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东汉末>第629章 意外
  济阴郡,冤句。

  曹艹坐在马背上,用马鞭轻轻的敲着大腿,哭笑不得。他刚刚得到一个消息,濮阳丢了,被袁绍的谋士田丰用计夺了去。

  濮阳是大城,在最初设定的计划里,就是埋在袁绍退路上的一个钉子,要在关键时刻挡在袁绍的归路,毁掉浮桥。所以曹艹不敢掉以轻心,安排了亲信将领车胄镇守,城里有五千大军和充足的粮草和各种物资,没想到最后还是被田丰夺了去。

  这也不能怪车胄,只能说田丰用的计太过狠毒。

  田丰掘了濮阳城外的坟。

  兖州虽然不大,但是很富庶,濮阳位置重要,是黄河南岸的大城,富户更多,这些富户家的祖坟都在城外。田丰下令士卒掘坟,只要濮阳城一天不投降,他就掘一天坟,一直到濮阳开门请他进去为止。他用了两天的时候,掘了十几户的坟,那些从坟里挖出来的陪葬品就放在城下,而那些尸骨也同样被扔在城门前曝晒。

  结果那些富户顶不住了,他们哭求车胄出城打败田丰,赶走这个丧心病狂的冀州人。车胄本来不答应,可是后来见那些富户一个个的要疯了,他如果不出城,说不定夜里就得被人砍了脑袋,于是派兵出城意思一下,没想到他派出城的一千多人被田丰迎头痛击,狼狈而回,正当他懊悔的时候,混在败兵里逃回来的袁军士卒在夜间打开了城门,田丰带着人一涌而入,一口气冲到衙城前,一刀砍下了车胄的脑袋。

  濮阳丢了,田丰还有一万五千人,曹艹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重新夺回来,他答应刘修切断袁绍归路的计划出现了偏差。刘修还在等他的消息发起总攻,这可如何是好?

  军谋董昭提了个建议,既然濮阳已经失守,短时间内很难夺回,那干脆就不用去夺,转而进入陈留阻击袁绍。陈留中部有几道东西走向的大河,是个打阻击战的好地方,而且那里和刘修的大军离得比较近,更方便配合。只要把袁绍的主力消灭了,他就算逃回到冀州又能怎么样?

  曹艹仔细考虑之后,接受了董昭的建议,调头西进。他同时派人给刘修送去急信,告知他这个意外情况,让他尽快做出调整。

  大军进入陈留后,安步当车。曹艹在这里战斗了多年,和这里的大族关系都非常好,再加上袁绍去得太急,又没有留下什么人手控制局面,那些曾经向袁绍投降的人很快又回到了曹艹麾下。曹艹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重新占领了陈留,迅速在雍丘、外黄一带扎下大营,摆好阻止阵势。

  消息很快传到了袁绍的耳中。

  袁绍接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吃饭,他一天前刚刚收到田丰传来的消息,得知田丰夺取了濮阳城,心头大喜,觉得这样子后路有了保障。没想到还没高兴多久,就听到曹艹截断他后路的消息,而且留他还是这么近。

  “曹阿瞒想赶尽杀绝吗?”袁绍突然暴怒起来,一脚踹翻了食案,破口大骂:“他以为他凭他那几万乌合之众,就能挡得住我?传我的将令,命令蹋顿立刻率乌桓突骑出击,给我杀了这个阉竖遗丑。”

  郭图看着一地的食物,有些担心的问道:“主公,蹋顿只有五千人,够不够?”

  “不够?那就再加上弥加的人马。”袁绍怒不可遏,“告诉他们,击败曹艹,所有的战利品都是他们的。”

  郭图羡慕的吸了一口口水,看看袁绍暴怒的面容,没敢再说什么。他知道曹艹现在很有钱,部下的装备虽然不如刘修,可是比袁绍的部下要好得多,比那些只有皮甲和战马的鲜卑人、乌桓人更是强上百倍,这些装备落到任何人的手里都是一笔巨财,现在白白便宜了这些蛮子。

  不过他也没办法,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击败曹艹,只有这些骑术精湛的蛮胡才行。要狗咬人,当然要给点有肉的骨头,袁绍这么做也是有他的道理的。眼看着军粮就要尽了,大军很可能会在短期内退兵,这个时候让曹艹在后面呆着绝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一声令下,蹋顿和弥加等人率领两万胡骑冲出了大营。袁绍的许诺让他们热血上头,五万人的装备啊,那将是一笔如何巨大的财富,谁有了这笔财富,以后在与其他部落的交锋中就可以稳稳的占得上风。特别是对于弥加来说,这笔财富更加弥足珍贵。因为和袁绍结盟之后,他们就和刘修翻了脸,再也得不到胡市的货物,帮袁绍打了几年仗,收入和以前相差甚远,和连还被牛头部落的裂狂风打得到处躲,连弹汗山王庭都丢了,这让他们有些后悔。现在发财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们岂肯放过。

  至于曹艹的五万人马,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两万精骑如果还不能对付五万中原步卒,那他们还称什么天下名骑。

  蹋顿和弥加心急火燎的赶向雍丘,仿佛谁跑得慢了,谁就会少分一点钱似的。

  夏育很快接到了消息,他一拍大手,放声大笑:“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蛮胡,终于来了。”

  田晏也高兴得连连点头,他抚着胡须笑道:“不错,别的不说,仅是这两万匹战马,就是一笔不小的横财啊。”

  麹义却没有笑,他盯着地图看了半天,忽然说道:“夏校尉,这一仗,你怎么准备打?”

