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非典型庶女>第四十七章 番外十年踪迹十年心
  当然,更因为她比旁的女人更美,待我也从没有谄媚或是刻意的冷淡。

  我出生那一年,正是北伐成功的那一年。那一年,父皇完成了统一大业,意气风发地改年号为天启。但在载入史册的这一年出生的我,却没有分到过多的荣耀。

  只意味着他的皇子又多了一个。

  他不爱我,或者说,后宫中的每一个女人每一个孩子,都不是他真心所爱。他临幸他的后宫,只是为了萧氏江山的血脉传承。

  所以父皇的后宫是难得的和睦,兄弟间的感情,也是难得的和谐。因为我们知道,父皇从不爱我们,他爱的只有江山。

  也或许是这个缘故,三哥贵为太子,却对我们这些弟弟妹妹都格外宽容。我十岁时,他登基为帝,给了我长沙王的封号。藩王之中,我最小,也最尊贵。

  我的母后是当朝太后,她宠着我,惯着我,不管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

  那一日暑气正盛,午睡刚过的我懒懒起身。母后在水阁里同命妇们闲聊,我便随意拉了件绣了几片竹叶的素色长衣,披在身上,揉着眼睛绕出屏风,撒娇地扑进母后怀里。

  “你这孩子,都封了王位了,怎么还这般没规矩!”

  母亲揽着我含笑道,一边将下面诸位命妇连同她们身边板着脸做小大人姿态的女娃们介绍给我:“都是朝中锦绣,七郎的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王妃了。”

  座下,诸位命妇无不掩嘴微笑。

  我本想随便捉弄几个女娃,算是给母后交差,却因为撞见她,孟浪话都咽下了。

  正是盛夏,她穿了件家常的素绸裙,裙上珍珠星星点点,玉臂笼着烟霞绿的薄稠纱,越发衬得容貌熠熠,宛如皎月。宫人在她身旁打扇,衣衫飘飞,暗香浮动,我竟看着只觉脸颊一阵火烫。

  “六姊还没有选驸马,我也不急着选妃。”

  我故作可爱地说着,眼睛不肯离开她一丝一毫。

  天气正热,她又是容易出汗的体质,不过坐了一会,玉面便泛起了潮红,如海棠般娇软欲滴。发髻微松,粉颈有红汗冒出,黏在毫毛上,凝成露珠沿着天鹅般的脖颈缓缓滴落,我的视线也就跟着一起滑进她的身体……

  我知道我的念想是肮脏的,天下的女人那么多,为何唯独喜欢上个决不能喜欢的?

  可惜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有多危险,我沉醉期间,不可自拔。

  那一日,金乌西沉,宫人们散去,我趴在母后的凉榻边,看着她风韵犹存的面容,抱怨名门闺秀们不够美貌不够可爱。

  “那七郎想要个怎么样的王妃?”

  母后温婉地问着,宦官们在远处修剪花木浇灌泉水,空气中满是清香润泽的水汽。

  我看着天边无尽的晚霞,顿时想起她潮红的脸庞:“我想要六姊。”

  “阿玉吗?可惜太妃的娘家没有年龄与你相仿的嫡出娘子。倒是崔家和谢家,都是极好的。”

  我摇了摇头,道:“但她们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只有阿玉。”

  母后拗不过我,只得安抚道:“母后为你着意着,若是太妃娘家的哪个旁支有娘子容貌与阿玉七分相似,不问嫡庶出身,都给你选来做侧室。”

  “当真吗?”

  我拍手笑着,眼前见到的却是晶莹的汗珠从阿**鸽般的胸脯滚落。

  ……

  曾经,我天真地以为焦灼是夏日独有的烦躁,但即使到了冬天,见到她时,我也是忍不住的感到火热。最初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只懵懵懂懂地意识到不能把它说出口,即使是母后,或是陪在我身边、从来与我没有丝毫间隙的雪雁、紫霓也不能知道。

  当雪雁和紫霓在母后的暗示下教我如何做个男人后,我终于明白这种焦灼的含义。

  她们香汗淋漓地攀过来,用白皙丰满的身体碰触我,半是含羞道:“奴家要死在王爷身上了!”

  梅开二度,欲仙欲死,**之余,却也浑身发冷。

  因为那一刻我真正地看清了自己的丑陋,在她们身上尽情耕耘鞭打的时候,我竟——

  想起她流汗的脖颈。

  我对我的六姊生出了禽兽不如的欲求。

  为了掩饰我的真心,我不知疲倦地尝试着各种新鲜手段,直到累得不行了,翻身下马,瘫软在榻上,她的面容却还是挥之不去。

  这种火热,是佛家所言的魔障。

  ……

  ……

  她和安国公世子并没有什么感情,即使成婚了,也时常回宫暂住。

  我虽说早已成人,却仗着母后的宠爱,迟迟不肯去封地。每当她回宫小住,便循着各种由头,往她身边钻。

  那一天,我端着累死十余匹大宛名马才送来的凝霜葡萄,匆匆的奔进了她的关雎宫,却正撞见了她在水池中嬉戏消暑,素白的浴袍紧贴着她的身体。

  虽说进入的刹那,警觉的宫人们便立刻拉起锦障隔断了我的注视,但她如玉的肌肤,曼妙的曲线,都已经刻在了我的眼中。

  我将葡萄放下,隔着锦障问道:“阿姊在安国公府过得还好?”

  她换好衣裳走出,慵懒地伸出纤纤十指拈了一粒葡萄,道:“你觉着我会喜欢上那样的人吗?”

