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花冲问钟雄:“你怎么知道冯奎章是来接应雷英的?”
“少华山的冯奎章也是水贼出身,我对他有些了解,此人纵横长江,雷家的霹雳堂做的是火器买卖,水面上一旦出事,货物就全毁了,所以他们需要一个水路的保镖,冯奎章便是很合适的一个人选。”
“他和雷家一直有生意往来?”
“嗯,雷家走水路的买卖,全都用少华山的船,别的堂口、帮会见是冯奎章的旗号,多少都得给些面子,毕竟都是绿林道,难道为了买卖翻脸?”
“他们合作的时间有多久了?”
“很久了,冯奎章在少华山落脚十来年,能把山寨做大,很大一部分财源就是雷家的买卖。据说他的山寨还是雷英帮他设计草图修建的,好像他们还是盟兄弟。”
“原来如此。”花冲看过乐天成给他写的那本武林秘策,冯奎章的少华山在水贼之中能名列前十,但经过洪泽湖那场大战,现在他的势力应该比两年前强出不少,已经不只是前十而已了。
“钟太保,这少华山在洪泽湖出事之后,有没有聚拢别的山寨残部?”
“有,自从那几个大山寨元气大损之后,他这几个月扩招了近千人,大都是从洪泽湖逃走的余寇。”
“这就奇怪了,按说他既然有野心做大,那几家被灭之后,他应该越发小心才对!”花冲发现了冯奎章的反常:“你想,如果你是冯奎章,现在是招惹襄阳王或者招惹我们,还是选择老老实实龟缩在山寨?等襄阳王的事情结束,天下太平的时候,江湖上再提起水贼,他可就是老大了!”
钟雄想了想对花冲道:“你说他会不会是来投降的?他接应雷英,总不会两个人去少华山吧,雷英可不是个没志气的人,小小的少华山还没放在他眼里,我觉得应该是他主动招揽的冯奎章,他们二人合作,很有可能是借这次兵变,倒戈投降!”
花冲没有接话,他觉得不会有这种事,雷英这么容易就投降?还带了一个少华山?应该是有自己想不到的阴谋!
百里路途,虽不太远,但步军居多的二千人马还是走到天色微明,才赶到雷英的营地。等他们来的时候,火光已经小了很多,尸骸遍地,营房凌乱,花冲命令两千人马进入营房,检查还有没有活口,并且清理现场,查点尸身。
钟雄凑到花冲身边,有些疑惑的对花冲说:“雷英居然跑了?他会去哪里?”
花冲摇摇头:“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定和少华山的冯奎章有关,钟太保,命令骑兵准备,留下步军打扫战场,咱们带领骑兵去追!”
钟雄一愣;“咱们去哪追啊?”
“去有水的地方!他们一定要上船!”
八百骑兵如同一阵旋风一样,离开了雷英的大营,朝江边飞奔而去。再次狂奔数十里之后,迎着初升的日光,花冲隐约看到了前方大路上,一片黑点!
战马继续狂奔,黑点也随之放大,那是人!是骑兵!是数百骑兵!一字长蛇排开的数百骑兵!
钟雄急忙紧拽缰绳,带住坐骑,花冲也停了下来,后面的八百骑兵也陆续停了下来,双方相隔百余米,不动!
钟雄右手高高扬起,身后的君山寨主花刀将杨泰大喊一声:“列阵!”
八百人马不过片刻之间排成锋箭阵式,随时准备冲锋。花冲暗暗佩服君山人马训练有素的同时,对方的起兵也动了,一字长蛇阵化作二龙出水阵,人马两翼排开,每人手中一把手弩,对准了花冲这边。
花冲一愣,他原以为这支人马是雷英的残兵或者少华山的水贼,但明显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钟雄也没想到对方的军容如此,低声对花冲提醒道:“小心,对面不是一般人,训练有素,阵法变化极快,带兵的是个高手,这可能是襄阳王的主力!”
花冲惊讶道:“不可能吧,刚才看大营那样子,昨晚雷英用的应该是大量的火器,可咱们一没见炮,二没见火,眼前这个个手持弩,身配刀的,应该是正经的骑兵啊,难道雷英有备而来,居然在这埋伏下一支断后的军队?他哪来的人马?就这装备,雷家在有钱也养不起几千吧,这不得有五百人?他居然舍得用这么精锐的五百人断后?死一个都得心疼啊。”
对面的骑兵之中,一匹赤红色战马出列,马上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大汉,这人要是站在平地,起码得有九尺的身高,一身耀眼的金色盔甲,显得整个人如同金甲天神一样,但比较毁形象的是他的肚子,如果说他有二百斤的体重,那肚子起码得占去五十斤。虽然盔甲闪亮,但肚子更闪亮,肚子上的甲叶被高高撑起,再配上这位下巴上长的那一把火红色的虬髯,如果不是穿着甲胄骑在马上,更像是一个民国年间的军阀。
这人催马向前,看意思是要跟花冲他们搭话,花冲和钟雄也就提马向前,双方距离十步远近,各自带住坐骑。那金甲胖子从了事环上摘下一柄宣化巨斧双手横担,很没形象的把大斧子抗在脖子后面,整个人坐在马上提胸仰头,朝花冲道:“对面的,哪个是花冲?哪个是钟雄?”
