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边境,相距不远,偶有打闹,倒也还未真正撕破脸皮开打。
故而,眼下的乐至镇,边境第一镇,就出现奇异的局面,一半归云离管辖,一半则归大殷,两厢都有驻兵把守,除了普通百姓与行商之人,旁的并无多少往来。
古绯主仆几人在融安引领下,进了乐至西镇,这边自然是归云离所有,镇东才是有大殷兵卒。
盖因有行商往来,镇上倒有客栈,虽小,却堪堪可落脚。
古绯住了进去,这一住就是好些时日,融安已经与云离在西镇的官兵打点了番,为几人补办了路引,只待古绯伤一好,拿着路引,就可在云离畅通无阻。
苦妈送上银两酬谢一番,古绯只露了个面,融安便带着车队往牧州去。
古绯伤在肚腹的位置,伤口不长却胜在深,好在尤湖离开之前,早备下了好药,又开了几道方子让夜莺好生收着,这一路虽不太安生,那伤口倒也不曾恶化。
而无战事之时,乐至镇还是十分安宁祥和的,毕竟,这世道,没谁愿意打仗死人。
[既已到了云离,如今大殷墨家名存实亡,古绯也没必须要在易姓为古,且她此去云离寻兄,还要去见一见云离的白家,故而还是觉得自己恢复墨姓为好。
她找来苦妈以及夜莺白鹭两姊妹。好生吩咐道,“云离一行。是为寻兄墨玄,故而尔等三人。若不愿的,我可给契与银两,恢复自由之身自行离去。”
三人皆表示,并不愿离开古绯。
古绯又道,“既然如此,日后记着,我是墨绯,古绯此人……不在了。”
三人叠声应喏,细细记下。话语之间不出纰漏为宜。
又是十日过去,乐至镇地处边境,三国消息竟传不至此,仿若这就是个被人遗忘的世外桃源,可那时不时身穿甲胄的兵卒来来回回的巡守,才添了几分的肃杀之气。
这一日,日头尚好,积雪有融,夜莺伺候着古绯。如今该是墨绯,在街坊上走动透气,白鹭与苦妈则翻山过境探听大殷与南齐的消息去了。
“待姑娘寻到大公子后,姑娘有何打算呢?”夜莺寻着话头。
墨绯眼眸为眯。瞧着坊间来来去去的寻常百姓,眸底有瞬间的茫然,她从前一心倾覆墨家报仇雪恨。而今墨家果真一夕不存,她便不远千里到云离。依着那点线索寻兄,可寻到了之后呢?
她不曾过多的考虑过。故而夜莺这么一问,她还真被问住了。
她想起尤湖,那张与殷九狐一模一样的脸来,还有他见不得光的身份,以及此后的再见无期,一时之间,竟也不晓得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见墨绯这模样,夜莺就晓得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她遂轻轻揪了自己的嘴两下,“姑娘莫多想,都怪婢子多嘴,婢子该打。”
墨绯挥手,她迎着日光,见呵出的气才离唇边就凝结为白雾,升腾而起,她一步一步很稳的往前走,自从能直立行走,再不依托轮椅,她便很连走路都很是珍惜。
小心翼翼,步步往前,坚定而稳重。
“想去南齐么?”她轻声发问,与其说是在问夜莺,不若是在问她自己,“寻到兄长后,去南齐吧……”
如果他还需要她的话。
夜莺重重地点点头,心里比谁都明白,姑娘嘴上不肯承认,可心头到底还是有尤湖公子的存在的。
她搀扶着墨绯的一只手,垂眸掩笑,一没注意,就让个横冲直撞的小孩儿跑了过来,撞着墨绯腿而过。
“姑娘,可有碍?”夜莺手脚利落,一掀那小孩,将墨绯扶住了问道。
墨绯定神,她这身子骨还是太弱,虽眼下能走几步,可到底一双小腿肚都受过伤,比不的旁人。
“无碍。”她盯着被掀倒在地的小孩儿,眉头蹙起,“你是哪家的?为何这般冒失?”
那小孩肉嘟嘟的脸,穿的虽是粗布衣裳,可干干净净的,看着也不像那等顽劣的。
听见问话,小孩三两步爬起来,看着墨绯眼不眨的道,“我……我叫封念……。”
闻言,墨绯眉头越发皱紧,她细细打量那小孩的眉眼,又笑着问道,“几岁了?”
封念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十分活泼可人,“不能说。”
墨绯给夜莺使了个眼色,夜莺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铜板来,墨绯道,“拿着吧,算是我撞疼你了。”
哪知封念看都不看那铜板一眼,反而听着胸脯有模有样的道,“不要,爹说无……无功……禄……”
还是年纪太小,想了半天也没说出来。
墨绯也不勉强,朝封念点了点头,携着夜莺继续往前走,待两人走的来不见,墨绯才一拉夜莺的手道,“去,跟着他,看他爹娘是谁?”
夜莺不解,“姑娘,可是有甚不妥?”
