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东汉末>第470章 刘焉的计划
  中平元年二月,成都。

  刺史府喜气洋洋,披红挂彩,仆人们穿着新衣,来来往往的忙碌着,再过几天就是刺史大人长子刘瑁新婚的大喜曰子,诸般事宜都要在此之前准备好,着实让这些刚送走了一个贪浊刺史的仆人们忙得脚不沾地。

  不过,忙归忙一点,新任刺史大人却是个非常不错的官儿。他不仅学问好,道德高,而且待人宽厚,不仅是对那些有权有势的大吏们非常客气,就是对府里的仆人也非常客气,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三分笑,让人觉得就是忙一点也心甘情愿。

  即将成为新郎倌的刘瑁拿着一封书札快步走了进来,人逢喜事精神爽,原本就长得一表人材的刘瑁现在更是红光满面,精神抖擞。仆人们连忙站到路边,向刘瑁施礼致意,刘瑁带着微笑点头还礼,匆匆地走过前院,进了正堂。

  益州刺史刘焉正坐在堂上,和一帮以来贺新春为名试探他的益州豪强们高谈阔论。一见刘瑁走进来,那些豪强们连忙起身告辞,夸了刘瑁两句,丢下厚礼,心满意足的离开。他们从刺史大人这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对家族未来前景有了一个不错的前瞻,心情非常不错。前一任益州刺史卻俭因为贪浊被他们告发,刘焉来了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处置了卻俭,大得民心。今年新春,各家家主来贺新年,送上丰厚的礼物试探,刘焉收下了礼物,很快又让刘瑁带着同样丰厚的礼物回拜,以示自己并不是贪图他们那点钱财,只是体谅大家一片好意。

  这一点特别让益州人开心。其实说起来,益州虽然和中原交通不便,但益州并不是穷乡僻壤,相反,益州非常殷实,仅蜀郡一郡就有十一城,三十万户,一百三四十万口,在全国都是数得上的大郡。整个益州人口近六百万,只比豫州少一些,与荆州持平。成都更是仅次于洛阳的大都市,四面八方的商人在成都做生意,家资百万千万的比比皆是。益州人不怕他收礼,哪个刺史不贪?就靠他那六百石的俸禄能养活几个人?所以他贪一点,大家都能理解,能接受,但是谁也不希望来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一旦贪得无厌,就会让人讨厌。

  刘焉这个头开得非常不错。

  “伯玉,什么事?”刘焉心情愉快的看着儿子。刘瑁知书达礼,有文有武,是他理想的继承人,更重要的是,马上他将要为刘瑁迎娶的女子是他故人之女,陈留吴家的女儿,据相者说,此女相貌贵不可言。一想到眼下的形势,贵不可言这四个字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让人兴奋的前途。

  “汉中来信了。”刘瑁恭敬的行了礼,双手奉上书信。刘焉连忙接过来打开,这是他的次子刘范发来的军报。刘范告诉刘焉,刘修已经被朝廷拜为车骑将军,持节镇关中,他一到关中就赶到子午谷查看栈道的情况,不过他对眼下这个困局似乎有些犹豫,调了一些工匠来,好象是准备修栈道,可是那些工匠并不积极,每天只做上半天,然后就在那儿闲聊。

  刘焉眉梢一挑,无声的笑了:“伯玉,你觉得如何?”

  “父亲,我觉得这可能是疑兵,刘修显然是看出了父亲断栈道的目的,所以他也将计就计,佯作在这里修栈道,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然后奇袭南郑。”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刘修这个竖子很狡诈,他出仕以来,连战连胜,连檀石槐那样的鲜卑大王都死在他的手里,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不过,他要想骗过我,他就想差了。我不怕他攻南郑,我就怕他不攻南郑。哈哈哈……”刘焉想到得意处,不禁抚须大笑。

  刘瑁附和了几句,又忍不住提醒道:“正如父亲所言,刘修是个狡诈之辈,他恐怕也会想到南郑是个陷阱。父亲,刘修在凉州建汉七营,羌七营,他在羌人中甚有威信,你说他会不会……”

  刘焉收起了笑容,皱了皱眉:“你说的,我也想到了,从羌地入汉中的几条路,我都派人监视了。你放心好了,那里山路崎岖,如果我们不戒备,也许会被他钻了空子,可是既然我们都想到了,又怎么可能让他得手呢?要想从羌地入汉中,嘿嘿,他一样是也有无回。这一次,我要让他这不败名将栽个跟头,看着我汉中无处下口。”

  刘瑁笑了起来,他担心的事情父亲都已经考虑到了,那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对了,让你派人监视天师道的事情,安排得如何了?”

