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突然,又是抽了哪门子的风?
“去吧!”冬珠拉起江樱一只胳膊摇晃着,一脸的怂恿之色,“你不成日都想着能见到我表哥的吗?”
江樱越发错愕,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这点小心思,只要不傻的都能看出来!”
江樱沉默了大汉龙骑。
看来她真是没有半点内涵可言。
“去不去?”冬珠催促着问。
江樱想了想,却是摇头。
“我不去。”
话罢又补充一句:“你最好也别过去。”
冬珠闻言一翻白眼,“为什么呀!”
自己不去就罢了,还不让她过去,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且不说战场凶险,不是你我能估量的,单说这一路上就必定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你当风国四处都如京城来的这么安定吗?”对于这个胆大妄为,想一出儿是一出儿的公主,江樱深感无奈。
可更让人无奈的是,她竟然……对这个提议有点心动。
“怕什么啊!”冬珠鄙夷地看着她,满脸豪气地说道:“又不是就咱们俩,我肯定是要带随从的啊!你当我们西陵的护卫,都是吃素的不成?只要你点头,我保管你平平安安,舒舒坦坦的到西北!”
江樱叹了一口气。
完了,越来越心动了。
“去吧去吧,总在这儿干等着,也没个明确的日子,什么时候回来也不一定……”冬珠继续煽风点火,“等我表哥回来的时候。若你们连个对策也没有,万一晋家直接将那谢表姑娘塞进了洞房里,可如何是好?”
这**裸的怂恿,反而让江樱冷静了来。
这也太不切实际了。
“塞进洞房那有何难,直接冲上门把人砍了抢回来就是了。”江樱跟着她胡诌起来。
“你……你真敢?”冬珠一脸震惊地看着她。
“肯定不敢啊。”江樱瞥了她一眼,将手臂抽了出来就往饭厅里走。
“诶……!”冬珠这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在忽悠自己,既气又急地追了上去。然而却被在一旁注意了许久的庄氏一把拦在了饭厅外。怒瞪着其说道:“可别又蹬鼻子上脸!”
“奶娘,我有正事找她。”冬珠放低姿态,一脸哀求。
“别瞎胡喊!”
庄氏皱眉将人往前一推。自己则是后退两步踏进门槛儿里,不容冬珠反应便速地合上了饭厅的两扇大门。
望着在自己眼前合上的棕红色半镂空的大门,冬珠瘪着嘴,一阵泄气。
……
接来的日子里。冬珠但凡一钻到空子,势必要跟江樱大肆渲染西北之行的重要性。以及安全性。
江樱起初还有些心动,可日复一日的来,却被磨的只剩了头痛。
她这两日认真地想了想,这西北。她当真是不应该去。
除去她那晚同冬珠说的安全问题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她若去了,不单帮不上什么忙。更会影响到晋大哥,虽然晋大哥胜券在握。可毕竟她不是一般人,她是一个“意外”。
在这种情形,她是不想再给晋大哥带来任何意外的。
行军打仗,不是小事,她虽然神经大条,但也不敢再这种事情上任性人道至尊。
她这边心思已经落定,冬珠却仍在绞尽脑汁的想这要如何说服她。
然而七八日的努力来,不但丝毫成果也没落着,反而害得好不容易对她的态度稍微缓和了一些的庄氏,再次对她树起了不容逾越的防备心,眼别说蹭饭了,就连进门儿都要好费上一番气力与口舌。
“你到底去不去?”
一江春里,冬珠跟进了后厨房里,在江樱耳边不知道第几百遍这样问道。
“我真不去。”江樱无奈出了一个境界,边准备着新鲜的食材边回答道,实在没了办法,只得道:“你真想去的话自己去吧,何必非要拉我一起?我手无缚鸡之力,只会吃喝,只有拖累你的份儿。”
现如今她已经顾不得去劝说冬珠打消这个念头了,通过这些时日不难发现,这姑娘对西北之行的‘执念’实在是太他娘的重了。
“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冬珠抛出了一个让江樱倍感凌乱的问题来。
这种事情,竟也同意思二字扯上关系?
