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六十四章 相亲
  沈旭跃领着赵明月和于有清到了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边,驾驶位上有个人在那坐着,赵明月看了一眼,自己不认识,沈父难道换司机了。对方见他们过来,从车上下来了,也是个身高一米八开外的男人,看起来比沈旭跃还要魁梧。

  沈旭跃笑着说:“大哥,人接到了。这个是我对象赵明月,这是她的同乡于有清。明月,这是我大哥。”

  赵明月明白过来,原来是沈旭跃的大哥沈启学,对方已经伸出手来:“幸会!”

  “大哥,你好!”赵明月礼貌地跟对方握了一下手。沈启学长得跟沈旭跃有一点点像,不过五官略平凡一些,使得他这个人看起来十分威严有气势。

  沈旭跃将行李放在后备箱里,跟赵明月解释说:“大哥是年初一才到家的,这次探亲时间比较长,差不多有一个月。”

  赵明月冲沈启学礼貌一笑:“大哥一直都在广东?”

  沈启学说:“对,在湛江。”

  沈旭跃接口说:“湛江的冬天好过,连棉袄都不用穿。”

  于有清好奇地问:“不用穿棉袄吗?”

  沈启学说:“不用穿棉袄,穿件毛衣就够了。在那边待习惯了,回来觉得都快冻成冰棍了。”

  赵明月笑:“北京的冬天确实比较冷,而且时间太长了。”

  沈启学开车,拉着他们去师大。沈旭跃说:“明月,明天就是元宵节了,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我来接你。有清也一起来?”

  于有清连忙摆手:“不了,我就不去了,谢谢。”自己非亲非故的,去搀和什么呀。

  沈旭跃也不坚持。

  第二天一早,沈旭跃就来接赵明月,聊起时才知道为什么沈启学能够回来那么长时间,十多年没有回家探亲了,探亲假自然积累了不少,更重要的原因,他这次有一个沈母下达给他的重大政治任务:相亲。过完年,沈启学就30周岁了,这些年在部队里倒是混出了一些成绩,现在是个副营长,据说要不是因为父母的原因,早就该升到团级干部了。

  因为无家可归,家里也没人操心他的婚事,领导虽然担着心,但也使不上力,所以父母一平反,就赶紧将他召回来安排终身大事。怎么安排?相亲呗。

  沈旭跃说:“我大哥回来,都相了半打姑娘了。”

  赵明月笑道:“还没相中?”

  “没。我妈安排的姑娘,都是不看姑娘长相条件,只要家世相当就行。”沈旭跃说。

  赵明月觉得这事沈母真干得出来,上辈子沈旭跃娶了吴婕,多半也有他妈的一份力吧:“你哥这些年没谈过对象?”

  “当兵前谈过一个。”

  “那后来呢?”

  沈旭跃说:“那姑娘早已嫁人生子了,要不是因为这wg,他们可能早就在一起了吧。这世界阴差阳错的事太多了。”

  赵明月无奈地叹了口气。

  沈旭跃说:“今天其实也是我哥相亲,在宋伯伯家里,我带你一起去看看。”

  赵明月抿嘴笑:“这样不大好吧?”

  “没什么不好,我大姐他们都在,淮海哥和小蕊也在,魏勤也回来了。你跟我一起去凑凑热闹。”沈旭跃笑道。

  赵明月想着这相亲的阵仗,必定会将人家姑娘吓一跳吧。

  到了宋司令家里,那阵仗比赵明月想象的还大,一屋子起码有十几个人在,赵明月略有些尴尬地一一打招呼。宋小蕊见到赵明月,高兴地跑来拉着她的手,将她介绍给一个男人:“魏勤,这个就是小旭的对象,赵明月。明月,这就是魏勤。”

  赵明月第一次见到魏勤,对方是个瘦高个,眼神坦荡,神态淡定,书卷味非常浓,一看就是个有内涵的人:“魏大哥你好,久仰大名!”