  夏育看了麹义一眼,收起了笑容,沉吟片刻道:“我军虽然骁勇,但是兵力只有对方一半,我想先躲在一边,让曹艹先顶上去,等他们缠斗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再出来捡便宜。”

  麹义笑了笑,没有吭声。夏育见他这副表情,知道他有想法,心里有些不高兴,却不好露在脸上。要想打赢这一仗,麹义和其他凉州将领的配合非常重要。

  “云天,你有什么好主意,不妨说出来探讨探讨。”

  麹义摸着下巴,坏笑了两声:“二位校尉,你们想必知道,现在朝廷的大军分为两系,一个是骠骑将军系,一个是卫将军系。这次双方合作,那是因为袁绍势大,我们不管谁都很难独自拿下。可是二位也应该清楚,袁绍已经是必死无疑,在这之后,谁的功劳大,谁就是下一任的大将军人选。二位想必不会不知道,曹艹的女儿据说颇得陛下的恩宠,比我家翁主还要略占上风。这件事儿,我麹义看得是非常不爽啊。”

  夏育和田晏互相看了一眼,暗自苦笑。麹义把话说得很明显,朝廷的权臣只有两个,刘修和曹艹,他们都有一个女儿可能成为皇后,谁的女儿做皇后,谁就可能是大将军,将来谁就占上风。这个理由很牵强,但是麹义的目的其实很清楚,你们俩要站在哪一边。

  那还用问,我们当然站在刘修这一边。且不说我们和刘修的渊源有多深,就说现在双方的实力对比,我们也不可能选曹艹啊。

  “云天过虑了。曹家的那个女孩儿虽然也不错,可是怎么能和我们的和翁主相提并论。”夏育摇摇头,把“我们的”三个字咬得特别重,一本正经的说道:“和翁主和陛下一起长大,感情之深,又岂是旁人所能比拟的。”

  田晏也点点头,“那是。和翁主不仅长得好,生姓温顺,而且最近又得到了将军的指点,于用兵之道颇有长进。曹家那个女孩子纵有些小聪明,又怎么能比和翁主更适合做一国之母。云天,你有什么好主意就直说无妨,我们听你的。”

  麹义大笑,连连摇手道:“二位校尉,你们这么说,可让我麹义无地自容了。我只是提个建议,最终还要听二位校尉的决定,不管你们怎么做,我保证凉州汉七营的弟兄都会全力配合。”

  夏育笑笑,看着麹义不说话。麹义顿了顿,眼光发亮的说道:“二位校尉担心的无非是我们兵力不足,可是依我看来,就是正面对攻,我们也有足够的实力击败这两万胡骑。”

  夏育目光一闪,和田晏交换了一个欣喜的眼神。他们这些天对凉州汉七营将士也了解得不少,但要论了解这深,肯定是不如麹义这个凉州人的。他既然这么说,必然有他的把握。如果能独自击败这两万胡骑,不用借重曹艹的力量,那当然再好不过。

  “更重要的是,我们先立了功,把最硬的骨头啃掉了,那曹艹能不急?到时候袁绍退回来的时候,他能不全力以赴,否则,他拿什么和骠骑将军论功?”麹义嘿嘿笑道:“所以,我们要把他的胃口吊起来,吊得越高越好。这样,他才能全力以赴的和袁绍拼命。”

  夏育连连点头:“云天,你快说,我们如何才能击败这两万胡骑。”

  “校尉请看。”麹义扯过地图,先点了点汝阳方向,又点了点雍丘。“那些蛮子现在还不知道我们,他们只知道曹艹在雍丘。他们急于打通退路,所以必定会曰夜兼程,而要和曹艹硬捍,他们又必须在接战之前休息一夜,以恢复体力,以备第二天能够全力一击。在这两者之间,就有一个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点,这个点,我认为会在这里。”

  他说着,重重的在地图上戳了一戳,夏育眼神一紧:“高阳亭?”

  “正是。”麹义用力的点点头,看看夏育,又看看田晏,嘴角带笑:“二位校尉,这两万胡骑狂奔两百里而来,已是强弩之末,我们以逸待劳,还需要曹艹帮忙吗?”

  他的话还没说完,夏育已经一拍大手,连声叫好。田晏看了半晌,长叹一声:“云天,我今天才知道,我虽然和骠骑将军一起打过仗,可是要论对他的熟悉,我和你相比,还是差得太远了。这种战法,正是骠骑将军最擅长的,精准,狠毒,在看似不可能的地方出手,一击必杀。”

  麹义笑眯眯的看着田晏:“田校尉,你这是夸我,还是想骂骠骑将军?”

  田晏放声大笑,用力一拍麹义的肩膀:“竖子,我是夸你们俩哪,带兵打仗,不狠毒怎么成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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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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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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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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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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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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