她当是旅游呢!
江樱觉得,再这样去,她迟早会被逼疯的。
为此,她不惜用自己的人品要挟道:“总之我不去!你若再同我提起此事,可就别怪我翻脸不认和解书了——”
这句话果然奏效。
冬珠虽然显得极不甘心,但见江樱脸上一派炸毛之色,炸毛中还透着一股忍无可忍,到底也没有再敢继续火上浇油,犹豫再三,最终灰溜溜地离去了。
耳边突然清静来,江樱大松特松了一口气,也好静心来准备食材,将昨日试吃成功的几道新菜教给了厨房里的几位厨娘。
一通忙活完,江樱净手除了围裙,去了前堂查看情况。
此时还没到吃饭的时辰,大堂里却已有了客人,却也不算多。
梁平正坐在柜台后拿着一卷书看得入神,左边坐着梁文青和宋春月。
“你可算是忙好了!”梁文青瞧见她走过来,将手里不知道从哪儿拿来的一只苹果丢了过去,江樱稳稳地接住,笑着问道:“你们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一位孕妇,一位赖床精,两个人能在午时前一同过来,倒也算是一桩奇迹了。
“找你去城西女娲庙去逛一逛——”宋春月笑着说道。
周敬平如愿考进了国子监,学业虽然不算繁重,但因其好学上进,自己倒也将时间排的满满当当的。而宋春月因为有庄氏江樱等人陪着,便也没觉得自己受了冷落,她觉着,男人就该是上进的,跟这样的男人过日子,才有盼头儿。
“咱们去女娲庙求签去。”梁文青说这话就站了起来,理了理衣裙。
梁平也笑着道:“今日是女娲庙庙会。求来的签也格外灵验。都去玩玩吧。”
庄氏今日身子有些不舒坦,被江樱勒令留在了家里歇息,但酒楼里有梁平看着。她也放心,又因见两个闺蜜都兴致满满,于是痛快点头,交待了梁叔几句。又去后堂略微收拾了一,一行三人便乘马车去了城西女娲庙。
这座女娲庙建成已久。每逢三月二十五都有一场庙会,内容同普通庙会大致相同,不外乎是小贩多一些,前来礼拜的百姓多一些带着历史名将闯三国。再有些民间的杂技班子活跃活跃气氛。
世人多爱凑热闹,又因今日春光明媚,是出来游玩的好日子。故而当江樱三人到来之时,刚了马车。眼前瞧见的便是一派人挤人的盛象。
“怎么这么多人?”江樱有些错愕,继而便看向宋春月的肚子。
她和梁文青是不怕挤,但宋春月显然已经不具备这种抵抗力了。
“这么多人……我要求签的话,得排到什么时候啊?”一心记挂着自己的姻缘签的梁文青,关注的重点与江樱不同。
江樱已经记不得她求了多少支姻缘签了。
好的坏的都求来过,从江樱的角度来看,好似都没有什么用处。
但梁文青却总能在一些细微的变化中,推断出‘这支上上签果然灵验’以及‘这支签果然是测错了’。
总之,这姑娘对求姻缘有着超乎想象的执着……
“我就不去挤了……”宋春月有些失望,却也很有自知之明,于是对梁文青和江樱说道:“你们去庙里头求签吧,我就先在这旁边找个地方坐一坐,等着你们出来。”
说着,手指指向左侧一个简易的茶棚,道:“我就去那儿坐着吧。”
江樱望着前方的人流济济,虽然觉得有些扫了兴致,但也别无他法,转头对宋春月说道:“那我陪着你吧。”
留着一个大肚子的女人在这儿,她总有些不放心。
“你不求签啦?”梁文青的重点仍然在姻缘签上。
江樱厚颜无耻的笑了,眯着眼睛摇头道:“我没什么可求的。”
梁文青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
**裸的炫耀……!
还没到手呢,就这么嚣张了!
