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珍为孩子的孱弱揪心之际,玄烨清润的嗓音带了些许安慰,从屏风的那一头传来:“孩子出生是早了一点,也比一般足月的羸弱些,不过朕已问过了太医的人,只要多费些心神养着就是。”停了一停,声音里多了几分笑意,“你又为朕添了一个麟儿。”
听到玄烨的声音,德珍这才想起他的存在,连忙朝屏风外道:“皇上,产房血腥,需得忌讳。”说话中凝眸望去,隐隐见一个颀长的身影映在玻璃屏风上。而那身影似乎是正面相对,也隔着屏风凝望着她所在之处。
玄烨不以为意,曼笑道:“朕不是隔了一道屏风么?如此,又有何可忌讳。”
德珍怜爱的看着怀中的幼子,随口回应,语气里却是蕴含着关切之情:“皇上您大病初愈不过一月,臣妾担心产房的血腥煞气太重,若是冲撞了皇上……”
玄烨丝毫不在意的打断道:“朕病愈已久,这一点不碍事。”话锋一转,“倒是你昨夜分娩后就一直昏迷至今,却是需要用些膳食才可。”
小许子趁机小声插嘴道:“有助补血养气的阿胶粥备着呢。”原来产房里一直为德珍温着膳食,只因她一醒来就要见孩子,小许子等人未来得及奉上。
玄烨自幼习武,五识自然强于普通人,便听见了小许子的话,于是续道:“将孩子交给乳母,你先用些膳食吧。”
不敢违抗玄烨的圣意,秋林忙去盛了一碗阿胶粥,乳母也忙朝德珍福了个身。
如此,德珍只有无奈而不舍的将孩子交给乳母,却又不放心的殷殷嘱咐道:“他还没睁眼,你抱得时候注意背着光。”
乳母徽娘是一个二十六、七的女子,容貌有几分秀丽,性子也很是温和,却是一个苦命人。去年夏日的那场地震,丈夫儿子都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刚出生的女儿,却不想唯一的女儿也在年前病逝了。薛氏见她是旗人,又是知些根底的,便走形式荐到内务府,再跟着甄选入了永和宫。因是母亲薛氏挑选的人,德珍倒不担心此人的来路,只在身边观察了月余后便也暂且安心的留用下来。
徽娘接过孩子,恭敬应道:“娘娘……主子放心,奴婢省的。”即使入宫已有两月,徽娘的声音依然带着拘谨,不过抱孩子的动作却极是小心,目光十分的温柔。
德珍看着不觉满意一笑,却忽见小家伙的手伸出襁褓,在纤细的手腕上露出一串伽楠木佛珠,接头处还坠着一个木雕佛头。不由咦声道:“他手上怎么戴了一串佛珠?”
小许子正想着回话,玄烨已先一步说道:“这串佛珠是皇祖母昨夜命人送来。听说是上面的珠子,还是用得皇祖母供在神龛前有十年的佛珠编串的,以后就作了护身之物给他戴着吧。”说着朗朗一笑,“这小子竟连皇祖母供奉的佛珠都得了,倒让朕有些不平”
德珍低笑着嗔道:“皇上,什么这小子呢。”虽是在笑,目光却微微失神的落在了那串佛珠上,忽得想起了去年相伴抄袭佛经的日子,又一想今时今日的疏离,不觉黯然。
随侍玄烨的梁九功,心存讨好的借口道:“德主子您才识好,不如给小阿哥起个乳母先叫着。”
德珍淡笑道:“还是梁总管细心,注意到他还没起乳母。不过有皇上在,我若卖弄这点文墨,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还请皇上赐个名。”
“乳母本该作母亲的唤,朕未思及此,但是朕早在数月前已想好了他的名字。”一语毕,玄烨忽而问道:“可还记得禛儿周岁那日朕曾对你说过的话?”声音好似靡靡春雨一样绵情而缱绻。
“那一晚……?”德珍颦眉而思,灵光蓦然一闪,她立马说道:“皇上在那时便已想了孩子的名字?”
玄烨吟吟含笑道:“不错,那时便已取好了。”
德珍怔了一怔,玄烨在那个时候就已想了名字,想来当时其心诚然,然而即使再有一个孩子,他终究不是禛儿了。但是,玄烨能数月前念及孩子的名字,也是对这个孩子的期待与重视。
如此一想,德珍唇角不禁噙了一抹笑意,道:“不知皇上起得名字为何?”
玄烨成竹在胸道:“胤祚。礻、乍,祚。”
“祚?”德珍倒抽一口气,忍不住低呼出声。
她万万没想到,也根本没去想,玄烨竟会取这样的一个名字
祚,乃帝王皇位之意。当年孝献皇后在还是董鄂妃时曾诞下一子,是为世祖皇帝的第四子。可世祖皇帝在其子诞下的第一天,便当着太皇太后的面称之为他的第一子,这无疑是否定了前面三子的存在,而玄烨正是世祖皇帝的第三子。同时,世祖皇帝还不顾满朝文武的反对,前所未闻的将一个诞生不足日的婴孩册封为和硕祚亲王,其意无疑是要将此子立为皇储,故特赐一字祚为封号。然而不幸的是,此子生下不到三月便夭折了,这也才有了玄烨的登基为帝。
如是,相信玄烨比任何人都清楚“祚”为何意。
若此举只是因为玄烨真心期待且宠爱这个孩子,不过是多赐予些赏赐物罢了,甚至连一个封号也不能赐予,毕竟连皇长子都还尚无封号。可他却赐予了一个比封号爵位更重的东西——代表皇位的“祚”
这样为之,是将太子胤礽和皇长子胤禔置于何地?她又该如何面对其他拥有皇子的嫔妃?而满朝文武又该如何看待她母子?
一念之中,德珍尽乎本能的立即反驳道:“皇上,这恐怕有些不妥。”甫及脱口便觉过于直白,忙转圜道:“皇上您所取之名固然是好,但臣妾一想这孩子因早产比一般的婴孩羸弱许多,害怕皇上提前与他赐名会福泽过重,他承受不住。”
说完,定定看着映在屏风上的身影,心想暂缓一时再想他法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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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好意思食言,本说今天多更些,可是熬夜睡眠不足,下午还要赶车,这会儿脑袋好浆糊,写不出来东西。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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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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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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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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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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