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后,王后果然怀有身孕,国师的预言得到了印证,举国上都开始对这位还未出生的公主殿抱有着美好的期盼。
怀胎九月半,王后安然生产,果真是一位小公主。
大国师为其反复占卜后,以莎字定名。
“云莎云莎,我是你的长兄,快叫哥哥你怎么还不会说话啊”长了小公主整整五岁的云札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握着妹妹软乎乎的小手,一脸渴望地教着她说话。
终于有一日,小公主学会了咿咿呀呀地喊哥哥。
过一段时日,又学会了摇摇晃晃的跟在他身后乐呵呵地笑。
再一晃眼,到了十四五岁的年纪,竟成了琴棋书画,骑马打猎中的佼佼者,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将他这个哥哥的光芒都给生生盖了去
举国上的百姓都十分喜爱这位象征着祥瑞的公主,反倒忽略了他这个未来要继承王位的应王子。
他还常常会听到父王暗对母后叹着气说:“莎莎若为男子,哪儿还有那小子什么事啊哎,定是你在怀他们的时候,将男女给弄混了。真是上苍无眼啊。”
父王,母后,你们这样真的很容易失去我的
被打击的险些萎靡不振的云札缩在角落里,望着日益优秀的妹妹。时常在想,这丫头还是小时候来的可爱,他说什么她信什么,将他视作世上最伟岸的大英雄来崇拜着可如今样样都比他出色,这让他做长兄的面子往哪里搁
更关键的是,这丫头还长了副赛天仙的面皮,这更让大家心里的那杆秤偏向了她。
这真是个看脸的世界啊。
只是打击归打击,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想要保护着妹妹,至于要保护到什么时候,他不曾想过。应当是一辈子吧
西陵国的公主不外嫁。只会挑选优秀的驸马入赘皇室。
换而言之,他注定要在妹妹的阴影生活一辈子了。
这个认知让云札不太高兴,他可不想等坐上了王位,还会被人背地里戳着脊梁骨说他不如长公主。
甚至以后娶了妻生了子。头发白了的时候还会有儿孙在背后嘲笑他不如他们的姑母一半。
云札苦恼地挠了挠后脑勺儿。越想越绝望。
可没过多久。他的绝望就变成了恐慌
云莎十五岁生辰那年,独自一人偷偷溜出了皇宫去,她身上背着沉重的弓箭。独自一人进了山狩猎。
她的生辰亦是母后的受难日,十五年前母后为了生她吃了那么大的苦,今日她想要凭自己的能力狩一只银狐母后想要一条纯白狐狸毛的围脖都想了好几年了,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皮子。
可银狐行迹罕见,她寻到傍晚,连根狐狸毛也没找着。
父王母后再找不到她该心急了。
云莎权衡了一番,唯有失望地收起手中弓箭,打算出山去。
可正要离开时,眼前却快地闪过一抹晃眼的银白
那小东西动作敏捷迅速,身形也大差不错,分明就是她找了一整日的银狐
云莎欣喜不已,忙备箭追去。
山中道路崎岖,好在她自幼便常常出入险地,倒半点不觉得累,只是越往前追脚的路越是偏僻,待她连放了几支空箭一无所获,失去了银狐的踪迹之时,天色已然大暗,她亦不知自己身处何处
绕了数圈也找不到出路的云莎,唯有决定保存体力,在山中勉强度过一晚,天亮再寻路出山。
山中回响着野兽的叫声,令人不寒而栗,她纵然再英气非凡,到底也是个小姑娘,在黑漆漆的荒山中呆了不过半个时辰,冷汗已经湿透了夏衣。
早知道就不该不顾时辰追那银狐的。
早知道应该带个火折子出来的。
她叹一口气,缩成一团窝在一棵大树,手中紧紧握着弓把,神经紧绷地关注着四周的动静。
忽有落叶被踩踏的声音响起,十分急促地在朝着她的方向靠近。
云莎豁然起身,微微弓腰做出防御的姿态来,目光一扫前方,定睛一瞧只见那朝着自己奔来的黑影,模模糊糊的似是一个人
人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她刚要松一口气,那人已发现了她,大喊道:“快跑,后面有一头恶狼”
是男子的声音。
云莎不打算理会他的话。
那人跑了两步见她没有追上来,急忙忙地转过头来,催促道:“在所言非虚,当真有狼追来了”