  魏勤跟她握了一下手,用审视的目光看了一眼赵明月,略一点头:“你好。”

  赵明月在宋小蕊耳边说:“小蕊姐你们确定好结婚日期了没有?我好给你们做礼服啊。”

  宋小蕊面若桃李,十分娇俏可人,她含笑瞟了一眼魏勤,然后说:“魏勤现在已经调回城里了,目前在西安,我们打算五一结婚。”

  赵明月说:“那就好,我就有足够的时间给你做礼服。魏勤哥要不要我给他做,做西装怎么样?”

  宋小蕊是见过赵明月的手艺的,知道她衣服做得好:“我问问他。他这人主意可正了,一般人做不得他的主。”

  “连你都做不了?”赵明月略吃惊,宋小蕊的个性在她看来已经非常强势了,居然被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魏勤吃得死死的,真有点看不出来,赵明月又忍不住打量了一下魏勤,发现魏勤也在打量她。赵明月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宋小蕊看着魏勤,伸手掐了一下他的手心:“你看着明月干什么?是不是觉得明月长得好看?”

  魏勤并没有感觉到不好意思,直言不讳地说:“启学见过小赵了没有?”

  赵明月愣了一下,然后点头:“见过。”

  魏勤说:“今天的相亲,我看又悬了。”

  宋小蕊说:“怎么?我看那姑娘长得不错啊,他们聊得还挺好的啊。”

  魏勤笑笑说:“那是家长们都聊得挺好的,你没看见启学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赵明月往人群中看了一眼,沈启学身体微倾,双肘支撑在大腿上,两手无意识地把玩着,似乎并未跟他旁边的姑娘说话,那姑娘穿了一件红色的外衣,头发梳成两束,放在身前,就打扮来说,这个年头还算洋气,模样看起来也还不错。

  赵明月问宋小蕊:“那姑娘是做什么的?”

  宋小蕊说:“文工团的。”

  赵明月听了,说:“条件还挺好啊。”

  宋小蕊看了一眼赵明月,小声地说:“文化层次低了些,才念了小学毕业,说是歌舞特别优秀,破格录取的。其实是通过她舅的关系进去的。启学哥要是见过你,恐怕对对象的要求就更高了。我觉得要不这样好了,明月,你看看你的同学中,有没有跟启学哥合适的,给他介绍一下?”

  赵明月为难地说:“我觉得不好吧。旭跃他妈肯定会有意见。”沈母本来就对赵明月有意见了,要是大儿媳还是赵明月介绍的,心里不把赵明月给埋怨死才怪。

  宋小蕊显然也是对他们的关系有些了解的,点了点头:“说得倒也是。我看启学哥的要求挺高的,人要漂亮,有文化,性格要好,要谈得来。我觉得他这亲,相到休完假估计都定不下来。”

  赵明月抿嘴乐:“要求太高了吧。”

  “没办法,人家自己条件好,当然要求要高,而且有这么多人比着呢,找个条件差点的自己心里那关也过不去。”宋小蕊笑。

  赵明月说:“那他以前的女友是不是很漂亮?”

  宋小蕊想了想说:“也没有很漂亮,一起长大,互相了解,感情在相处中就深了,外貌倒显得并不重要。现在突然要认识一个陌生人,什么都不了解,各方面要求自然要高。”

  赵明月觉得也是这个理,谁也不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能看到对方的内在美。

  宋小蕊拉着她:“我们别去凑热闹了,去我屋里聊天去。”

  赵明月说:“对,我帮你量身做衣服去。”

  中午吃饭的时候,因为人多,坐了满满两大桌,年轻人一桌,年纪大的人一桌,沈启学和相亲的姑娘也跟赵明月他们一桌。赵明月发现沈启学一直埋头吃饭,那个姑娘好几次想跟他说话,他都以“嗯”“啊”“哦”敷衍过去了,宋小蕊小声地跟赵明月说:“我说的没错吧,这事儿成不了。”

