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之小兵传奇>第一百二十二节 我是权臣
  大秦新元初年五月二十五日。

  傅戈从兵造回来的第二天,也听到了刘邦完全占据汉中消息的三世皇帝子婴就心急火燎的召集群臣商议军事。

  朝露宫,议事大殿。

  在前一阵喧哗吵闹过后,难得的鸦雀无声。

  一听到楚军可能来犯的消息,原本准备好奏本要开始‘舌战’的群臣齐齐变了脸色,只要稍微的想一想,就能猜测到刘邦接下来会做什么,有道是来者不善,关中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老天真是很照顾我呀?”傅戈心中感叹,刘邦比历史记载的时间更提前的拿下了汉中郡和上郡,这意味着他挥师北进的时间也将提前,军事紧迫,若是他拿不出什么好的办法的话,秦三世子婴这个皇位恐怕连四十六天都坐不到。

  虽然说马蹬、马戟的打造和战马征集都有了眉目,但要想整合起一支有相当战斗力的骑军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时间太短的话,骑兵的战斗力将会大打折扣。

  见群臣面面相觑,丞相傅戈也不说话,子婴清了清嗓子,说道:“丞相不用过于担心,那刘邦两次败于丞相之手,其才能估计寥寥,这一回有关中父老的支持,有朝中官员们的相助,我秦国的军队一定能再败楚军,扬我大秦之军威。”

  难得有表现治国能力的机会,子婴这番话说得信心十足,就连亲历战事的傅戈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份自信。

  听着皇帝的这番‘壮语豪言’,傅戈心中在想:真不知道这皇帝是白痴还是真傻,以少胜多,以弱击强确实可能发生,但想要回回中彩岂不是跟痴人说梦一样。吃一堑长一智,刘邦又不是没头脑,这一次他有张良辅助,一定会更加的小心,再想击败他除非老天帮忙,在战事激烈的时候掉一个响雷将刘邦砸死。子婴当然不是白痴,否则的话也不可能舒舒服服的活到今天,还不费什么功夫就做了皇帝,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子婴在用‘激将法’,他是期望傅戈和刘邦拼个你死我活,最好是两败俱伤,然后再由他坐收渔翁之利。

  可惜,世上的好事哪有想的这么容易,子婴等了半天,也不见傅戈有什么反应,朝臣也是各个闷不作声,堂堂皇帝说话居然这么没用,子婴脸上也终于挂不住了。

  索性撕破脸皮和傅戈大干一场,这念头子婴不是没想过,但立即他就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强战当前,这大秦这条四处漏水的船要想抵达目的地,非得乘船的人同舟共济不可,更何况,傅戈现在还是撑舵的老大。

  良久,从激怒中恢复平静的子婴哈哈一笑,自寻台阶说道:“要不这样,朕速拟诏书命大将军和杨翁子将军率部驰援,快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在多数情况下,一个贤能的人当皇帝是能够治理好太平盛世的,但并不等同于他就是一个乱世的好皇帝。傅戈心中现在就是这种体会。

  在子婴说出上面这两句话时,傅戈就明白这位新皇帝的军事指挥能力几乎为零,且不说章邯接到诏令会不会照办,就算是他想回师在目前的情况下也不可能,项羽的诸侯联军步步紧迫,一旦秦军的防线有所松动,带来的后果将是全线溃败。至于杨翁子那一边,傅戈没有与其打过交道,但是,作为一个有着强烈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傅戈抵抗外敌入侵的决心是绝对不容质疑,就算再苦再难,他也决不能背上引狼入室民族败类的千古骂名。

  “不用了!抗敌之事我自有主张。”面对决断的危局,傅戈不再犹豫,他的声音坚定而有力,给人以无比强烈的信心。而他的这份自信与子婴犹豫不决的态度相比,给予朝臣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弱君强臣——,这傅戈迟早会成为第二个‘赵高’。持这一种想法的是一部分亲近嬴氏皇族的臣子。而更多的大臣却在想:照眼下的情形,只有尽早的依附到丞相的门下,才有可能发挥才干,才能获得功名利禄、荣华富贵。

  傅戈不知道,当他毅然决然的说出‘自有主张’的话时,在朝露宫大殿后,一双秀黠又伶俐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当断则断——,方是男儿本色,这才是我嬴真想要的男人。”风吹起殿旁的屏纱,让背后的人若隐若现,一如说话的这个人一样。

  她是大秦的安阳公主——嬴真。

  她是三世皇帝子婴最宠爱的女儿。

  现在,她也是皇宫内最有权势的女人。

  五月二十六日。

  咸阳外,下林苑猎场。

  这座皇家围猎场占地方圆足有二十里,其中除了珍禽鸟兽藏匿的山林外,还有一大片空旷的演兵操场。始皇好武,每每出巡都是卫队前呼后拥,威仪的军阵既是要保护皇帝的安全,也是在彰显皇帝的非凡气度。

  不过,在始皇驾崩之后,一切的风光都不在。下林苑这里也就彻底的荒废了,胡亥喜欢的是床弟间的纵横驰骋,对于两军对垒战阵撕杀根本没什么兴趣。

  尘土飞扬——。

  杀声阵阵。

  时隔三年,静寂许久的下林苑又一次热闹起来,来到这里的是大秦史上第二年轻的丞相傅戈,和他的五千精骑。之所以说第二是因为第一的那位鼎鼎大名,纵算傅戈打从军时算起也比不过。

  十二岁为相国,这样的事情也只有天才神童甘罗才配得起。

  “李校尉,你确定,这些都是选拔出来的大秦最骁勇的骑兵吗?”脱去丞相的一身别扭之极的朝服,傅戈精神抖擞。也许在骨子里,他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在军中,在战场,在需要热血挥洒的每一个地方。

  甲衣在风中猎猎而动,而傅戈端坐在青骥之上的身躯却是纹丝不动,他的目光一一扫过许多神色镇定从容、甚至于有些不以为然的士兵脸上,能够在二万余将士中脱颖而出,这些士兵当然有足够骄傲的资本。

  “诺!”李烈的回答响亮有力,能够被破格提拔为骑兵部队的校尉,这一份荣耀足以让李烈愿意为傅戈去死。确如李烈所说,这五千骑将士可以称得上弩骑兵中的精锐,他们一个个脸上流露着自豪的神情,对于骑乘之术,他们都有绝对的自信。

  注:兄弟屋顶骑兵的大作《靖难天下》,写明朝的一段历史,大家去看看,或许有几分酒徒的神采。《靖难天下》90145,功底扎实,历史感浓郁的明朝架空,值得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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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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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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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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