“山中有狼有什么好奇怪的”云莎不以为意:“你跑的过狼吗”
不过这人当真有趣,明明那么害怕,却再次停来提醒她。
“跑不过总也不好坐以待毙”对方听出她是个姑娘家,更起了保护的心思,竟折身回来一把握起了她的手臂,拉着她一同跑了起来。
云莎呆愣愣地跟着他往前跑,感受着手腕上陌生的温热感,一时竟忘了要挣脱。
奔跑中,她听着他急促的呼吸声,和自己紊乱的心跳,忽然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来。
她甚至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值得愉悦的,她该不会疯了吧
他们到底被狼追上了。
他终于跑不动,松开了她的手,将她藏在身后,气喘不均地道:“姑娘快走,我来拖住它”
云莎这才天外回神一般。握了握手中的弓箭,道:“杀了便是。”
她的口气风轻云淡,男子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她,却见夜色中小姑娘已将箭矢搭到了弦上,湛蓝色的眸子微微眯起,手中一放,破风声霎起,再听得耳边一声哀嚎便知是射中了
好准好快的出箭
小姑娘又补了一箭,那饿狼已没了挣扎的力气。
夜色中,她冲他仰起巴。笑的得意。
二人寻了一处山洞。他寻了木枝点火,望着她轻车熟路地将狼肉分成一块一块,放到火堆上烤,不由问道:“姑娘是山中猎户之女”
云莎愕然抬头看向他。忽然撞进了一双墨色的眼睛里。
她惊的忘记了解释自己的身份。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不是西陵人”
对方笑道:“在乃风国人士,特来贵国游历。”
“你怎么游历到这荒山中来了”
而且还说的这么地道的西陵话,她先前竟都没有察觉到不对。
提到这里。男子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道:“本是来山中作画的,一心觅得好景,不慎迷了路。”
“来山中作画”云莎意识地朝着他身后背着的书篓看去。
男子卸肩上的书篓,从中取出了一只卷起的画卷来,借着火光徐徐展开,笑着说道:“好在让我寻得了这处好景,总算不虚此行。”
云莎的目光落到画卷之上,只见是一副山涧流水图,溪边花草栩栩如生,泛着光波的溪水似真的在缓缓流动着。
“画的虽好,可险些为此丧命,你还觉得不虚此行吗”原来是个书呆子啊,云莎心想。
对方不置可否地笑了,正要将画卷收起,却听她道:“你画的不错,不如送我吧”
画的不错便要送她
男子忍不住笑了,觉得这姑娘的逻辑实在任性。
到底是一国公主,骨子里是想要什么绝不犹豫思考的性子,云莎见他神情,忙又补道:“我救了你一命,当作是谢礼。”
还是那样的直截了当。
“这谢礼未免轻了些,姑娘若喜欢尽管拿去吧。救命之恩,自当另以为报。”
云莎睁大了眼睛问:“你要如何报答”
“这便要问姑娘可有所需之物,或是未达成的心愿了。姑娘只要开口,在必当帮姑娘达成。”
好大的口气啊,云莎诧异地看着面前眉眼如画的温润男子。
可她贵为一国公主,向来要什么有什么,何需他来帮自己达成什么心愿
于是她摇头,却又觉得白白放过这样一个机会太过可惜,最后道:“待我想到了再告诉你。”
他笑着点头。
二人对坐到深夜,望着山洞外深蓝色的天幕上的夏日繁星,从天南聊到海北,不知疲惫。
次日自山中分别之后,似有缘分牵动一般,竟三番两次偶遇。
西陵国国风开放,男女之间无需避嫌,谁也没有察觉到二人越走越近,甚至身在其中的二人也不自知。
直到有一日,云莎望着悬在床头的那副画卷,终于想到了自己确实有一个未达成的心愿,可以提给他听。
“我想让你留在西陵,与我成亲。”云家的女儿,言行向来不懂得委婉为何物。
他吓傻了一刻,继而失笑。
“你当真愿意嫁我可要想清楚了。”
“当然”
她回答的十分干脆,他却思索了许久。
在遇到她之前,他未想过要成亲,更未想过要同一个异国女子成亲。
可遇上了便是遇上了,他愿意娶她。
只是这条路显然不会太好走,他望着面前一脸不知掩饰的祈盼之情,纯粹单纯的如同他笔画过的最干净的那汪溪水的小姑娘,却忽然犹豫了。
他不怕,但她一定会怕吧。
因为太喜欢,所以更加不舍得让她置身于那样复杂的环境中。
