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儿可曾想过十年前的漕州之战?当时死难的除了你的父母,还有不少无辜苍隐国民。他们与雾烈人本是同属明珠王朝之后,雾烈人可曾将他们待如兄弟姐妹?苍隐能在短短几年之内占领雾烈大半国土,不单是因为我的军队有多强悍,更多是因为天命,因为雾烈政权已经腐败堕落。它需要有人来建立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人来重新振兴这片土地,带领这里的人民过上像苍隐国民那样的幸福生活。”奚桓优雅地笑着说,从容不迫。
如此一番肺腑之言,胭脂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奚桓所说的确是事实。在他的统治下,苍隐每一位子民都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
“战争是乱世之源,也是孕育新时代的必经之路。将来,你会明白的。”奚桓十指覆盖在她长发之上,心情复杂而奇妙。不是乱世,他与她怎会邂逅?不因战争,她怎会如此勇敢?
她总感觉,他心底埋藏着许多事,许多她不曾碰触又不敢碰触的事。“桓,你怎么这么看着我?有话要说吗?”
许多日子以来,他霸占着她独有的温柔,强行抹去了她的一切记忆,隐藏了关于她的一切。他看得出来,从雾烈大营逃出后,她脑袋里装着许多疑问,不再如在苍都时那般单纯。她知道了一些并正在怀疑某些事情!只是,他真的应该告诉她吗?那些关于她的经历?那些关于她的生世?那些甚至连雾烈人都未曾发现的关于她的信息?
爱她,怜她,宠她,只因他的肩膀背负了太多家国希望,也因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净土。他不愿意看她以瘦弱的肩膀去背肩家国责任,不愿意看她再次抛却一切情感,以冷静睿智的一面独挡一面。他只想成为她永远的避风港湾,只想用自己的信念驱散围绕在她生命四周的不快与惆怅,即使这需要让他背负得更多、更重。
“桓?”小手一连晃了数次,依然只见他盯着自己出神。“你从来没有这么看过我,好怪哦!”撒娇的语气!
奚桓醒神,听见她肚子里传出不雅的怪叫声,顺手捏捏她的鼻子:“太阳晒屁股啦,该用早膳咯!”
胭脂削尖的脸登时一热,红嘟嘟的,煞是可爱!“嗯,是饿啦!”
在侍女帮助下,两人起榻整装,梳洗妥贴,于外殿同进早膳,以欢乐姿态迎来新的一天。
盛夏夜战,旷日持久。雾都笼罩于血色迷雾之中,人心惶惶。
一入夜,火把就将城门照得十分亮堂。刀剑铮鸣之声、响矢飞驰之声、装士怒吼嚎叫之声交织一片,直入云宵。云梯、滚石、冷兵、铜器、木棒等等各式各样可以攻城或御敌的工具都派上了用场。冲、站在前的士兵牺牲了,后面的士兵接着涌上;右手受伤了,就换左手上;腿受伤不能跑动了,就用手爬上战场。
为夺城,雾烈军用船泊搭浮桥,以运兵过岸攻城。大船被烧沉了,就改小船;军船被毁了,就用征集来的商船,最后连小渔船都驶上了水面战场,志在必得。
为守城,苍隐军派出无数敢死队,与涉河而过的雾烈士兵殊死搏斗,短兵相接,即使血溅三尺,亦不让雾烈军接近城门一步,决心不移。
酷热的天,混战一夜一夜又一夜,每一夜都石破天惊,每一夜都死伤无数,每一个黎明,护城河的水都泛着红色。血腥、暴力、无畏、恐惧散发在雾都东、南、北大大小小九座城门内外。死一样的僵持夜夜延续,却无人退出,无人胆敢躲避。不论家国仇恨、个人荣誉都通过这场战争书写在了四国历史上。
当雾都之战开战第二十三个黎明到来,双方军队都接到了来自墨绚国、褚旭国使者送来的劝战信,然而,杀红眼的双方根本就不可能停止。胜与负的最后契机,在耗时二十三天后,终于到来。
那个来自异域的银发男子无比风雅地站在雾都北面山峦之上,从尽毁的雾烈皇陵移目至偌大的雾都,一抹痛色浮过脸庞。好好的一座城,就这样污于战争血色!
使者带来了她的口信:雾都的战争应该结束了。于是,他准时地出现在这里,只为达到她想要达到的目的:让燕陌取胜。
夺取天下本是男儿之事,何以她要以女子之躯事事争强?还是她想要向谁证明她自己?即使他绝顶聪明,也猜不透她的心,只得甘作陪衬,甘当她的走卒。
第二十四夜,战争终于宣告结束。众多雾烈平民突发性地涌到了南城门,他们赤手空拳地与守城苍隐军混战,雾烈军终于得以攻入城门,情势骤然转而对雾烈军有利。
突然之势令苍隐统战方措手不及,奚桓只能携着胭脂在刺杀团的保卫下,由西城门转向赤奴城。祝融率余部紧随其后,原先四万余人只剩下一万左右,惨不忍睹。而作为攻城一方,燕陌虽率部夺得雾都,实际伤亡比苍隐军还大。至此,双方都进入了暂时的休整之中。
可是,无论燕陌、或是奚桓都未曾察觉是谁让这场战争画上了临时句号。
多年之后,《四国志》末本对这场战争这样评述:雾都之战,双方主力消耗殆尽。烈军虽得以收复都城,伤亡较之苍隐有过之而无不及。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哀哉!哀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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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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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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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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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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