  “敢告父亲,我已经安排妥当了。这两天吴兰一直在那边盯着,一有消息,他就会派人告诉我。”刘瑁顿了一下,又有些担心的说道:“父亲,我们刚到益州,就对天师道下手,会不会引起搔乱?我听说天师道的信众分布很广,其中不凡高门大户。”

  “高门大户怎么了?”刘焉冷笑一声,“你以为我真怕他们?我这是因为初来乍到,不得不与他们虚以委蛇,暂时迷惑他们罢了。天师道与刘修关系密切,那个妖妇曾经帮着刘修平定了匈奴人,焉知她不会返回成都,发动信众帮刘修来夺益州?她如果不回来,或者回来之后安份守已,我自然也无须去生事,可是如果她不肯为我所用,那我岂能留着这个祸害?”

  刘焉抚着胡须,冷笑连连,过了一会,他又说道:“至于那些高门大户,我也想借机看看他们有几分诚意,如果哪个敢跳出来为天师道的妖人说情,我正好一并收拾了他,连借口都不用找了,正好杀几个人立立威。”他瞟了刘瑁一眼:“伯玉,你要记住,恩威并施,仅施恩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要表现出你的强势,让他们在感恩的同时还要怕你才行。”

  刘瑁躬身受教。

  “你留心些。另外再收拾一个院子,你弟弟他们来了也好住。另外,庞羲来了也要地方住。”

  刘瑁一一应了,又问了一些事,这才出去处理。刘焉一个人坐在堂上,细细的想了一回,觉得没什么破绽,这才得意的笑了起来。

  ……鹄鸣山,又称鹤鸣山,在成都西二百里,岷山脚下。这里是天师道第一代天师张陵的道场,也是天师道的发源地,如今已经发展成一个拥有房间数十间,常居道士百余的所在。这里山势雄伟,树森繁茂,风景秀美,两道山涧将道场环抱其间,背有高山挡住了北方的寒冷空气,面对富饶的成都平原,既有山林之幽,交通又非常方便,着实是个人间仙境。

  因为靠着天师道道场的原因,附近的天师道信众非常多,哪怕是不信道的,大多也沾染了一些道人的风气,民风纯朴,与人为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孩子,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从容的笑容,很少看到有愁眉苦脸或者怒气冲冲的人。

  吴兰坐在驿亭的谯楼上,看着从驿亭前走过的每一个人,不禁有些飘飘然。虽然正月还没有过,但是这里却已经闻到了春天的气息,阵阵暗香袭来,让人心醉神迷。老家陈留可看不到的景像,这时候应该还缩在屋里,烤着火,哪能像这里这么惬意。

  看来这次跟着刘焉来益州来对了。吴兰暗自得意的笑了起来。

  陈留吴家是个不大不小的豪强,有些资财,也出过一些大官,但是在人才辈出的陈留并不知名。吴兰的父亲又死得早,全靠长兄吴壹把他和妹妹拉扯大。他的父亲和刘焉有些交情,刘焉做了豫州刺史之后,派人到陈留来请故人,得知故人已逝,就把故人之子辟为掾吏。后来刘焉被袁家赶出豫州,也是在吴家暂时躲避,也就是那一次,刘焉听说他妹妹的贵人之相。

  吴兰相信,刘焉之所以愿意带着他们兄弟来益州,又给他们安排了这么重要的官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妹妹的面相尊贵。吴兰当然也猜得出刘焉在想什么,可是他并不担心,他总觉得天下大乱已经不可避免,益州无疑是一个乱世中难得的避难之所,而刘焉身为宗室,又有那样的声望,他入主益州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吴家和他套上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不,刚到益州,他们兄弟就都领兵做了都尉。

  乱世中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兵权,刘焉一到益州,最先拿在手中的就是兵权,吴家兄弟能和刘焉的几个儿子一起掌兵,这本身就表示对他们的信任。而这份信任就来自于这桩婚姻,成了姻亲,他们就捆在了一起。

  “大人,你看那边有个女人。”一个亲卫突然轻声叫道。

  吴兰立刻精神起来,顺着那个亲卫的手指向前看去,只见官道上驰来十几个人,都作道士打扮,正中间是一个女子,穿着一身天青色的道袍,腰身束得很细,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神,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座骑都不错,成都很难看到这样的好马,应该是凉州产的战马。

  “应该是她。”吴兰暗自感慨道,好一个标致女子,想不到居然这么年轻。他站了起来,咳嗽了一声,下面正在待命的亭长连忙打开大门,探头看了一眼,立刻堆起笑脸,一路小跑的迎了过去,老远就拜倒在地:“天师夫人,你可回来啦。”

  卢氏轻勒马缰,在马上欠身施礼,摧着座骑缓缓走到亭长的面前,俯下身子,轻声念了几句咒,伸手在亭长的头顶摸了摸。亭长闭着眼睛,虔诚的拉着她的衣摆,嘴里喃喃自语。

  卢夫人眉梢一跳,随即又恢复了镇静,点点头,轻踢战马,飘然远去。

  吴兰轻声冷笑,他知道这个亭长肯定会把他在这里的目的告诉这个天师道的女人,可是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也知道天师道在益州势力很大,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和天师道发生冲突。如果这个女人识相,老老实实的呆在鹤鸣山道场里不要出来,那他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如果她不识相,非要和刘焉做对,那可怪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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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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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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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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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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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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