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男人的府邸前站了一个女人,沿河的百姓对其品头论足,觉得“衣衫褴褛头发脏乱不堪一看就是个穷鬼”,也有人发现那女人站在男人府邸下在怔怔地看着一边贴着的告示。
无非是征用家丁。这年头的官奴甚是便宜,在奴隶市场一淘就是十几个漂亮秀美的少年。所以一般人家都喜欢选官奴作家丁,花不了些许银钱,却买断对方终身。
当然也有一些特别富贵的人家,仗着财大气粗,征用平民百姓的。一方面是因为官奴多半是不肯安稳的,在大户人家家里容易闹事,另一方面却是图个“清白”。
倘若官奴清白,那官奴也就不是官奴,不是社会最底层了。
歌天涯看了会告示,确定自己满足上述的“勤恳、认字、相貌端正等”条件后,毅然揭下告示。茶楼上正悠悠喝茶的人见此场景,一口茶叶喷了出来――
“嗷嗷嗷――少爷!”温管家很不淡定地下茶楼快马加鞭见了自家少爷。
温冠佳素手抄琴,散漫地闲拨弦音,仿佛不理解温管家的急躁,歪头露出半边妆容细腻的眉眼脸颊。即使是看惯了这般的貌若天仙,老管家还是忍不住呆了呆,回味那瞬间的倾城美貌。
随后,管家叹了口气:“少爷,那告示被一个女子给揭了。”
温冠佳置于琴弦上的纤长十指一顿,不顾琴弦的哀嚎缓缓收拢,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嗯。”
待管家小心翼翼地关门离开,他垂眸,葱管似的手指抚上被黑发遮住的一大片黑色胎记,淡笑开的嘴角既妖美又冷漠。
“你以后就在冠芳院,记住白天不要走近最里边的那间屋子,那是少爷的住处。他不喜欢被打扰,也不需要被服侍,你只需记住,白天早起生火煮一顿早饭,打扫干净前院,别的不要你管就不要插手。”
歌天涯抱着竹扫帚,懒懒地扫着地上的尘土,既不好奇老管家的一番警告为何,也对他口中的少爷不感兴趣。
反正她只是打个短工,做满半年,赚些银钱就好。要不是出来的太急,(被追杀能不急么)也不会什么都没带啊!在这之前,她摸遍全身,除了奇遇下获得的一个囊袋,居然什么都没。
说起那个空间囊袋,她也比较郁闷。那堆灵石她只能放着干瞪眼,不知道拿它们怎么办,看那宝器散发着淡淡光威,她也就打消了拿其卖钱抵做家用的打算。搞不好惹祸上身才是真的。
狼王却比她识货,一进囊袋,就欢快地扎进那堆灵石再不肯出来了。一狼一人一边逃难,一边往临国边界跑,饿惨了就吃辟谷丹,不到一周一狼一人都瘦了一大圈。
路上受了伤,还有之前的箭伤,在食了那瓶里的固本培元之后就没什么大碍了。非得挑什么刺的话,就是她一路上在树丛里……被挂伤的口子都未愈合,脸上还有几道淡淡的红印子,乍看跟花猫脸似的。
听说温府里的其他家丁给她起了个绰号就叫花猫脸。
虽说她一直很无辜,她来这有几天了,除了第一天不会生火之类的闹出点笑话以外,她也没干什么事儿,可偏偏其他院的家丁特关注她。
也许是因为冠芳院里就她一个可怜地做活没人聊天吧……嗯,应该?歌天涯望天。
却不知,一个长发中分,一边疏落挡住大半边脸颊,一边夹于耳后露出半边美艳脸庞的人却在她发呆时淡淡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温冠佳看了会那张花猫似的却仍然挡不住其珠玉光华的脸庞,淡色的眼眸眸色转深,一闪而过的有对自己的悲凉,也有对歌天涯这个临时家丁的一丝艳羡。
而因此生出的一丝好感,写满了对那张脸的占有。
==========晚秋,歌天涯在温府呆了近一月============
她从没见过温府的少爷。尽管她平日做活的地方离温府少爷最近。每日扫扫阶前灰,把院里的几盆秋菊照料照料,在温府少爷起床前半个时辰煮好稀粥盒装放于其门口,其他的一些琐事也没什么可提的。
下午她出门买了点枣糕,摊前和店主随意聊了几句,店主看了看阴沉的天色,极有经验地断言“下午会下场大雨”。歌天涯付了银钱,一手枣糕,一手甩着那包裹枣糕的油布,赶回去把搬出的花朵儿都放回去。
刚进门却见一个乌发及腰的美人低头嗅着她精心栽培的紫菊,悦目是悦目之极,虽然这个美人以前没见过。
歌天涯一开始觉得那可能是温府少爷本尊,可当对方一回头,她看到长发下一片似青似黑的胎记,她就把对方地位一降再降。
据几位家丁八卦,温府少爷美丽风骚,平生风情悉堆眼角犹如她印象中的贾宝玉。
温府少爷喜浓妆艳抹,可眼前这位颜色白得发青,半边白得透明的脸颊上是形状优美眼角极长的凤眸,此时那只未被长发遮挡的凤眸正直直地盯着她看,目光又转到她手下。
她尴尬,却友好地举了举手里提着的油布,问他:“要不要吃点点心?刚买的枣糕。”
没听到拒绝,她拆出一个枣糕递给他,见他低着头乖巧地慢慢地吃起,温和地笑笑,拍了拍手上的碎屑,开工――把盆栽都搬回屋。
等一切忙完,方才的半面美人已经不见了。歌天涯眸色黯淡,有几分失落起来。
那美人的模样,他的沉默寡言,他外表透出的那种脆弱,让她想起一个人。
尽管……陌生美人没有那个人的傲气,没有那个人的自我。
作者有话要说:温冠佳这货是一催化剂,他的出现让女主彻底百合了,额其实也蛮重要的一角色。
蓝若言要隐藏一阵子了。
额,以前开的末世文,有兴趣可以点点看《姑娘,这可是末世》
话说2012危急过了我写末世……==不过也不妨碍是吧?心情不太好的时候写这文特解气,因为很阴暗哇哈哈,每章争取三千左右,锻炼一下写文速度加质量?嘛,每章一千几的确不够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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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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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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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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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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