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水门外,长长的汴河沿岸都是做买卖的摊贩与来往的人群,算的上是一处闹市。就在这人群跟前,一匹快马自城门飞过,马上一个面容俊美的白衣劲装少年正纵马疾驰,完全不把这河边的摊贩、人群放在眼里。
快马疾驰,惊的摊贩与游人四散奔逃,几个守门的军卒见状,便要抄家伙上马去追。
“别去!”守城门的将军冯禹是个在辽东、西夏都打过仗的军官,调入京师也有几年时间了,坚毅的面容上早就带了几分事故。冷笑着对这些门军说道:“你们干什么?知道那是谁么?”
军卒愕然,冯禹接着教训道:“这京师内都是达官显贵,这些年轻人哪一个不是年少轻狂?你们若是贸然追去,只怕轻者就是一顿马鞭,要是重一点,你们没见那人肋下佩剑么?”
众兵丁们相对而视,显然明白了将军的意思,这等纨绔子弟,自然是少惹为妙。
正在此时,又是一队快马自城内奔来,马共五匹,为首一人竟然身着乌金盔甲,得胜钩上挂定一条丈八蛇矛,面如锅底,豹头环眼,好似张飞转世一般,后面四个也都是身材健壮,身披软甲,显然是这将官的随从。
冯禹看罢笑道:“原来是你,这是什么急事?”
“奉命寻找小……公子。”
“可是一个骑快马的白衣少年?”
“走了?”
“刚走。”
“追!”
这几人显然训练有素,一字出口,马鞭扬起,五匹快马疾驰而去,荡起一阵尘土之后,没了踪影。
一个老兵啧啧道:“真让将军您说着了,看着意思,是……”
冯禹叱道:“少说话!”
城外三十里,严家滩。
因为离着汴河很近,严家滩这个不大的小镇子很是繁荣,汴河是北宋主要的水路,有水运的客商,多半都会停船在此——离汴梁更近的地方自然是达官显贵的船只才能停泊。
小镇不大,只有一条南北大街,算是严家滩的“主干道路”吧。一匹快马风也似的掠过这条大街,惊的路边行人紧紧靠墙,不敢前行。
马上的白衣少年在出了镇子之后,双脚猛地一蹬马蹬,双手按力,整个人竟然从马背上飞了起来!快马依旧疾驰!人落地!毫发无损!手中马鞭挥过,重重的抽打在马上,那马吃痛,疯奔而去。
白衣少年冷笑一声,将马鞭扔进路边的树林里,转身走回了严家滩,南北大街的最边上就是一家二层酒楼,少年迈步走了进去。
酒楼的伙计急忙迎了上来:“这位少爷?您是请客还是小酌?”
白衣少年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就我自己。”
伙计急忙赔笑:“那还好,小店今天客人不少,您若是几位共饮,就得高升一步了,就您一位的话,看看少爷您能否和别的客爷同桌?”
少年眼珠一转,心道:“若是我自己独坐,反倒扎眼,和别人坐一起,那些莽夫或许就不细看了,反正这么多的酒店,他还能挨个人去辨认不成?”
随即点头道:“可以。”
伙计赶紧在前头带路,将这个白衣少年带到二楼一张桌前。
但凡在酒店当伙计的,都有个好眼力,这白衣少年方才纵马疾驰,腰中悬剑,显然是个习武之人,若是找个独饮的秀才同坐,只怕不会有什么谈性。
正好二楼有个少年侠士,也是一个人,伙计寻思,这俩人都是年轻武人,见面聊得起劲,兴许就得多要酒肉,还能有几个打赏用度。因此将这白衣少年带到楼上。
这楼上饮酒的少年侠士,却不是别人,正是郁闷的花冲!
花冲自四月离开了碧霞宫,便起身直奔东京汴梁城。他寻思到了汴梁在开封府混个职位,凭自己前世的刑警经历,做个捕快绝对是绰绰有余。等得了包大人的赏识,凭借我的身手,起码也和展昭、白玉堂混个平起平坐。
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想的虽好,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时间!整整走了三个月才来到汴梁,却发现如今的开封府尹还不是包拯!多方打听方才得到消息,现在的包大人还只是定远县令!
