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搞鬼,而是我从很久之前,就在策划这件事。”
林雨华同样凝重说:“时代的红利产业,目前已经被雨华集团占据了大多数,如果再这样疯狂的发展下去,就会打压个体资本。”
“我赚的已经足够多,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休养生息。”
“雨华集团已经步入正轨,就像是一列火车,我已经制造好了铁轨,研发出火车,准备好燃料,现在只需要一个驾驶员就好。”
“需要我发力的时间不是现在,而是十年之后,到时我会重出江湖,在电子信息产业化的时代,打响新的一枪!”
林雨华现在说的话,领先于时代太久,周胜南压根听不懂,但绝对不会质疑他的判断能力。
雨华集团能走到今天,甚至周家能有今天的发展,都依靠林雨华超前的战略眼光。
周胜南问:“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休养生息,把以前欠下的休息都补回来。”
林雨华伸了个懒腰,“我要回到自己最熟悉的地方,这次你和不和我一起去?”
“去哪?”
“秘密。”
“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可以。”
“啥时候出发?”
“现在。”
……
周胜南带着好奇,和林雨华一起坐火车离开青州,又乘大巴车,晃晃悠悠的来到了珠州边缘的小县城。
清河县,地处青州和珠州的边缘,珠州是个沿海城市,但清河县在内地,这注定了这个小县城发展有些停滞。
八零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并没有让小县城改头换面,在这里时间都仿佛被定格。
时间的长度,所有人大抵相同,可深度各有差异。
两年的时间,能让雨华集团从一个小作坊,变成跨过的超级商业集团,却没有给这个小县城带来丝毫的改变。
街东头,还是王大妈开的包子铺,里面的肉有点发馊,都是肉铺剩下的,但卖得便宜,还是很畅销。
老式居民楼对面,是修自行车、擦皮鞋外带着修鞋的老张头,几十年如一日的蹲在墙角晒太阳。
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街上多了几家饭馆,因为大家赚了钱,盖房子的人多,新开了好多工地。
自从当上家主,周胜南很久没跑过这么远的路,早餐只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一杯奶,这会儿才上午十点,就肚子饿得咕咕叫。
“给我点钱,我买俩包子吃。”
林雨华问:“你的钱呢?”
“急匆匆的跟着你来,我身上哪带着钱!”
林雨华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递过去,“街西边有一家包子铺,味道非常不错,我带你去……”
没等把话说完,林雨华就发现周胜南已经站在了东街包子铺门口。
林雨华赶忙跟过去,小声说:“这边的包子难吃,我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胡说。”
周胜南固执的道:“你看队都排了那么老长,不好吃能有那么多人么。”
这话被卖包子的王大妈听见,朝着林雨华翻了个白眼,“不买的一边去,别搅合我做生意。”
林雨华无奈一笑,“随你吧。”
没过多会儿,周胜南捧着两个热腾腾的大肉包子,心满意足的咬了一口。
锦衣玉食习惯了的周胜南,立即尝出包子味道不对,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她强忍着把包子咽下,“怎么会这么难吃?”
“因为这肉不新鲜,都是鸡鸭鱼肉还有猪肉的边角料,当然也不至于吃坏肚子。”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林雨华把周胜南咬了一口的包子给吃下去。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像这种拼凑来的肉包子,对当初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林雨华来说,简直是秀珍美味。
正当林雨华要吃另一个包子时,被周胜南给拦住。
“哎,这么难吃你吃它干什么?快扔了!”
“难吃但不会吃坏肚子,扔了不就浪费了么。咱们有钱,有享受美食的资格,但没有买了浪费的资格。”
两个包子下肚,林雨华带着周胜南到另一条街边,一个冷冷清清的小包子铺,只有偶尔会过一两个人。
“老板,来俩包子。”
“好嘞。”
没过多会儿,热气腾腾的包子端上桌,旁边放着一碟辣椒油和一碟香醋。
周胜南尝了一口,不由惊奇的道:“这味道,简直比星级餐厅的还要好,可为什么没人来买呢?”
“因为贵。”
林雨华淡笑着说道:“在小县城,每年都会有一些摊贩开张,觉得自己卖的是好东西,可开不了多久就会倒闭。”
“什么酒香不怕巷子深,都是屁话,把酒摊摆在寺庙门口,铁定卖不出去。”
“卖东西永远要看市场需要什么,而不是自己有什么。”
林雨华咬了一口鲜嫩多汁的肉包子,“味道真不错,以前我和小颖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来解馋一顿。”
周胜南颇有些怜悯的道:“真难想象,你以前过得是什么日子。”
“不用想象,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出了包子铺大门,林雨华直奔着东边的鼓楼巷子,站在一个二层小楼的门口喊:“赵姐在家吗?”
一个穿着牛仔裤和时髦皮大衣,染着黄头发的三十岁女人,扭着夸张的模特步出门。
看到林雨华时,她眼前一亮,跑过来朝着林雨华的脸颊吧唧一口,“雨华弟弟,咱们都两年没见,你咋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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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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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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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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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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