  赵明月笑了笑,没说什么。

  吃过午饭,长辈们都建议年轻人去北海公园转转,这是要撮合沈启学和那姑娘去约会呢,让沈旭跃赵明月他们去当陪衬,沈启学找了个借口溜了。当事人都走了,这些陪衬自然也就不用去了。

  沈母的脸当场就拉下来了,赵明月跟着沈旭跃去了沈家,想着晚上还要在他家过节,就知道这顿饭不好吃。沈启学已经在家了,正脱了棉大衣在院子里拿着锤子不知道捣鼓什么,沈旭跃和杨茂林捋了袖子过去帮忙。

  沈母怒气冲冲地说:“你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百货公司的也不要,文工团的你不要,你是不是准备打光棍儿了?”

  沈启学说:“妈,我这又不是娶不到媳妇了,您急什么呀。这是两个人谈恋爱结婚的事,不是给动物配种,配一次就完事了,不合意,忍一忍就算了。那可是一辈子的事。”话糙理不糙。

  沈馥郁和赵明月在一旁听得直乐。

  沈启学低头敲钉子,敲得咚咚作响。沈旭跃说:“大哥,你不试着跟人姑娘相处一下?没准能合得来呢。”

  沈启学说:“聊过了,没有共同话题,感觉合不来。”

  赵明月听着兄弟俩的对话,觉得沈启学还是个挺理想主义的人。

  沈母这一下午都在唠叨,说起自己家里三个儿女,简直没一个满意的。沈馥郁无奈地冲赵明月摇头,大家都默契地低头干活,不接腔,让沈母独自去唠叨。也是啊,到了这把年纪,子女要不是婚姻没着落,要不就是完全不满意,这让一向要强的沈母心里怎么气得过。

  吃了晚饭,沈旭跃要送赵明月回学校,沈启学说他开车去送,沈旭跃虽然已经学会了开车,但是驾照还没考到。

  十五的夜晚,月亮格外明亮,月光如水银乍泄,笼罩在这座古都上。这么静谧的北京,真是连做梦都想象不出来的,没想到会有机会置身其中,赵明月有种恍惚感,自己居然穿越了时空,来到了这里,命运之手真是神奇。

  沈旭跃打破沉默:“大哥,前门街有灯会,要不咱们去看看?”

  沈启学以手点着方向盘:“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你说我孤家寡人的,跑到灯会去干什么,你们俩就别来刺激你哥了。”

  沈旭跃忍不住“噗”一声笑了:“大哥,妈给你介绍的那些个,其实条件也还好,并没有那么糟糕啊。”

  沈启学说:“妈都是按照她的标准来给我找,家世相当,年龄相当,别的什么都不考虑,不管人姑娘的性格、文化层次、长相、身高,只要是个女的就成。她是生怕我在广东找一个本地媳妇,急吼吼的,一个月以内非让我把终身大事给定下来,你说我烦不烦?”

  “也是啊,越催得急,人就越反感。”沈旭跃叹了口气。

  赵明月对沈启学深表同情。

  车子到了师大校门口,车灯亮着,照见前面有人吃力地提着两个大行李袋往校门口走去,赵明月说:“大哥,停一下。”

  沈启学猛一踩刹车,车停了。沈旭跃问:“怎么了?”

  赵明月说:“看到我同学了,我帮她拎一下东西。”

  赵明月说着从车上跳了下去:“剑兰!”

  毛剑兰看见赵明月,高兴地笑了:“小赵,你什么时候到的?”

  赵明月从她手里接过一个袋子:“昨天到的,刚进来就碰上你了。”

  沈旭跃也下来了:“行李都给我吧。小毛刚到?”

