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绝代佳佞>番外:谁是英雄
  “有道是忠臣每冤死,祸害遗千年……”

  对面的说书先生说得正欢。

  酒香弥漫,楚歌仰头靠住椅背,抬起双脚,交叠着搁在面前白杨木茶桌上,半眯起眼睛,用两个手指捏了酒盅,一仰头干了,却不咽,含在嘴里慢慢品。

  旁边隔张空桌,有个一身劲装的大汉回过头来,带点鄙夷地一瞥。

  楚歌却对他倒过来举举酒杯,仿佛示意杯中无物,随即笑笑,将杯扬天一抛,接住――杯中随即变出满满一盏酒来,当真戏法一样神奇,看得那大汉目瞪口呆。

  这角落本来离正中的书场有些远,原也不碍别人什么;但书茶馆规矩是不卖酒的,也没人如楚歌般穿了一身的劣质绫罗的戏服大咧咧独饮独酌。那茶伙计瞄他瞄了也有三五回,可偏偏看不出他的酒从何来?等到终于确定了那杯中之物绝对不是他们茶馆卖的香茶,下定决心要上前提醒,谁知道一对上楚歌那双眼睛,到了嘴边的话便都咽了回去。

  时候渐长,渐渐有几桌的客人也都注意到了楚歌,频频地往这边瞄。方才鄙视他的那个汉子也用手肘碰了碰身边一个腰佩宝剑的青年男子。那男子便把目光从台上的说书先生身上移回来,顺着汉子的指引去看楚歌。

  除了打扮和举止,楚歌倒也没什么特别,不过是面庞比旁人精致了些,肤色比旁人苍白了些,眼睛比旁人……大了些,乌黑精透,水漾灵动。

  男子对上楚歌的目光,却没有象旁人那般迅速地躲了去,也没有象小二那般迷惑出神,只略带歉意地对楚歌笑笑,回眸斥责似地对那汉子一瞥,便把目光转回台上。

  可说书先生却显得有些坐立不安了。马上就要说到柁子(评书高潮)了,可抖了一个精彩的包袱儿却没人笑,彻底闷了下去……老先生似乎终于忍无可忍,醒木重重一拍,道:“若要知道那大忠大勇的梁国公会不会被老奸贼害死,且听下回分解!”

  稀稀拉拉的掌声,几声有气无力的叫好。众人松了口气般,各个斜了眼睛低低打听:“这个,莫不是对面戏园子里新来的旦角儿?”“听说原来的春官儿被刘尚书家公子看中,今儿午后就会打发了花轿来接……”

  满场子里居然没有人在意评书停在了不该停的地方!楚歌失笑,看那老先生掏了帕子擦擦汗,失望地环视一周,重又把醒木拍得震天响:“诸位,可知老夫走南闯北,为何专讲这些忠臣与贼子、奸佞和英雄?”

  众人的注意力被扭回来,哄笑:“老东西莫非思春了?看那刘家公子,无论男女,想上就上,想抢就抢,当真痛快爽利,和老东西故事里头的国舅老奸一样令人羡杀。”

  “真是愚民。”说书先生一张老脸倒也微微涨红,迫得急了,带些愤怒道:“如今山河破碎,国事危难,大家苟且在京城中贪恋一点太平,就以为不去想,便真的没有了国家的胡人窥视,盗寇猖獗么?”

  众人被骂得有些愣怔,又有些冤,便鼓噪起来,大叫问着:“倒是老东西关心国家大事了,可说来说去也不过些野故事儿罢了,若真有本事,倒说说当今我大赵国谁人是那奸佞罢?”

  如此呛起来,说书先似也有些悔,只道:“我如何不知道,只是人多口舌多,我便只说一个。奸臣多贪,常听人说起那宦官出身的楚郡侯十分好那黄白之物,当得起我大赵第一的奸臣。”

  人群中便有人笑,“猜就要说他了。若是早个十天半月,楚郡侯还活着,借个胆儿老东西可敢议论他的是非?”

  说书先生眯眯小豆子眼,露出个奸笑,“不过我大赵第一奸臣的称号,楚郡侯还真是当之无愧罢?听说他还有个养子,酷肖乃父,青出于蓝啊青出于蓝。”

  “是呢,到底是个太监,抱了个儿子也不是自己的,白白积攒下那么多钱财,还不是为他人作嫁?听说那养子连几天的丧也不肯守呢。”“守丧?哪里还顾得了?楚郡侯天下首富,如今这一没,只怕多少人都盯上了那些真金白银的,多少人算计着,多少人巴结着罢?”

  楚歌懒懒地灌酒,懒懒地听。

  “老先生,”一直默坐喝茶的佩剑男子抬起头,开口,“既然奸臣已殁,自然是社稷之福,与其关心这些市井闲闻,武某倒是更想听先生议论下当今天下的英雄。”他语气淡淡的,声音也不高,可偏偏听在众人耳里,却仿佛是听到了不可违拗的命令般,登时大家都停了议论,等那说书先生评说。

  “英雄?”说书先生顿了顿,上下打量了佩剑男子一番,见他威武阳刚,英气十足,隐隐有凌云之势,便摇摇头,叹口气道:“从十六年前我大赵破国之耻至今,老夫还真不知道谁真正当得起这两个字……”他话音刚落,男子身边的大汉立刻勃然而怒,圆睁了眼拍案大叫:“你老儿识得几个人了?我们……”

  “隼!”佩剑男子低声却颇具威严地断喝。

  那大汉顿时噤声。就是周围众人,也都有些寂寂,不知道谈话怎么就转到了这样敏感的时事上头,那气氛便显得沉闷诡异。

  可谁知就在此时,却在一片静默之中,传来了一声悠悠叹息。

  众人的目光,再次齐刷刷地转到了楚歌身上。

  “好酒!真正好酒!”楚歌不知从哪里变出个酒葫芦来,炫耀似地对大家晃了晃,“豆蔻女儿新酿青梅酝,有兴趣尝尝么?”

