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了长期的蛰伏生活,眼看着新黄嫩绿的春天爬上了枯枝,正欣喜着想跑到大自然的怀中,发泄胸中的郁抑,却忽然病了。
唉,忽然病了。
我这粗壮的躯壳,不知道经过了多少炎夏和严冬,被轮船和火车抛掷过多少次海角与天涯,尝受过多少辛劳与艰苦,从来不知道颤栗或疲倦的呵,现在却呆木的躺在床上,不能随意的转侧了。
尤其是这躯壳内的这一颗心。它历年可是铁一样的。对着眼前的艰苦,它不会畏缩;对着未来的憧憬,它不肯绝望;对着过去的痛苦,它不愿回忆的呵,然而现在,它却尽管凄凉的往复的想了。
唉,唉,可悲呵,这病着的躯壳的病着的心。
尤其是对着这细雨连绵的春天。
这雨,落在西北,可不全像江南的故乡的雨吗?细细的,丝一样,若断若续的。
故乡的雨,故乡的天,故乡的山河和田野……,还有那蔚蓝中衬着整齐的金黄的菜花的春天,藤黄的稻穗带着可爱的气息的夏天,蟋蟀和纺织娘们在濡湿的草中唱着诗的秋天,小船吱吱的独着沉默的薄冰的冬天……还有那熟识的道路,还有那亲密的故居……
不,不,我不想这些,我现在不能回去,而且是病着,我得让我的心平静:恢复我过去的铁一般的坚硬,告诉自己:这雨是落在西北,不是故乡的雨—而—且不像春天的雨,却像夏天的雨。
不要那样想吧,我的可怜的心呵,我的头正像夏天的烈日下的汽油缸,将要炸裂了,我的嘴唇正干燥得将要进出火花来了呢。让这夏天的雨来压下我头部的炎热,让……让……
唉,唉,就说是故乡的杨梅吧……它正是在类似这样的雨天成熟的呵。
故乡的食物,我没有比这更喜欢的了。倘若我爱故乡,不如就说我完全是爱的这叫做杨梅的果子吧。
呵,相思的杨梅!它有着多么惊异的形状,多么可爱的颜色,多么甜美的滋味呀。
它是圆的,和大的龙眼一样大小,远看并不稀奇,拿到手里,原来它是遍身生着刺的哩。这并非是它的壳,这就是它的肉。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这满身生着刺的果子是不能进口的了,否则也须用什么刀子削去那刺的尖端的吧?然而这是过虑。
它原来是希望人家爱它吃它的。只要等它渐渐长熟,它的刺也渐渐软了,平了。那时放到嘴里,软滑之外还带着什么感觉呢?
没有人能想得到,它还保存着它的特点,每一根刺平滑的在舌尖上触了过去,细腻柔软而且亲切——这好比最甜蜜的吻,使人迷醉呵。
颜色更可爱呢。它最先是淡红的,像娇嫩的婴儿的面颊,随后变成了深红,像是处女的害羞,最后黑红了——不,我们说它是黑的。然而它并不是黑,也不是黑红,原来是红的。太红了,所以像是黑。轻轻的啄开它,我们就看见了那新鲜红嫩的内部,同时我们已染上了一嘴的红水。说他新鲜红嫩,有的人也许以为一定像贵妃的肉色似的荔枝吧?嗳,那就错了。荔枝的光色是呆板的,像玻璃,像鱼目;杨梅的光色却是生动的,像映着朝霞的露水呢。
滋味吗?没有十分成熟是酸带甜,成熟了便单是甜。这甜味可决不使人讨厌,不但爱吃甜味的人尝了一下舍不得丢掉,就连不爱吃甜味的人也会完全给它吸引住,越吃越爱吃。它是甜的,然而又依然是酸的,而这酸味,我们须待吃饱了杨梅以后,再吃别的东西的时候,才能领会得到。那时我们才知道自己的牙齿酸了,软了,连豆腐也咬不下了,于是我们才恍然悟到刚才吃多了酸的杨梅。我们知道这个,然而我们仍然爱它,我们仍须吃一个大饱。它真是世上最迷人的东西。
唉,唉,故乡的杨梅呵。
细雨如丝的时节,人家把它一船一船的载来,一担一担的挑来,我们一篮一篮的买了进来,挂一篮在檐口下,放一篮在水缸盖上,倒上一脸盆,用冷水一洗,一颗一颗的放进嘴里,一面还没有吃了,一面又早已从脸盆里拿起了一颗,一口气吃了一二十颗,有时来不及把它的核一一吐出来,便一直吞进了肚里。
“生了虫呢……蛇吃过了呢……”母亲看见我们吃得快,吃得多,便这样的说了起来,要我们仔细的看一看,多多的洗一番。
但我们并不管这些,它成了我们的生命,我们越吃越快了。
“好吃,好吃,”我们心里这样想着,嘴里却没有余暇说话。待肚子胀上加胀,胀上加胀,眼看着一脸盆的杨梅吃得一颗也不留,这才呆笨的挺着肚子,走了开去,叹气似的嘘出一声“咳”来……
唉,可爱的故乡的杨梅呵。
一年,二年……我已有十六七年不曾尝到它的滋味了。偶而回到故乡,不是在严寒的冬天,便是在酷热的夏天,或者杨梅还未成熟,或者杨梅已经落完了。这中间,曾经有两次,在异地见到过杨梅,比故乡的小,比故乡的酸,颜色又不及故乡的红。我想回味过去,把它买了许多来。
“长在树上,有虫爬过,有蛇吃过呢……”
我现在成了大人,有了知识,爱惜自己的生命甚于杨梅了。
我用沸滚的开水去细细的洗杨梅,觉得还不够消除那上面的微菌似的。
于是它不但更不像故乡的,简直不是杨梅了。我只尝了一二颗,便不再吃下去。
最后一次我终于在离故乡不远的地方见到了可爱的故乡的杨梅。
然而又因为我成了大人,有了知识,爱惜自己的生命甚于杨梅,偶然发现一条小虫,也就拒绝了回味的欢愉。
现在我的味觉也显然改变了,即使回到故乡,遇到细雨如丝的杨梅时节,即使并不害怕从前的那种吃法,我的舌头应该感觉不出从前的那种美味了,我的牙齿应该不能像从前似的能够容忍那酸性了。
唉,故乡离开我愈远了。
我们中间横着许多鸿沟。那不是千万里的山河的阻隔,那是……
唉,唉,我到底病了。我为什么要想到这些呢?
看呵,这眼前的如丝的细雨,不是若断若续的落在西北的春天里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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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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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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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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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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