  毛剑兰点头:“是的。”

  “那还没吃饭吧?今天过节,现在还饿着肚子,走吧,去吃点东西去。”赵明月说。

  毛剑兰连忙摆手:“不用了,我吃了干粮的。”

  沈旭跃说:“上车吧。”

  赵明月拉着毛剑兰上了车,沈旭跃上了车前座,跟沈启学说:“大哥,这个是明月的同班同学,小毛,毛剑兰。她刚到学校,我们带她去吃饭去。”

  毛剑兰觉得怪难为情的:“我真不用了,我都吃了东西了。”

  赵明月说:“你都坐了多久的车啦,你别忘了,你的胃不好,别这么对付过去了,走吧。吃了饭再回去。”

  沈启学将车子往前开,看到一家还开着门的饭馆,停车。几个人下去,点了几个菜,毛剑兰看他们点了三四个菜,以为大家都要吃,就没制止,结果菜上来了,就她一个人吃:“你们都不吃?”

  赵明月笑着说:“我们都在他家里吃过了,他们送我回学校,没想到遇上你了。”

  “那你们也太浪费了,点这么多我怎么吃得完?你们也再吃点吧。”毛剑兰节俭惯了,看不得浪费。

  赵明月说:“我们陪你吃点吧。”

  毛剑兰笑起来:“这还差不多,都看着我吃我怪不好意思的。”

  几人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说起路上的见闻,也很欢快。毛剑兰说:“我刚才下火车的时候,人特别多,下车的人也着急,大家都扛着行李,就有点拥挤,突然听见有位大姐大声喊:‘哎呀,别挤,别挤,我的孩子掉了,我的孩子掉了!’大家一听,都吓了一跳,赶紧不挤了,让她去捡孩子,结果她在地上找了老半天,找到了一只布鞋。哈哈,乐死我了。这位大姐八成是我们湖南人。”

  几个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湖南人叫鞋子叫‘孩子’?”

  毛剑兰笑:“啊,对,我们就管鞋叫‘孩’。”

  沈启学说:“广东方言也特别有意思,白话里‘吃了吗’和‘死了吗’的发音很相似,刚去的人弄不懂读音轻重的区别,我有个北方的战友特别爱学白话,经常问人‘你吃了吗’,问成‘你死了吗’。每次都被人骂,结果到现在,那家伙还是没分清楚‘吃了吗’和‘死了吗’的区别,每次都还要说。”

  一桌子的人聊得非常欢畅,吃完饭,桌上的菜还有不少剩的,毛剑兰从自己的行李里翻出一个茶杯:“我拿去洗洗,把剩菜打包,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赵明月觉得毛剑兰特别淳朴可亲,要是自己,估计都不好意思打包了。

  吃完饭,沈启学去付了账,毛剑兰拿出了两块钱给赵明月:“小赵,你帮我把饭钱给那位大哥。”

  赵明月说:“算了吧,剑兰,难得碰上,让他请你一回得了。”

  “这不行,无功不受禄啊。我又跟人不认识,不能白吃人家的,一定帮我给他啊。”毛剑兰刚从家里过来,赶上过节,一个人在车上啃着冷饭团,别提多辛酸了,刚到学校,就遇到可爱的同学,还陪着她一起吃饭,心里感觉暖暖的。

  赵明月将钱捏在手里,并不打算给沈启学,准备明天再还给毛剑兰。毛剑兰是一分钱都要掰做两分钱花的人,要不是他们坚持,她怎么舍得花两块钱去下馆子。

  沈启学将他们几个送到宿舍,赵明月跟沈旭跃说:“刚刚剑兰给了我两块钱,说让我还给你大哥。”

  沈旭跃说:“还什么呀,我大哥有钱着呢,每个月都有津贴,钱都没处花,让他请一回客怎么了。你就跟她说,你给了,我大哥不要。”

  赵明月笑眯眯的:“我也这么打算的。”

  沈启学帮毛剑兰从后备箱里提出行李,只觉得沉甸甸的,她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居然提了这么两大袋东西过来,上车下车的,不累吗。