  我顿时来了精神,面上却是懒洋洋道:“阿姊可想着寻个情郎?”

  就像男人总会养几个外室一样,家世强盛的女子,未婚就有情人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燮朝的公主、郡主大多豢养情郎,有的甚至与驸马、郡马们称兄道弟,甚是和睦。

  她听了我半是调笑半是认真的话,泛起了淡淡的红晕,道:“我是不喜欢他,可也不代表就非得有个情郎不可?”

  “可是他——有很多的侍妾。”

  我小心翼翼地说着,华敬容是个贪花恋色的性子,与六姊成婚不过数日,便请她将青梅竹马的通房抬了姨娘。安国公老太太又借口皇家公主难免傲气,送了几个妾侍过来,六姊不好说拒绝,他居然就收下了!

  我讨厌华敬容,他轻易的拥有了我渴望的东西却不知道珍惜。

  可她却是笑而不语,阳光照在她乌黑的长发上,湿漉漉的,水珠闪烁。

  侍女们上前,有人蹲下用丝绢为她吸发间的水分,有人打着团扇,好让头发干得更快些。

  我却是贪婪地看着她的每一寸肌肤,追逐着她的每一次呼吸,直到被她敲了扇子,才大梦初醒

  她自然不知道我为何发呆,只当是我耐不住暑热,昏昏欲睡。给我塞了几颗冰果子后,以长姊的体贴问道:“母后说七郎想寻个同我相似的女子做侧室?”

  “因为谁都没有阿姊生得好看。”

  我直白的说着,她咯咯地笑着,我们都从未想过这句话哪里不对。

  或许,当我第一次意识到我的**不正常时,心已经扭曲得不可挽回了。

  ……

  我在妄想中一次次地玷污她,在现实中却自始至终是个循规蹈矩的弟弟。我依旧搜寻同她相貌相似的女子,但不管有几分相像,她们终归不是她。

  那些日子我每日都浸在矛盾中,见不到的时候日思夜想,见到时却是烈火焚身。我饥渴的想念着她,又怕被她发觉了**。这两份心思让我的性情越发暴躁,偏偏母后太过宠我,即使猜中了我的畸恋,也没有阻止。

  自始至终她都以为这不过是年少时的短暂迷惑。

  我也一直以为会就这样暗地里的喜欢下去,直到看到她和汝南王走在一起。

  她和他都是夺天地光华的精彩,他们说笑着,男女容貌相得益彰,我自惭形愧之余,又是怒火中烧。

  一直以来我都小心翼翼呵护的爱情,真相竟是如此的不堪。

  我的阿姊,原就是个喜欢近亲**的妖女!只有我这个傻瓜,将她当做天女供奉,满心的**,却只敢在黑夜中发泄。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像及了一场梦。

  ……

  那个梦境朦胧而潮湿,温暖的让人想要腐烂,烟雾缭绕,栀子浓郁,她平静地躺在低垂的纱幔深处,肌肤带着甜美的眩晕。

  我朝圣般跪在了她面前,轻轻解开她的衣带,从她的指尖开始,一寸寸地亲吻着,细腻小心地亲吻。

  我贪婪地吮吸着他的气息,却不敢呼喊她的名字,我尽我所能的温柔待她,生怕微微用力便将她惊醒。她的身体是我沉沦的理由,我的舌尖在她身上游走,在这时间死去的密室里,我的心,写满了绝望。

  我所珍爱的东西就在指间,但得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彻骨的绝望。

  因为吸入过多的迷香,她神情恍惚,将我当做了她所渴望的那个人,她接受了我。

  我们在黑暗中交错纠缠,低喘的呻吟着,旖旎间却流淌着彻底的悲伤,她的坦诚让我无力呼吸,却又一次次的颤抖。

  她很快就会忘记这个梦境,即使记起,也不会记得我的脸。

  她只想找一个怀抱,让她和他都有机会放纵,我是谁,对她而言并不重要。

  可我仍然沉湎了,我不断的亲吻她,抚摸她,穷尽我从其他女人身上学到的一切取悦她,让她从最初的紧张逐渐变成沉湎的柔软,并最终与我一起犯下罪恶。

  她用身体记得我带来的每一丝温情,我也在她炙热的拥抱中忘却了现实的悲哀。

  但虚假的温暖终究盖不住寒冷,至快乐来临时,我的心也开始结冰。

  身体在黑暗中腐烂,化为淤泥被时光掩埋。

  ……

  ……

  事后她恼羞成怒,她向三哥哭诉,三哥震怒,恨不能杀了我这禽兽弟弟!所幸母后从中周旋,以死相逼,最终只是被赶到长沙闭门思过。在长沙,我娶了个怀着对五哥的思念走向扭曲的女人。她很能干,她将我的后院打理得有条不紊。我们惺惺惜惺惺,成为了一对怨侣。

  独安十年,皇兄坳不过母后的哀求,允许我再次踏入京城。

  走在陌生而熟悉的街道上,看着临川长公主府红墙后漏出金色屋檐,我猛然间想起,我爱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十年,与佛祖而已不过弹指一刹那,却是我人生最最重要的十年。

  在这十年里,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单纯走向复杂。血管里属于萧家权谋的部分觉醒,教我看穿了她的虚伪,让我知道她优雅的皮肤下跳动着怎样的丑陋。但我依旧想着她,无论她想要什么,我都会竭力满足她。

  因为她是我最初、也是唯一爱上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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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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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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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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