,炎泉会杀死人体一切无需的癌变细胞!
也就是说,楚柯拥有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真气,能够治愈癌症!
他坐起来,青铜墙壁还在,笛子不知被谁放在心口的位置,它不再冰凉一片而是温热的,他体内的《毒经》居然新增了一页!
记载详细,墨玉长笛——催动灵藏的关键所在,在灵藏无法被转化自行使用时可消解其副作用。
他勾唇,果然得到了一件好宝贝。
楚柯照例吹起了那第四段特殊的旋律,青铜兽旋转36周后,铜墙铁壁入土退了。
他和陈默,成功的逃出了墓穴!
他觉得浑身酸软无力,长舒一口气,呈大字型仰趟在地上,脖颈手腕的脉搏喷张跳动,真真是缓和了好久才好一些。
当晚,月落西沉。估算时间应该是他们进墓后的第二天半夜凌晨,三四点钟的样子,山间起了浓重的雾气,潮冷的湿气能钻到人骨子里去。
四周可谓是黑的和伸手不见五指,对楚柯来说却一点不影响视物能力,这说明一点,冲破体内第二处灵藏之后,他拥有了超越常人的夜视能力。
体格也变得健硕不少,因为长时间不睡觉后,他背起昏厥的陈默仍然有余力,足以说明灵藏的基础强身健体很达标。
楚柯因为有了夜视能力,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一处山洞,隐蔽在树丛后头。他带着陈默进去休息,准备等待天亮再做打算。
捡了一堆柴火生火驱寒,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却一点困意都没有,口袋里的东西膈着他了,他掏出了那本日记。
日记的本子表面是用驴皮做的,外面粗犷,里面细软,应该是肚子不部位的皮肤。单看制作,应该已经年代久远的,而且不像是藏民会有的东西。
藏民会用这玩意做衣裳,大氅。却绝不会用上好的皮去做笔记本的封面。
楚柯的好奇猜疑没错,因为翻开书页第一张,就看到了一个血红色毛笔写的陈字,是朱砂写的。
奇了怪了,普通人都不会用红色来写名字。
这是一个日记。
前面厚厚一摞被人撕掉了,只留下参差不齐的书页。而后的第一篇日记,日期是8年前,跨越横亘的一个日子。
陈景山进墓的第一天,笔力遒劲,字里行间都透着书写人的意气风发。
日记里这样写道:“拓跋长公主墓,已经被盗数十年,至今空墓悬着。传说没人再敢进来,一个无神论者的学究出了100万的价钱要我来拍照,他想求证为何多年里面的墨玉长笛没被后人找到带走呢?”
“我也很好奇。墓里的机关太简单了,简直可以说有损我虞美人一派的名头。虽然都是空的,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有人盯着我看,好像无时无刻都在观察我。空气时冷时热,默儿发了烧,藏族小伙不听话,东摸摸西摸摸,心怀鬼胎,有点后悔带他进来了。”
“我发现了甬人,用贝壳制成的。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上头还有新鲜的血液。谁把血滴上去的?”
第一天的日记到此结束。楚柯联系的想想,恐怕那血就是陈影滴上去的。
翻开第二页,字迹却不同了,娟秀清丽,像个温婉的女孩所书写的。
“我要陈景山死!他不配做我的哥哥,他夺走我的手指,我想进族谱的!没有手指怎么行?我用血引来了无数走尸虫,可我到底没忍心下狠手。因为我只想要陈景山一个人死,与我的小侄女无关,她是无辜的,那个藏族小伙子也是无辜的。”
楚柯长叹一口气,原来那些虫子并非沾水即死,而是陈影不忍心,最终收手了。
凭借着山洞里昏黄的光,他接着看。
陈影写道:“我万万没想到,青铜室内有无数的棺材。父亲当年教会我血印时说过,这辈子我都不能进墓葬。只要遇到千万衣冠冢,死人血印也救不了我。”
为什么?楚柯心想。
“因为,我是一个阴历生人。有倒斗世家血脉,血印让我更加无法靠近墓葬,我的父亲好狠。他一开始就不打算接我回陈家,不想让我沾手家族,继承不了倒斗事业的人,是不配进族谱的。”她的字迹开始缭乱。
“我没能成功杀死陈景山,反倒被暗算了。哥哥费尽力气和藏族小伙将棺木通过密道送到了上头,村民的衣冠冢立了起来,而且以阵法的方式摆放在那里。我一辈子也走不出这里了,我想骗那个藏族小伙子给我当替死鬼,我装成小10岁年轻姑娘靠近他,得知这些衣冠冢的主人都是他的族人,原来他也是个可怜人。最重要的是,从没人在自己都泥菩萨难保的时候想着护住我,我又不想让他死了。他特别的傻里傻气,答应出了墓穴给我豪宅豪车,我心里笑了千万遍他是个蠢笨的傻瓜,可一转头的心酸眼涩也是真的。”
“塞赫,对不起。我骗了你,但我会想办法让你活着出去的!一定!”
“……”
楚柯看得心地发酸。
最后得到这本日记的人,是塞赫。
记录日记的人确是当时15岁的陈默。
陈默写道:“这一辈子都令我难忘的,绝对是骨肉相残。姑姑来报仇,被父亲发现家族另一门绝学死人血印,他以棺木的方式囚禁姑姑,要她和衣冠冢陪葬,我们都能拖住那奇怪的笛子,逃出生天。”
“塞赫是个弃子。父亲可能会利用他去诱骗小姑姑,父亲带着我离开棺木迷宫,走到青铜室时有一个神秘的人说我们不配来这里,我们自私虚伪,不配继承他的绝学。苗疆蛊虫从机关里涌了出来,如潮水一般,它们一定会将我们吃个干干净净。我害怕极了,父亲手忙脚乱的寻找出口,最终吹响了笛子,机关松动,最后一刻他一把推我出去了。蛊虫将父亲吃的渣都不剩下!”
“那是我一辈子的噩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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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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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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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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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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