花冲只穿了一副软甲,腰挎宝剑,见这胖子问起,伸手抽出宝剑,指着他道:“这剑名叫纯钧,是我的佩剑,我就是花冲!”
这胖子不耐烦道;“我知道这玩意儿叫什么?问你是谁,你说花冲,不就完了么?墨迹什么?”
花冲自认为很嘚瑟的一次装13被这胖子鄙视了,讪讪的收回宝剑,双手环胸,不再说话,继续装13。
那胖子又看了看钟雄,钟雄毕竟是文武进士,带兵打仗有一套,自然甲胄也是整齐的。这次出来也是全幅的亮银甲胄,大红的披风,披风的里面,暗藏他的成名暗器——八杆三尺长的飞叉,了事环上挂着一条五钩神飞亮银枪。胖子打量几眼道:“你是钟雄还是沈仲元?听说这俩都是小白脸子,你是哪个?”
“钟雄。”
“哦,你就是那个飞叉太保。行了,认识了。”
“你又是哪根葱?”花冲不屑的问道。
这胖子居然笑了,嘿嘿的乐了一声,朝花冲道:“这小子,你刚才咋不这么说话呢?这多痛快,跟老子装什么装?”
花冲整个人都僵化了,刚才装13让人啐了,现在骂街,人家倒爱听,这胖子傻吧?肥肉给大脑挤没了啊?
“你们听好了!都给老子坐稳当了,别一会儿听见你家老爷的名号,吓的从马上掉下去,都给缰绳拉稳了啊,别一会儿惊着马。”
“别特么废话,你特么到底是谁!”花冲也发现了,跟他好好说话都是件很困难的事。
“老子姓程!我叫程玉!如花似玉的玉!”
“窝草!”花冲真的差点从马上掉下去,这模样还舔脸说是如花似玉的玉……
“老子还没说完!别打岔!”
“你继续……”花冲已经无力吐槽了。
“老子的大名你们可能都没听过,不过这不要紧,老子多年没来中原了,你们不知道不奇怪,不过我来了,我就要让你们知道!你们现在赶紧记住老子的名字,过不了多久,程玉这两个字就将响彻中原!”
“二位不用听他胡说!”从程玉的背后,又出列一匹战马,这次是一匹黄鬃马,马上也是一个大汉,不过这人长得就比程玉顺眼的多,面似淡金,三缕长髯飘洒,也是一身金盔金甲,背后背着一对双锏,了事环上挂着一条长枪。
“阁下又是何人?”
“在下名叫秦希,江湖人称赛叔宝,我和程玉一样,都在南唐李主驾下为将!”
“什么!南唐居然还在!”花冲和钟雄都傻了!南唐是一个传说中的国家,在历史上,这个国家早就被赵匡胤灭了,但在各类的曲艺和评书当中,南唐和西夏、大辽一样,是一个一直在折磨北宋的国家。他们每隔几十年就会出现一次,侵袭南方,虽然每次都被大宋剿灭,但之后又会出现一个李姓后人……
“不错,我们就是南唐的人。”
花冲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一个恐怖的想法脱口而出:“你们是来救雷英的!”
“正是,雷英我们要带走,他是王爷点名要的人,也是我们的未来主帅!”
花冲真的害怕了,襄阳王要造反,西夏要帮忙,如果南唐的残部也趁机起兵的话,整个大宋都会陷入战乱!
一边的钟雄显得比较镇定,对秦希道:“秦将军,您是大唐胡国公的后人吧?”
“在下正是秦家后人,这位程将军,也是大唐开国元勋之后。”
“很好,钟某有幸一睹昔日名将之后的风采,也算不枉此行了。”
“怎么?钟太保要和我们兄弟比试比试?”
“打个赌如何,我们输了,我们退兵,你们输了,交出雷英和他的火器!”
在秦希和程玉的背后,一匹白马飞出,一个白袍小将手提一杆亮银盘龙枪,点指钟雄大喝道:“好,这个赌我们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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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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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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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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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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