  毛剑兰笑着说:“谢谢大哥,我自己来吧。”她其实都没弄清楚沈启学是谁,听见赵明月叫大哥,于是也跟着一起叫大哥。

  沈启学提着两袋东西,往宿舍门口走去,沈旭跃赶紧跑过去从他大哥手里接过一袋,宿管大妈将他们拦在门口,沈启学掏出军人证:“部队的,来探亲,行个方便。”这年头,部队的军人在哪都吃香,所以宿管大妈一听说是部队上的,也没说什么,就让进了。

  赵明月和毛剑兰空着手走在后面,不得不说,在需要干力气活的时候,男人还挺有用处的。

  沈旭跃兄弟俩将行李一直送到楼上才返回,赵明月送走他们,回来将钱还给毛剑兰:“剑兰,钱给你,收好。”

  毛剑兰看着她:“不是让你还给那个大哥了吗?”

  赵明月笑着说:“那饭菜我们也吃了啊,怎么可能让你掏钱。拿着吧,就当是沈旭跃大哥请我吃的行了吧。你把钱拿着。”

  宿舍里唐卫华和李春梅已经到了,另外两个还没到:“你们说什么呢?”

  赵明月说:“没事,就是刚才和剑兰去吃了顿饭,她非要自己给钱,放着一堆比她有钱的人不坑,你说她是不是特傻?”

  毛剑兰说:“不是这样啦,是我刚回来,他们都吃过饭了,然后陪我去饭馆里吃饭,你说我怎么能让他们掏钱呀。”

  唐卫华笑:“没关系,偶尔占点便宜不算什么的,让男人也有机会表现一把,别太逞强了。赶紧收拾睡吧,赶了一天车了。”

  毛剑兰洗漱完毕,上了床,才想起一个事来:“小赵,刚才那位大哥,是沈旭跃的大哥?亲哥?”

  赵明月笑眯眯的:“对啊,是他大哥。”

  毛剑兰抓抓脑袋:“啊,我还以为是司机呢。”

  赵明月笑:“没错啊,他就是送我们回来的司机。”

  毛剑兰想一想,自己没有做出什么不恭敬的事来吧,这万一给沈旭跃大哥留下不好的印象,不就是给赵明月减分了。

  这边兄弟俩回去的路上,沈旭跃说:“刚才小毛还说要还你饭钱呢,我给推了。”

  “还什么钱啊,也就一两块钱。那姑娘自尊心还挺强的。”沈启学说,然后又笑了笑,“不过说话还挺有意思的,一点都不拘泥。”

  沈旭跃心中一动,这是他大哥回来后第一个表现出感兴趣的姑娘。沈旭跃说:“大哥,要不要认识一下?”

  沈启学看了一眼沈旭跃,淡淡地说:“那小姑娘年纪不大吧?”

  沈旭跃说:“比明月大一点,20岁左右吧。”

  沈启学不置可否地说:“还是你们幸运,能够自由恋爱,我还得去相亲才行。”

  沈旭跃说:“你也可以自己找,不是非得相亲才行。”

  “我倒是想,咱妈那架势,我要是不娶一个她看中的女人,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甘心。”沈启学发现母亲确实有点不可理喻,之前没见到赵明月,就听母亲数落过不知多少回赵明月,弄得他对赵明月很好奇,直到见了面,挺漂亮的一姑娘,而且彬彬有礼,不骄不躁的,除了家庭条件稍微差一点,别的都非常不错,母亲那刺挑得简直是有点没道理了。根据这些天她给自己安排的相亲对象来看,不是这个司令的女儿,就是那个政委的侄女,要不就是哪个部长家的亲戚。总而言之,一切都讲究门当户对,明显是要让自己的婚姻变成一桩政治婚姻。

  沈旭跃说:“这点你就别搭理了,哪能事事都顺她的心意,结婚是咱们自己的事,一辈子呢。就跟你说的,又不是配种,哪能拉一个过来就算的。”

  沈启学叹了口气:“先看看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用了个很老的梗,鞋子和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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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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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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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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