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罗虽然很想跟张承轩呆在一起,但无奈睡意袭来,她眼皮打架,实在是撑不住了,于是提出告别了。姚冰看时候已晚,深怕师姐担心,于是提出打道回府。
张承轩告别了两位少女,独自回到星河峰。
是时,正值深夜,圆月悬于高枝,繁星点点,长风潇潇,万籁俱寂。
凉风乍起,张承轩习惯xìng地缩了缩身子。在山上呆了五十rì,每rì都勤于练功,他的身体早就比以前强壮。深秋微凉,山头寒冷,他却只用穿一件单衣也能顶过去。
夜深人静,小路冥暗,张承轩疲惫不堪地回到了弟子居处。
房间里点了两盏明灭不定的昏暗蜡烛,有风透窗而过,蜡烛上微暗的烛光更是摇摆不定。
星河峰的弟子们走了一大半,剩下七八个无父无母的可怜娃子。原本可以容纳下几十人的偌大房子,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几个孩童,就连铁蛋也已经走得无影无踪。
“铁蛋你这臭小子,自己下山逍遥快活去了,小爷却出生入死、差点不得善终。”张承轩气呼呼地往自己的床铺走去。在暗淡的烛光下,他隐约看到自己床头放了什么东西。他惊疑一声,蹑手蹑脚走了过去,才现那是一个外观有点土的月饼。
那月饼有拳头大小,面皮有些粗糙,放在光滑的瓷盘中。张承轩捧起盘子,凑在鼻子附近嗅了嗅,一股香甜腻人的味道飘来,似乎是他最喜欢的白莲蛋黄馅月饼。
盘子下压了一张纸条,借着烛光,张承轩依稀认出了上面的字:
“张小哥:
俺知道你好这口,特地留给你了!
――铁蛋”
言简意赅,语气还有些欠揍,不过张承轩还是有些小感动。
要知道月饼算是奢侈品了,铁蛋的积蓄微薄,也不知攒了多久,才攒出这个月饼。
事实上,正如他所猜测,铁蛋确实是用积蓄偷偷下山买了一个月饼。他本想和张承轩分着吃的,但张承轩不跟他下山,二人竟在次在中秋夜面临分别。铁蛋想到自己下山后看到赵伯伯他们,吃的必定少不了,而张承轩一个人在山上孤零零的,于是便决定把月饼留给张承轩。
张承轩望着这个有些粗糙的月饼,心里涌起一丝暖流。
哥们虽然扔下自己跑下山了,但说到底,还是挂念着自己的。
他抬头,透过窗子望着半角天空中的明月,忽然有些思乡起来。
**********
次rì清晨,一指峰上。
一个少年正在勤奋刻苦地练剑。他练的这一招很简单,不过就是抬剑、举臂,猛力下劈罢了。但是这简单的三个动作之后,却蕴含着一击必杀的快意和力贯长虹的力量!
当然,这个少年就是张承轩。趁着天还没完全亮,他已自觉地走上了一指峰,练习这招纯阳一击。
虽然还有些全身乏力,但是jīng神好了很多,浑身筋脉都有种脱胎换骨重生的感觉。虽然有些乏力,但是变得更有爆力、更有持久力了。
一指峰向来都是他练功的风水宝地,也是他干一些偷偷摸摸的小勾当的地方。
他这么早来到一指峰,就为了做两件事:一是查看昨天见到的戒指和白骨手臂,二是练习那招“纯阳一击”。
纯阳一击已经被他当做挑赢钱微索的终极大招了。由于纯阳一击消耗体力很大,需要灵息力很多,容易透支体力,所以他当务之急就是在挥同样威力的前提下,将纯阳一击需要的灵息力控制到最低限度;同时,他还要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抗摔打能力、抗疲劳能力以及将身体潜能挖掘到最大化。
只有做好以上几点,才能将本不
适合他的
境界的纯阳一击,挥到巅峰。
当然,还有一件紧急的事,那便是查看自己捡到的水晶戒指。
因为昨天告别了二女,他又困又累,倒床便睡着了,实在没有时间查看法宝;而现在,他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趁着这片刻的休息机会,打算好好钻研钻研,这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他伸手入储物袋,摸了片刻,摸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正是那枚戒指。
跟昨天在地洞里见到的戒指不一样,现在的戒指已经是完全复原了,光滑、透明、没有一丝破裂过的痕迹。
戒指是纯水晶的,或者说是类似于水晶的某种材料,在清晨的阳光下,透出丝丝晶莹璀璨的光彩。
这戒指也当真神妙。昨天在焚魔坑中,戒指竟然将池底怨气源源不断地吸了上来,若不是他逃得快,很可能那一池子怨气都要进入他的戒指之中。如果他还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所有怨气带出结界之外,那么这一股脑的怨气凝聚成了怨灵,三人绝非对手,很可能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身死洞中。
张承轩捏着戒指左看看右看看,倒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他的手又伸入储物袋中,掏出了那半截白骨森森的手臂。
昨天在地洞熔岩的红光下,那白骨显得有些似真似幻,而今天带到了一指峰上,这条手臂则是那么灰白恐怖,死气沉沉。
手腕处那两颗牙痕如此之深,就好像是有人一口咬住了手臂,猛地一撕扯,将整条手臂连根扯下。也不知是谁,跟他有如此深仇大恨,竟然拼着那么大的狠劲,咬得他手臂残断。
张承轩心念一动,暗道:“难道那人是冲着戒指来的?昨天那戒指刚好套在他指骨上,莫非他生前就没长皮肉?如此也能解释那牙印为何会深入骨头中了。”
他摩挲着戒指,心chao起伏,不知不觉捏着戒指往那截白骨手指上套去。
这一套,便惊了一跳。
原来,那戒指仿佛扩大了一圈似的,竟然松松动动地挂在指骨上,明显还留有小半寸的距离。
“昨天明明是刚刚好,今天怎么会多出一圈?难道是这戒指变大了?还是手指变小了?”
他稀里糊涂地扔掉白骨,捏起戒指,跟自己的右手比划。
他把戒指套在自己右手无名指上,轻轻一推,现那戒指神奇地套了进去。
当戒指推向无名指指根的时候,正好不大不小,没有任何多余的空白,也不会太紧。
“这、这?”张承轩愣了愣。
他的手指没有变瘦,所以必然是那戒指扩大了。
“难道这是认主?”他呆了呆,忽然无名指一紧,那戒指竟然一分一分地开始缩小!
初时只是有些紧,随着那戒指不断地往里收缩,手指开始有些疼痛起来。小时候听神话故事,都说孙悟空最怕唐僧的紧箍咒,如今他也算亲自尝到了紧箍咒的威力了。(前文说过,这个异世大6是平行空间,所以有些历史人物和书籍和我们重叠。)
他急了,拼命想把戒指拔出来,不然再这么缩小下去,不把他的手指夹断才怪。无奈那戒指已经缩小至一定程度了,竟然拔不出来了。
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戒指一分分缩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又无能为力。
说来也怪,当戒指缩小到一定程度时,手指竟然不感到疼痛了。虽然戒指没有停止紧勒,但是手却不像是自己的,那戒指就像是在夹豆腐,无声无息,不伤不痛,也丝毫不见血地陷入了皮肤中。
过了一返本的时间,神奇的事生了!
那戒指透过皮肤,正好卡在张承轩的指骨上,而他无名指上的那一小截皮肤竟然消失不见了。这有点像是,有人拿一把刀将他无名指指根上的皮肉给削掉了一圈,当然其他地方还是完好无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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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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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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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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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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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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