他想拒绝,她却抢在了前面道:“我是西陵国的公主,我选的人父王一定会答应,你什么都不必担心”
他这才真正知道她的身份。
诧异过后,唯有再度失笑。
这条路要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不好走。
他无意挑起她与西陵皇室的矛盾。并未告知她在风国有一个姓晋的大家族,在那个家中,他是日后的继承人,无法陪她留在西陵,更无法光明正大地迎娶她为妻。
他只与她说,自己舍不风国的一切,无意留。
那是云莎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这么难得到手的东西,且这种失望透顶的感觉,比她预期的还要可怕。
而接来很短的时间内,她又接连经历了许多可怕的事情。
父王母后先后因病离世。国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动荡。
她的哥哥继承王位之后。耗费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才将局面稳住,这两年的时间里,她这长大了许多,也日渐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到底还是决定了要去风国找他。
两年的时间非但没有让她对他的心思减淡。甚至日益强烈了。
她什么都不要了。只想跟他在一起。
她舍不风国的一切。那就由她来放弃吧反正西陵有长兄,她相信他会一直是一位好国君。
可她的想法遭到了云札的竭力反对,他跟她说了许多有关风国的事情。她那时才知道一个男人竟然可以娶许多妻子,他还告诉她,如果他真的喜欢她,就不会离开西陵,两年来杳无音讯。
其实云札早已得知晋余储的身份,两年前一直小心翼翼怕她提起的事情,还是被摆在了眼前。
云莎有了一段时间的动摇,可动摇之后却是更加的义无反顾。
她的兄长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她黑脸,僵持不间,他甚至扬言只要她离开西陵,便当作没她这个妹妹,云家也没有这样的女儿。
他大骂她疯了。
她确实是疯了,那一晚在山中遇到相遇之时,她便隐隐觉得自己疯了。
她到底还是走了,甚至带了些负气的情绪。
她凭着“阿储”这个名字,竟真的找到了他。
他们力排众难,最终由她顶替着一位士族女的身份嫁进了晋家只是那时的她满心欢喜地认为自己找到了想象中的归宿,并不知晓竟是踏进了一座深不见底的魔窟当中。
甜蜜的时光过的极快,她在阿储的保护之,依旧清澈如水。
这一切终结在她生产那晚她诞了一名同她一样有着异眸的男婴。
她只来得及看了孩子一眼,便因脱力而陷入了昏迷。
再醒来,已身处皇宫,取代了原来的皇后
她认得殷子羽,她初至风国之时,曾与他在君临湖前见过一面可她分明是晋家的世子夫人,如何会成了他的皇后
她想要离开,但插翅难逃。
外面的人都以为她难产死了,母子双亡,就连阿储也那样认为。
不久后,她听说阿储也病死了。
她觉得自己活不去了。
可殷子羽将一切都告诉了她。
“我同晋余明做了交易,他将你送与了我。”
魔鬼间的交易。
“可若没有这桩交易,他会杀了你,像害死储公子一样。”
她的阿储不是病死的。
“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无法活去,可你的儿子身上还流着西陵皇室的血液,晋余明不会平白丢弃这枚棋子。”
她的儿子还在人世间。
“所以用阿余的身份活去,报仇也好,等他回来与你母子团聚也好,活去才有希望。”
她便真的活了去。
她没想到自己还能活得去。
只是活得很艰难,她因悲痛过度哭瞎了双目,患上了心绞症,性情阴郁无常,再没了以往的明媚英姿。
殷子羽后来耗费了无数心血让人替她医治好了眼睛,可她却再不愿去看这个世界一眼。
在他临死前,也未有张开眼睛看他最后一眼。
她觉得自己一直是恨他厌他的,可到头来却不知该恨他什么,厌他什么了。
直到他葬入皇陵的那日,再也无法开口之时,她方后知后觉的明白了原来她恨的是他逼迫她活来,令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厌的却是他待自己太好,令她无以为报。