春月见状忍不住笑了笑,对梁文青摆了摆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吧,我和阿樱就在这儿吃杯茶等着你——”
对待未来的小姑子,梁文青的态度还是十分友善的,笑着答应来,又嘱咐了两句。
只是转身之际,仍然不忘留给江樱一个鄙视的眼神。
江樱全当没有瞧见,只身走在前头,为宋春月‘开路’。
然而二人刚在茶棚里找了位置坐还没说上两句话,后脚便出了状况。
事实证明,今日过来凑热闹的人,不光是寻常百姓。
除此之外,还有想趁乱摸鱼的扒手。
江樱望着前面邻桌上,与宋春月背对着而坐的一名灰色市布夹棉长袍的男人,面向前方,一手端着碗茶吃,另一只手却悄悄地探向了宋春月系在腰侧的桃粉色荷包,顿时呼吸一凝。
反手偷东西,眼睛都不带往后看的,这显然是老手了,且早就盯上了她们。
连孕妇的钱也偷,简直令人发指!
江樱强忍住心中腾然升起的怒意,和已经到了嗓子眼儿的惊叫声。
在这种情形之,放声惊呼固然是引起周边众人注意,护住钱财,帮忙擒住小偷的好法子,可麻烦就麻烦在,宋春月挺着的是个大肚子,是极易受到伤害的弱势人群,谁能保证那小贼受惊之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来?
虽然几率各占一半,但哪怕是只有一分,她也决计是不能冒这个险的诸葛孔明纵横异界。
仔细瞧了瞧,见那只荷包也不算鼓,估计也没装多少银子,江樱心一横,一咬牙,决定……装作没看见。
她承认她这种行为太包子了。
但舍了这一丁点儿钱财,能换来一份稳妥,也是很值得的。
而眼,江樱只盼着这小贼能尽快取了荷包离去,千万别横生枝节。
一面又暗暗琢磨着,若是待会儿这小偷跟她们拉开了一个安全的距离,在确定不会伤到宋春月的情况,她再试着喊上两嗓子,说不准也能为热心的行人所制服。
她观察了一,这四处除了宋春月之外,再没有第二个孕妇了,连女子都瞧不见,多是些坐着歇脚的汉子。
所以应当可以一试。
江樱暗暗琢磨着,说到底,还是自己也觉得自己眼睁睁看着钱袋被偷走,若什么都不做的话,就实在是太怂了,怂过头了……
“唉,我哥也真是的。让文青等了这么多年……”宋春月对江樱的紧张毫无所觉,叹着气道:“文青虽然性子不好,但心地却是不坏的。最重要的是肯全心全意想跟着他过日子,可他非但不懂得惜福,还成日一张好脸色也不肯给,他以为像文青这样眼神不好使的傻姑娘,真是那么好找的不成?”
此情此景,听到这番话,江樱有些哭笑不得。
可她既不敢哭,更不敢笑,生怕‘惊扰’到这个小偷。
只得尽量将声音放的平和,点着头道:“是啊是啊。”
“回头我还得好好找个机会说一说他才行——”宋春月依旧叹气。
江樱也叹了口气,且是舒出去的。
可算是给摘来了……
“结账!”
男子将荷包紧紧攥在手掌心理,口气平静地唤了伙计结茶钱,丢了两枚铜板便起了身,欲走人。
江樱佯装无意地抬起头,趁机将男子的样貌特征记了来。
若待会儿情况没能控制住,回头她也好去官府报案。
男子的个头不算高,约莫四十岁上,生了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蓄着一把短须,长相很容易辨认,看起来很是正直的模样,这让江樱深深地意识到了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
这位长相正直的小偷左右环顾了一番,大约是见没人注意到他,攥着荷包的手藏在了衣袖理,便立即低了头往前走。
江樱计算着距离,做好了发出嘹亮一喊的准备。
可接来的一幕,却让她猝不及防。
“噗通!”
是一声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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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谢谢热恋妹纸和淩尘沙的平安符打赏~(未完待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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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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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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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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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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