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瑟先是眼神不善地看了和玉一眼,显然对和玉极度不信任,又转过头问拉姆斯: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比林德利和芬奇呢?”
“我们掉下山崖后,撞到了山间的小路上,比林德利和芬奇拖在后面,没抓住路面,坠崖,周围牛头人太多,我们只好原路返回,在这里等您。”
拉姆斯脸上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和玉不由得暗暗比了一个大拇指,对拉姆斯的评价是越来越高了,斯特拉瑟王子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虽然觉得和玉有点不对劲,但总归是拉姆斯主动叫自己过来的,也就不再怀疑,
“出发,前面一条可以绕过牛头人地盘的小路!!!”
斯特拉瑟王子一转身,把掀起斗篷,自顾自地向千针石林走去,和玉和拉姆斯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微笑了一下,跟上塞壬王子的步伐。
在这里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斯特拉瑟王子马不停蹄地即刻上路,原本六人的队伍现在只剩下一半,但斯特拉瑟王子也顾不上那三个死去的倒霉蛋了,借着夜色的掩护,塞壬王子领着和玉和拉姆斯从自己发现的小路穿过千针石林,继续着塞壬一族的幽暗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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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荒凉,但也比纳塔利斯沙漠好得多,”
和玉悠闲地坐在米沙背上,跟在默默赶路的斯特拉瑟王子身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拉姆斯聊着天,一开始拉姆斯还不太敢接和玉的话,后来发现王子似乎对自己跟和玉亲王说话并不十分介意,拉姆斯也敢偶尔跟和玉搭几句腔:
“听说这里被阿迦玛甘的后代占领了,”
拉姆斯说的是野猪人,他们的祖先是上古之战中用无上神力诛杀了无数燃烧军团恶魔的半神阿迦玛甘————一头巨型野猪,只可惜他的后代并没有继承先祖的强大,虽然仍旧好勇斗狠,但懒惰和贪婪的性格让半神的血脉流传至今已然成为艾泽拉斯大陆上一股臭名昭著的势力,
“说被赶到这里更准确些,实际上我们的目的地之一杜隆塔尔才是野猪人最早的家,”
和玉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自从兽人们从恶魔之门中涌到艾泽拉斯,第一件事就是赶走了杜隆塔尔的野猪人,一路把他们赶过了陶拉祖营地,放逐到了这片比沙漠强上那么一点的戈壁滩上,真难以想象一群半神的后代怎么会这么没用,看看塞纳留斯的子女们......”
说到这和玉不由得想起了塞纳留斯的子嗣,那个口中台词极其丰富的肌肉男树妖卡西利亚斯,忍不住笑了起来,拉姆斯和斯特拉瑟王子同时回头看了一眼和玉,和玉收敛了笑声:
“......不好意思,想起一个老朋友,”
“继续说......”
斯特拉瑟王子冷冰冰地说道,但显然这个一直板着个脸的英俊王子并没有像他看上去那样对和玉的话漠不关心,实际上一直深居简出、几乎与世隔绝的斯特拉瑟王子还是对大陆的历史非常感兴趣的,比如野猪人和兽人之间的恩怨情仇,
“好的好的,我说到哪了?”
“塞纳留斯的子女们,”
拉姆斯提示道,
“哦没错,塞纳留斯的子女,那些丛林守护者们,卡利姆多的居民们更喜欢称之为树妖,他们的投矛技术可要比那些只会用粗糙弩箭远程攻击的野猪人强太多了,至于对古老魔法的运用树妖们也要强野猪人一大截,野猪人只会一些已经失传得不像样子的通灵之术,
————虽然有时会因为法术失败的召唤出一些强大的存在,但那些召唤物会连野猪人一起干掉,
总之这个种族非常悲催,为人所轻贱、生活困苦却念念不忘先祖的荣光,总想要复兴阿迦玛甘的辉煌,很可惜实力实在有限————据说一些逃亡到东部大陆的野猪人甚至和天灾军团有勾结、只为用死灵魔法复活阿迦玛甘,就在幽暗城东边的瘟疫之地......”
和玉一边说一边不经意地扫了斯特拉瑟王子,王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注:这里混淆一下概念,实际上在魔兽设定中,老鹿那种男性人身鹿蹄的是塞纳留斯的儿子,叫丛林守护者,而塞纳留斯的女儿则是女性人身鹿蹄,实际上她们才叫树妖,之前血月试炼中为了让卡西利亚斯和dota中的小鹿搭上边就干脆让他们都叫树妖了,本书中的树妖和丛林守护者就合二为一了。)
反正路上也是无聊,和玉干脆一股脑地把自己在地球上玩游戏时了解到的游戏历史给斯特拉瑟王子说了一遍,
这些加了不少润色的半调子历史故事让斯特拉瑟王子和拉姆斯听得津津有味,尤其是亡灵天灾的故事,王子不但听得认真,偶尔还会问上几句。
这一路要比千针石林顺利得多,贫瘠之地的广阔荒原可以轻易避开那些凶猛的迅猛龙或者雷霆蜥蜴,虽然有斯特拉瑟王子在这些魔兽都不值得一提,但能少动手还是少动手,这也是斯特拉瑟王子的原则,顺利的旅途加上和玉声情并茂的魔兽历史故事,不知不觉两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三个人也走到了贫瘠之地的中部,
贫瘠之地广阔的平原上,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大小不一的皮质帐篷,形成一座和金布拉格面积相仿的“帐篷城”,帐篷城最外面耸立着一个几十米高的巨型图腾柱,
和玉四下打量一番,看了看周围逐渐多起来的灌木丛和绿地,以及徜徉在绿地周围的斑马,再加上巨型图腾柱上明显的牛头人文化痕迹,心里对自己所处的大致位置已经有了数,如果和玉没记错的话,贫瘠之地这片部落控制领地的第一个部落补给站到了,
————陶拉祖营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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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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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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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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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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