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可以直接用来卖,这个挣钱吧。
番薯可以用来加工制作酱油,制作薯干薯条,还可以酿制白酒,提取酒精,提取淀粉等等,这些都能挣钱吧。
尤其是淀粉与薯干薯条,绝对能大挣一笔。
张静修心里乐滋滋的。
又是捡钱的节奏啊!
让他最高兴的是,在这个时代挣钱,几乎都不用自己动手,只需动动脑子,提供几个好点子就可以了。
难怪都喜欢玩穿越呢,穿越历史就是有福利。其实根本不用什么特殊的系统或强大的金手指。
要毛系统啊?
穿越本身就是金手指,什么都知道,对每个大人物的命运和历史走向都了若指掌,若依然玩不转吃不开,那还不如找块儿豆腐撞死,再穿回去过穷逼日子得了。
……
吃完番薯粥。
除了朱翊镠这家伙,对其他人的表现和反应,张静修都还比较满意。
虽然番薯的味道离“真香啊”好像是有点儿距离,但大家都感觉番薯的味道不错。
也确实,让这帮嘴刁的人说“真香啊”,难,毕竟平常都是不愁吃喝的人。
尤其跟着张静修的,天天有肉吃。
而张居正和耿定向是同年人,家境都还过得去,自小除了读书吃过苦头外,也没饿过肚子。
况且,他们两个人关注的重点也不在番薯是否好吃上,而在于它惊人的产量——能救贫苦百姓于水火之中。
那毫无疑问就是宝贝,就是神器。
……
接下来,张静修准备烤几个番薯给他们尝尝。
虽然在前一世这玩意儿可没少吃,尤其是小时候,总喜欢做饭的时候,将番薯扔进柴火灶里面。
烤番薯的味道,真是香啊!
本来,烧烤的东西就比锅里煮炒出来的东西要香得多。
要不,洪七公为什么喜欢吃烧鸡呢,连鸡屁股都不放过,不就是因为香吗?
但烧烤也是有讲究的。
比如:无烟煤的火焰太烈,就不适合烧烤,容易烧糊;用炭火比较好,而且烤番薯最好是烧成灰烬的炭火,不能有明火。
再比如:用火炉子烤就没有埋在火灰里烤香。
这次,张静修没有让他们洗番薯了,上面有一层泥土更好。
虽然朱翊镠品尝过生的番薯,也喝过番薯粥,但他仍表示怀疑,就这玩意儿也堪称神器、宝贝?
然而,等到他尝了一口烤好的番薯之后,这家伙顿时兴奋得跳了起来,像是找到真爱似的。
“真香啊!”
“老张,原来番薯这么吃,才是最香的。”
吧唧吧唧,风卷残云,瞬间干完一个,吃完嘴一抹,还要接着烤。
张静修白了一眼:“滚犊子!这是培育的种子,金贵着呢,等到明年,你想怎么烤,想烤多少,都不管。”
张居正和耿定向心不在于番薯的味道,所以只是象征性地尝了一口,剩下的全被朱翊镠抢去消灭掉。
方岳在旁边只有看的份儿。番薯粥他倒是喝了一小碗,可烤的番薯,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闻得烤番薯的香味,又见朱翊镠吃得有滋有味的,方岳站在旁边直吞口水。但他想着院子里这么多,小少爷又没清点数目,啥时候偷偷地烤一个就是了。
也不难烤嘛,直接扔进火里。
……
就这样,仅仅通过三道十分简单的程序,便将“番薯”的地位在所有人心目中确立起来。
虽然关注点不太一样,但番薯“能吃、好吃”得到一致认可。
那接下来就试验培植吧,看看番薯的产量,以及它赖以生存的环境——这是张居正和耿定向比较关心的。
若无产量,又挑剔生存环境,并不是说种就能种,那再好吃都没卵子用。
张居正带着耿定向去了。
剩下的事儿,他们也帮不上忙,手头上连物种都没有呢,只能先等着看张静修的表现。
不过,张居正今天挺高兴的。
这是他唯一一次来珠市口这边,没被张静修喊“老家伙”,也许是沾了耿定向的光吧。
而且还吃了番薯、番薯粥,要知道从前只有茶喝,是不是饭点儿都必须得走,近似于撵人。
对,被自己儿子撵的。
……
张居正和耿定向一走,朱翊镠更加活跃起来,一副贱样儿:“老张,再烤两个番薯尝尝呗。”
张静修懒得搭理,大喝一声:“小岳岳。”
“小少爷,在呢。”
“去,守着番薯,若有谁敢偷吃,后果很严重,本少爷好像很久没有动用钢鞭子了。”
“是。”方岳浑身一激灵,莫非小少爷看透了我的心思?
朱翊镠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哈巴狗:“老张,这番薯一大堆,至少得有两千来斤吧,烤一两个也不影响大局嘛。”
张静修道:“是吃重要,还是挣钱重要?”
朱翊镠想了想,纠结地回道:“一样重要。有吃,但没钱,就像本王出宫之前那样,很没劲;但若有钱,不吃不享受,不是也很没劲吗?老张,你说是不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嘛。”
“人生苦短,当然要行乐,本少爷不是一个苦大仇深的人,但乐在苦之后,不经历苦楚的快乐,你是抓不住的。”
“我靠,又在给本王洗脑是吧?不过,嘿嘿,本王习惯了。老张说什么都有理,本王由衷地佩服,但能不能先烤两个番薯吃?”朱翊镠已经知道“洗脑”是什么意思了。
但正如他自己所说,早已习惯,不在乎。
看在朱翊镠一副“顺服”且伏低就小恳请的份儿上,张静修耐着性子劝道:“烤番薯不能多吃,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没关系啊!”朱翊镠却眨巴着眼睛,贼兮兮色咪咪地道,“反正本王有泻火的地方,不怕。”
“我日……”这个回答,让张静修很是无语,想吐槽都找不到合适的角度。
“就两个,行不行嘛?”
“……”
“本王不吃,给雯雯烤的,这样总该成了吧?”
“……”
“真特么小气!”朱翊镠实在没辙,最后终于和方岳想到一起去了,不给咱还不能偷吗?
不过,方岳只是想想,敢不敢行动,还真不好说。
但朱翊镠说干就干,好像是个天生的行动派。
他还特别用心,三更半夜爬起来,直接堵住方岳的嘴,亮明自己身份,威胁恐吓一番后,光明正大的拿走好几个番薯,搬到自己房间里先藏着。
方岳自然不敢叫喊,而且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反正小少爷没点过数目,少几个,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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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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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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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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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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