花冲简直是欲哭无泪,辛辛苦苦跋涉千里,居然来早了!心情沮丧的花冲在汴梁玩了几天,但心中郁闷的他,无论是青楼美人亦或是京师美景再者是中原美食,都提不起兴趣。
迷迷糊糊的逛了几天之后,花冲决定起身去定远县看看。没想到在汴梁的最后一顿饭竟然还遇上了这个拼桌的。
花冲看着眼前这个白衣少年,心中叹息道:“古代人规矩就是多,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授受不亲的,就眼前这个分明就是个小姑娘,这店伙计天天靠看人吃饭的主,居然也没认出来。”
“这年头的人要是见了春哥、曾哥,还不直接喊小伙子啊。这姑娘虽然是一身男装,但耳洞和明显用布缠着的胸部早就出卖了她的性别。”花冲上下打量着这个白衣姑娘,身材不高,算得上是娇小玲珑,身材还不错,特别是一张粉嫩的娃娃脸,嗯,有点意思。
看了几眼,花冲对姑娘说道:“相逢就是缘,我看你身带宝剑,想必也是个练家,同坐聊聊也好。”
那姑娘拱拱手,也就坐了下来。
花冲对伙计招手道:“把我的菜撤了,换一桌上等的海味官席来,我请这位兄弟了。”
伙计大喜,急忙吆喝上菜去了。
那姑娘也不是扭捏之人,抱拳道:“萍水相逢,叨扰兄台了。”
“哪里哪里,些许小事何足挂齿。姑娘只身赶路,只怕多有不便,若是有什么在下可以代劳的,不妨实言以告。”
这姑娘一脸的惊愕:“你怎么看出来的?”
“哈哈,我花冲堂堂碧霞宫的弟子,若是这都看不出,还怎么行走江湖?”
“你说你是哪的弟子?”
“我乃东海小蓬莱碧霞宫的门人,家师蓬莱二仙。”
姑娘大喜道:“莫非你就是三圣莲花会上贺号‘花蝴蝶’的花冲?”
花冲一听,这姑娘居然也知道我的名字?看来这莲花会没白参加啊,挺好挺好。看起来这名号钓马子挺不错的哦。于是正色道:“区区贱名,不足挂齿。”
“没想到刚出京师就遇见花大侠这样的少年英雄。”
“哪里哪里,敢问小姐可是私自离家么?”
刚才还一脸崇拜表情的小姑娘顿时神情一暗,叹息道:“是啊,我不想回家!”
“呵呵,我猜小姐定然是大家闺秀,为何不想回家呢?”
“天下很大,我想出去看看。”.
“噗!”一杯美酒顿时自花冲的嘴里喷了出来,尼玛啊,这闺女穿越来的吧?
“你怎么了?”这姑娘关切的问道。
“没事,没事,呛到了。”花冲一窘,随即接着问道:“你一个姑娘家家的,看样子还学过武艺,论年纪你也快要嫁人了吧?学人闯荡江湖?有点不太好啊,你既是出自京师,想必也是个名门之后,云游天下做一个女侠,只怕有点不妥。”
“那又怎么样?我爹爹当年也是凭战功做的官,我兄长和我义兄也都是上过阵杀过敌的人物,凭什么我就要学什么绣花、弹琴!做不了将军,还不能做个侠客么?”
花冲寻思,听这口气想必是哪家王侯之后,世代家将,莫不是杨家后人亦或是呼家女儿?果然是穿越有福利啊,这要是跟他们攀上一门亲戚,无论哪一家,也都是铁饭碗啊!
正待开口询问,就听楼下一阵马嘶,似是几匹快马奔过。这姑娘大吃一惊,待声音远了,方才长出一口大气。
“这群人是来追你的?”
