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之小兵传奇>第一百一十四节 打造精骑
  真是凭空节外生枝,对于法儒两家之间爆发的这场论战傅戈只能抱以无奈的苦笑,杀戮之后满目废墟,大秦人才日渐凋零,眼下要想与关东的叛军抗衡,就必须兼采百家之长,充分笼络和利用手头的这一点人力资源,并让他们发挥出最大的潜力来。因此,如果用更确切的话来形容傅戈推行选举制度的目的,那就是‘唯才是举’四个字。

  只要是人才,就不要管其出身如何,立场如何,是不是忠诚,只要能在职位上有成就,只要能为我所用,那为什么要拒绝呢?

  在这一点上,以史为鉴的傅戈自信做的不会比曹孟德差多少。

  至于,选择出来的官员会忠于谁,是效忠秦皇,还是听命于自己,傅戈并没有过分的忧心,在他想来,审时度势的看待时世是人的本性,忠诚固然可喜可贵,但却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如果一味以‘岳飞、史可法、文天祥’那样的高度标准来衡量一个人,只怕到头来一个可以用的人都找不到。

  人生百年,若白隙过驹,匆匆而已。

  皇帝只不过是虚名罢了,这一世,傅戈想要做的是实实在在的掌权者,他的梦想不仅想要重新统一国家,他更想要改变的是国家的疆域和版图,让大秦的旌旗飘扬四方,让敌对和仇视国人的外族闻风远遁,他还想让自己的民族能够去弊留新,开拓进取,长久站在民族之颠,再不因落后而受外族的欺凌压迫。

  至于百年之后,大秦的江山是不是傅姓的天下,傅戈想也没想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子孙也一样,若是将一国的兴亡强加在一个根本对治国一窍不通的儿子或孙子、曾孙子身上,那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就象后世的家长们非要孩子参加钢琴、英语、美术各类辅导班一样,不根据孩子的兴趣和喜好的强迫学习,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若是傅姓的子孙中真能出现杰出的人物,傅戈更希望的也是他能靠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实现理想和目标,而不是靠祖上的荫护。

  法儒之争终于告一段落——。

  好不容易平息了朝堂上的这一场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的大辩论,当傅戈正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传来:刘邦的西征楚军已经完全占领了汉中郡和上郡,大秦派驻镇守汉中的襄侯王陵率军投降。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傅戈正在前往上林苑兵造的路上。如何抵御刘邦即将发动的对关中的进攻,这是傅戈在入主咸阳之后就一直在思索的难题。

  从目前关中一带的兵力部署情况看,除了傅戈手里掌握的总数不到三万的军队外,三辅以及周围各郡县的郡兵加起来不到二万人,其中还是以老弱童稚居多,战斗力偏弱。

  章邯的二十万大军在棘原目前动向不明,除此之外,离关中最近的援兵是驻扎在代郡一线的北方军团一部约三、四万人,这部分军队在咸阳政权动荡之时一直保持中立态度,在三世子婴即位后虽然派出了特使前往游说,但目前其统帅杨翁子的态度仍然不是很明朗。

  再度以诏令形式命令这一部精兵南下吗?傅戈想之又想,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主张,杨翁子若是肯南下作战,当初王离率北方军团南下时他就不会抗命留在代郡,现在虽说赵高已经授首,但杨翁子的戒心并没有消除,毕竟,他对于傅戈这个突然崛起的陌生人还有诸多的不了解,他会怕朝廷象对待蒙恬将军一样对付‘不听话’的他。

  而更主要的原因是一旦杨翁子所部离开长城一线,在塞外虎视河套这块肥沃草原许久的匈奴单于冒顿便有可能会立马出兵南侵,诸多的迹象表明,在北方军团的主力南下后,匈奴骑兵已经多次在河套、代郡、临洮一线出没,许多迁徒到那里的百姓为躲避战乱,现在已纷纷向关中一带回迁。

  骑兵——,对了,关中平原沃野,正是骑兵大显身手的地方,在傅戈的记忆里,能记起的也只有一个办法能让骑兵冲阵的威力发挥到极限,马蹬——,如果能够打造出足够多的马蹬,再配备用于刺杀的长戟,那几乎就相当于现代的一支坦克雄师,以钢铁之师对阵血肉之躯的步兵,这种武器性能上的强烈的不对称或许有可能创造奇迹。

  不过,要在短时间内训练成军一支精骑可是相当的困难,傅戈需要面对的困难也是重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马蹬的批量打造难题。

  马蹬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在临去兵造之前,傅戈根据在电视剧里一瞥而过的点滴印象,足足花了三、四功夫才在皂上画出了一张马蹬的草图,这还得益于虞姬的不断的批评指点,才使得傅戈这位堂堂大秦丞相的墨宝勉强能示于人。

  不过,要想在短时间内打造数量足够多,又能用于实战的马蹬首先要考验的就是大秦兵器工造的技术和规模,还有匠师的努力。对于想象中的那个足以支撑大秦百万军队的兵器工造,傅戈一直充满了好奇,当初在兵进咸阳时,他就出于直觉的敏感,先是命郦商率一部精兵快速占据兵造,接下来又立马颁布了一道保护兵造安全的命令。

  如今,他终于有机会亲自去看一看这个堪称中国古代最庞大的原始军工业基地了。

  注:昨天对不住,汗,这个体谅体谅,今天一早更新,下一节在2点左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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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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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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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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