墨绯也没多说什么,只凝神细思,“那小孩,眉眼很像一个人,又姓封……”
“且,我一见他,就觉得喜欢。”这才是她觉得蹊跷之处,须知她这么多年,哪里还会不清楚自己根本不太喜欢小孩的,总觉得太闹腾。
夜莺无法,只得将身上装有银两的荷包解下来递给古绯,这才转身去追那封念。
墨绯又走了一段路,站在东西两镇的交界处,朝大殷的方向看了看,后转身回了客栈。
夜莺是酉时中回来的,她一进门气都没喘匀就急急的道,“姑娘。姑娘,果真不出姑娘所料。”
她倒水喝了一大口。撩起袖子一擦这才眸色发亮的道,“姑娘。婢子见到封公子了,封礼之公子。”
墨绯腾的起身,她甚至带翻了锦杌,“礼之?确定是礼之?”
夜莺点点头,“是封礼之公子,而且那个封念的小孩还是礼之公子的孩子,礼之公子娶妻生子了。”
墨绯眉目间隐有激动之色,然她惯常克制,好一会才屈指敲着桌沿道。“祖父生前最大的心愿就是礼之能娶妻生子,如今孩子更是都那般大了,礼之没道理不回大殷。”
想不通,她便不想了,随即一甩袖子道,“走,带路。”
夜莺领着墨绯径直往乐至镇西尾去,不多时,拐过两株百年垂柳。就到镇尾,恰见一竹篱为栏的茅草小院来。
起先在街坊上遇见的封念正蹲在院落一角,瞅着小鸡两三只。
“姑娘,就是这。”夜莺在前领路。顺手搀着点墨绯。
墨绯跨进院中,小孩儿封念瞅着她,站起身跑过来拦在她面前道。“你是谁?”
他自然认出了墨绯。
墨绯按捺住心头的急切,缓和声音问道。“你父亲可是名封礼之?我找你父亲。”
许是听到响动,屋子里传来问询的声音。“念儿,休得无礼。”
紧接着,是一肤白貌美的窈窕妇人走里出来,同样一身粗布裙钗,可云鬓高耸,难掩婉约温柔的气度。
“娘。”封念喊了声,就藏道妇人身后,只露出一双眸子来看着墨绯。
墨绯眉头一皱,可见封礼之的境遇并不好,却是不知他为何不回易州。
“这位姑娘,请问你找谁?”那妇人嘴角含笑的道。
夜莺上前一步道,“夫人有礼了,我家姑娘找封礼之公子。”
听闻这话,那妇人脸色微变,上下打量墨绯,特别是她的容貌,好生一番审视,“姑娘稍等,小妇人这就与夫君道。”
那妇人带着封念回屋,不多时,墨绯就见一身形削瘦,面容苍白,背有佝偻的封礼之被搀扶着出来。
“礼之!”墨绯惊呼出声,如若不是那熟悉的面容,她根本难以相信面前的男子,是曾经风度翩然的美玉公子。
封礼之一震,他看着墨绯,目光又落在她双腿间,好生看了看,这才欣喜的道,“阿绯,你的双腿好了,这真是太善。”
只这一句话,就叫他艰难地弯腰咳嗽起来,竟是还吐出了血来。
“礼之,你这是怎的了?”墨绯忍不住上前,一握他手臂,就察觉出衣衫下的手,已然皮包骨头,很是心酸。
封礼之笑着摇摇头,他拍了拍身边那妇人的手背,吩咐道,“采蘩,去将桌椅搬出来,我要与阿绯共饮几杯。”
那叫采蘩的妇人面露难色,“可是,夫君的身子哪里受的住。”
闻言,封礼之难得的面生不满之色,“听话,莫让阿绯笑话了。”
采蘩看了墨绯一眼,只得依言行事。
墨绯冲夜莺使了个眼色,夜莺福至心灵,进去帮忙。
墨绯搀扶着封礼之,立到院中,终问道,“礼之,你为何不回易州?要知道祖父他一直都在等你回去。”
谁想封礼之叹息一声,眉目生愧色,“阿绯,是我不孝,无颜见祖父,如今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又哪里能回去见祖父。”
墨绯不赞同地摇头,“你知祖父他最想的便是看见你为封家开枝散叶,如今你儿封念很是伶俐,要早点带回去给祖父渐渐,祖父走的时候也定然能瞑目。”
这等话说的封礼之眉目郁沉,他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一声,再摊开,就是猩红血迹。
“阿绯,你看到了,我命不久矣,”他说着,脸上就露出复杂难辨的情绪来,“当年,我一心不想按着祖父安排的路走,虽喜制墨,可不愿继任家族,说到底,也是懦弱,总觉一家之族要我承担,太过艰难,制墨是制墨,制墨家族又是制墨家族,到底是不一样的。”
“我如愿到了沙场,男儿志在四方,奋勇杀敌,抛头颅洒热血,有那么段时间,我以为这便是自己想要的,一直想给祖父的证明……”
“尔后,当我沙场负伤,这一双手再无法制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失去的是什么……”
“不会制墨的封家子弟,如何还能回易州?”(未完待续……)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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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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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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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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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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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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