“嗯。”
“你为什么要跑呢?听声音,这几个人骑的都是好马,想必骑术也很精良,就算你这会儿能躲过,等你出了酒楼,恐怕还是会被抓回去。”
“哼,本小姐的金蝉脱壳之计,这群莽夫岂能识破,不管他,先吃完这顿饭再说。”
花冲摇头道:“只怕瞒不过这顿饭的时间。”
说话间伙计已经上了几个菜来,花冲要了一坛好酒,这姑娘倒也善饮,和花冲对饮三碗,毫不犹豫。两个人喝酒吃菜,花冲也再不提这姑娘的家世,只等这几个骑士一会儿再回来。
果不出花冲所料,约么半个时辰之后,又是一阵马嘶,这次马蹄声停在了酒楼之下。不大会儿时间,只听楼梯声响,五个大汉冲上楼来,为首的大汉手提一条丈八蛇矛,正是方才那五个骑士之首。
那姑娘一见就要跳窗逃走,却被花冲一把抓住她的手道:“姑娘且慢!”刚抓住这姑娘,就听背后一声大喝。
“无礼!”
这黑面大汉见花冲拉住他家小姐,一怒之下,手中蛇矛直刺花冲后背,同时口内大喝了这一声。
花冲心中大怒,暗道:“这小子混蛋啊,我帮你抓人,你tm打我?”
花冲急忙先推开这姑娘,自己并不回头,而是凌空跃起,一个后翻,竟越过了黑面大汉的头顶。
这大汉急忙转身,再次挥动蛇矛,直刺花冲前胸。花冲一者见他毫不讲理,二来也有心在这姑娘面前卖弄一下。
眼见蛇矛就要刺伤自己,纵身一跃,在空中使了一招金鸡独立,蜷起左腿,右脚重重点在这大汉的蛇矛上。
要知道花冲在碧霞宫习武十年,因为受到于和的重视,自己又肯下苦功,浑身武艺绝非寻常人物能比,这一式金鸡独立,虽不能说重有千斤,也得有几百斤的力道!
这大汉只觉蛇矛上一股强大的劲力传来,两臂运足平生的气力,竟然也无法抖动蛇矛!犹如地上有一股对蛇矛的强大吸力一样,双手再也端不住掌中蛇矛,只得双手撒开,“当啷”一声蛇矛坠地。
就在蛇矛脱手这一刻,花冲二次运功,仍是一招金鸡独立,自蛇矛跃向这大汉的头顶,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使那么大力道,若是如同踩蛇矛一样,这一脚踩下,这大汉的头颅立刻就能被踩作粉碎。
花冲踩到这大汉头顶的时候,运功提气,整个人轻轻立在大汉头顶,在这大汉感觉只不过如同一片树叶落在头顶一样。
不过无论什么人站在自己头顶,都是很不爽的,这大汉厮杀半生,哪被人这么戏耍过?气的摇头晃脑,想把花冲摔下来。
花冲微微一笑,蜷着的左腿伸出,一脚蹬向大汉的后背,借这一脚的力量,整个人箭一般飞向方才要逃走的那姑娘身边,飘身站稳。那大汉则被踹的前抢数步,趴在了地上。
这小姑娘虽然身怀武艺,这种动手较量却是第一次看到,见家中的第一勇士,在花冲面前好似狗熊一样的笨拙,不禁拍手叫好。
花冲皱皱眉:“他可是因为我拉了你的手,才和我动手的,你怎么给我叫好?”
这姑娘一听拉手二字,顿时脸上一红,急忙争辩道:“那又怎样?你知道吗,他可是我们家最能打的家将,想当初在西夏、辽东都立过战功的!没想到根本连碰都碰不到你!”
那大汉此时也爬了起来,一张黑脸涨的紫红,恨声道:“我虽不是你的对手,只还是求你将我家小姐交还给我。哪怕我这条命留给你,叫我这几个弟兄带小姐回府即可。”
花冲摇摇头:“这位将军,我若把她交给你,只怕你没法带她回府。”
“为什么?”
“你家小姐要走,你们拦也拦不住,我且问你,你家小姐要是执意逃走,你可敢伤她么?”
“额…….这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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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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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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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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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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