  哧,原来是醉鬼在炫耀他的酒水,众人摇摇头,又松口气似地转头去看那说书先生。

  老先生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佩剑男子与那大汉身上,半晌,方拱了拱手,问:“两位可是从襄阳那边过来的么?”

  那大汉恼他方才言语,哼了一声,并不回答,倒是那男子微笑着略点点头道:“先生好眼力。”

  老先生目光亮了亮,“若论守边的各位兵士,自然都是保家卫国的好汉。不过老夫方才所说当今天下无英雄的话,实在是觉得十六年前大赵国都被破,半壁江山落入敌手,至今无人可一雪前耻,在这样的情势下议论英雄,真是有些勉为其难了……”

  “老先生所言甚是。”男子目光炯炯,点头道:“若能纵马长江,驱除胡兵,恢复中华,方真正当得起这英雄二字。”

  大汉听两人如此说,脸色方才和缓些,却还是有些不甘心,依旧喃喃反问:“若依此说,难道连吴帅都算不得英雄了么?”

  老先生便笑笑,“听说吴帅几日前襄阳固守,以三千之数困敌五万,击溃胡兵挑衅,使得边境不至于轻启战端,居功至伟,谁不赞赏他是我大赵能臣,国家栋梁?”

  说书先生说出这话,倒让那大汉一个愣怔,压低了声音问身边同伴:“不是说京里头把咱吴帅退敌的捷报压下了么?说要等过几日皇帝寿辰才会宣布?”

  佩剑男子也有些疑惑,但还是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多言。

  听书的众人倒的确没听过这消息,他们平日里虽然无赖,到底对于国家大事保有一份八卦的兴趣和敏感,何况是这样切身利益相关的喜讯,登时纷纷追问真假。又有几个人叹道:“难道竟是真的?看来以后不必天天担心什么时候胡人打到京城来了。”

  楚歌虽无动容,却自顾从酒葫芦里斟了一盏酒,仰头干了。

  “既然吴帅建得如此功业,难道还当不得先生赞一句‘英雄’么?”忽一声莺啼呖呖,于喧闹纷杂的议论声中,格外的与众不同。

  众人凝神看去,却见小小的书茶馆中,竟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绝色的美人儿,翠眉雪肤,樱唇贝齿……最妙是她红衣繁复,无风自动,如同一簇盛开的火焰,正在那里似笑非笑地倚柱而立,候着说书先生回答。

  一时众皆惑惑,就是方才不甘不忿的大汉,也被忽然出现的美女摄了心魂般,只顾呆呆地望着她发怔。

  “其实吴帅此次力阻胡兵,倒是小事。”说书先生适时的一声轻笑,将众人的神智拉回,“吴帅纵能以五千军困住五万虎狼之师,也不过阻敌一时,真正使得胡人打消南下念头的,另有原因。”

  老先生答非所问,却引起了一片抽气的声音。

  “哦?先生请叙其详。”美人儿也十分感兴趣的样子,一双大眼睛却滴溜溜乱转,回头望向楚歌这边时,杏目轻眨,居然抛了个媚眼。

  那大汉登时如遭雷殛,一双手似乎都不知放在何处为好,只干红了脸,无抓无挠。

  “话说十六年前林贼伏诛,吴帅便开始守土卫边之任,算得上功在千秋,但与胡人作战,到底失于保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虽也立下了累累战功,却不曾收复得一寸国土。”老先生顿了顿,见佩剑男子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方又笑着说:“不过依老夫看,吴帅这样只守不攻的对敌之策,怕是最近便会有所改变,因为――一向胡兵仰赖,专克我大赵步军的骑兵马阵,竟然被吴帅手下一个年少的将军,破了!”

  “少年将军?真的破了胡兵马阵?”这下子,连美人儿也是真心惊愕,一叠连声地追问。

  “正是,正是。”老先生终于享受到万众瞩目的顶级荣光,畅意地拈着胡子微笑,“这不过是最近的消息,只怕这两位襄阳来的小哥儿,都未必知道――听说这将军姓武名青,表字长天,才不到二十的年纪,身居统领之职。那生得是虎背熊腰,一表人材,又是天生神力,真正上山能打虎,下海可擒龙!两军阵前一亮相儿,白袍金甲,手中三尺青锋,纵横边关,万人难敌!”

  说书先生三句不离本行儿,说着说着又带上了评书色彩,听得众人激动万分。

  “听说他这次带着三百勇士,不仅破了胡兵马阵,更单骑杀入敌营,直取了胡骑兵万夫长也图的首级!当真称得上一剑光寒,九州变色!胡人侵我中原,向以骑兵为先,此次他能破去胡兵马阵,等于斫断了胡人进攻的武器;若这武将军能得到皇上与吴帅的重用,那么光复华夏,重整江山的英雄,岂不是指日可期?!”

  一片沸腾之中,那大汉也终于收摄回了心神,转回头压低声音对佩剑男子道:“嘿嘿,这老儿知道的倒多!不过他这描述可比统领你战场上的样子差多啦,也不及襄阳百姓传得鲜活!”

  佩剑男子,统领武青,也被说书先生这番话激起了豪情,右手紧紧地攥在剑柄上,眼底里却是一片杀伐,目光仿佛越过了众人,投向遥远的北方,投向了……正被胡兵蹂躏的华夏山河。

  那一种庄严豪迈,在他俊朗的面庞上熠熠生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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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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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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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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