接来的长久岁月里,她仍和从前一样怀念阿储,偶尔在宫中触景生情,也会想到他。
世间的一切都有迹可循,唯有感情不知何起。
譬如殷子羽待她,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心路历程,她无法可想。
再譬如她当初就如疯了一般,不管不顾要同阿储一起,是为年少情痴,可被卷入这种种漩涡之中,历经无数苦痛直至今日回想,她竟也丝毫不觉得后悔。
这种固执,在阿储口中是为不知变通,却应是这么多年以来她身上唯一没有被时间所消磨掉的东西吧。
江樱听罢一阵感慨。
婆婆常常跟她说一些从前的往事,零零散散的加在一起,已经堪称一部曲折的传奇了。
“说这么多口渴了吧小红枣儿,去给你祖母端杯水来”江樱转头对一侧坐在凳子上玩着一把水银镜的六岁女儿说道。
小红枣儿正欣赏着镜中自己的盛世美颜,但听得母亲使唤自己,唯有收起了心爱的小镜子。
她一岁那年被太后娘娘认作了干孙女,她真的很庆幸父亲母亲做出的这个决定因为她照着镜子常常发现,自己越长越像太后娘娘了,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呢
小姑娘傻乐着,然而刚踏出门槛儿,迎面却见外头行来了一位身材格外高大、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大步走来。
他长臂一挥,就将小小的她腾空抱了起来,吧唧一口亲在了她的脸蛋儿上,胡子刺得她痒痒的要躲起来,他却哈哈大笑起来。
“兄长何时过来的”太后自椅上起身,一双眼睛里载满了笑意。
前些年他们兄妹又置了一场气,因为她未答应他重回西陵生活,他便甩了脸,甚至在外甥大婚当日都没有过来祝贺。
可这次赌气并没有持续太久,或是有了之前的事情,让他们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亲人了,不舍得将大好的时间浪费在赌气上。
向来同她一般固执的兄长对她妥了协,不再勉强她回西陵。
“今年是你的本命年,再有几日就是你的生辰,我这个做哥哥的不过来陪着你,说得过去吗”
太后叹了口气,笑着道:“我何时与你计较过这些,又不是小时候了”
“舅公撒谎。”小红枣儿忽然开口。
“哦你说说,舅公哪里撒谎了”太后笑着问。
“祖母每年生辰,母亲都会亲自厨做菜,舅公年年过来都撑得打嗝儿分明是想要吃好吃的才过来的嘛。”
“鬼机灵,又瞎说哈哈哈”云札笑的红了张老脸。
太后瞧着这一幕,眼中笑意显露,目光却逐渐变得幽远起来。
她从来不后悔的原因大抵就是在此吧因为相比于痛苦,最终仍有美好可贵的东西完好地留了来,时间带不走,苦痛也磨不净。
好比眼来之不易的天伦之乐。
又好比,十五岁那年与阿储于深山之中初见时的懵懂情愫,及头顶那片繁星密布的夜空。
那些东西日久弥新,纵是无数岁月洪流,也无法撼动。
值得,值了未完待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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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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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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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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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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