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自己的老伴还有儿子儿媳都去得早,但有这么一个懂事、孝顺的孙儿,也足以让李苏氏觉得安慰与自豪了。
而对于李安然来说,能看着这么一个长辈坐在自己的面前,吃着自己亲手烹制的食物,哪怕限于材料还谈不上多么的美味,哪怕对方与自己并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却依旧能体会那种自从爷爷李归真去世后,很久都没能体会到的温馨感觉。
“霄儿,别傻坐在这里了,没事的话就出去转转散散心吧,别总待在家里做事。”吃完一张煎饼又喝了半碗汤的李苏氏,虽说也很喜欢这样的气氛,但还是开口说道。
李安然原本就想着找个机会进山一趟,也好改善一下这个家的伙食,听了这话之后自然不会拒绝,于是笑着应道:“孙儿听祖母的,不过,有什么事可一定要等孙儿回来再做。”
“好好好,祖母也听孙儿的,去吧去吧,记得别往山里跑,听说临村闹了野猪,被祸害了不少粮食,官府已经准备派人围猎了。”笑着点了点头的李苏氏,到是没忘又叮嘱了一句。
“闹野猪?”原本还想着这次进山能弄些什么猎物比较好的李安然,听了这话之后顿时有种自己瞌睡了上赶着就有人送来枕头的感觉。不过。表面上还是一脸乖巧地回答道:“祖母不必担心,孙儿知道轻重的。”
这要是换成别家的孩子。就算是这么说这当大人的估计也不会放心。可李凌霄打小就听话,做事也知道轻重,对于自己这宝贝孙子,李苏氏还是很放心地。
既然决定要进山,考虑到有些东西总不能凭空变出来的李安然,顺手就将上山采蘑菇、挖野菜、摘果子用的大竹篓子背在了身上,捎带着还把家里的一把镰刀给别在了腰里。
有了这么一套装备,等李安然出现在进山的小路上时。偶尔碰上村里人时到是省去了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进山的麻烦。
并不急着去打猎的李安然,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呼吸着满是泥土和草木芬芳的清新空气,欣赏着虽说谈不上有多美,但胜在天然的景色,整个人突然就有种放下枷锁悠然自得的感觉。
一边走,李安然也不忘一边用自己的神念搜索着对自己现如今的这个家有价值的东西。
不得不承认。哪怕现如今已经到了公元639年也就是贞观十三年,大唐的自然环境依旧是保存的相当好。哪怕靠近村子的外围区域里,一些容易找到的野生资源都被采摘的差不多了,可一路走来李安然依旧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比如野生的草药。
只不过,草药这种东西。虽说确实有些价值,但也要分种类,同时,还得有足够的数量才行。否则,一株两株的价值也有限。相对于花去的时间与精力来说,根本不划算。
好在。等李安然深入到山里之后,视线中的野生资源立时就多起来。
草丛里一边觅食一边警觉的野兽、锦鸡,正藏在隐蔽处休息的毒蛇、刺猬等等夜行动物,还有那些隐藏在灌木丛里的浆果、食用菌等等等等,都在李安然的神念之中被一览无余的探测了出来。
回想到昨天晚上自己这祖母对那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还有自己弄的果汁挺喜欢,李安然自然也不会客气。平菇、口蘑、小灰菇等等常见的食用菌,没多会儿功夫就采摘了不少。
同时也将那些生长在野外,眼下这个时节刚好成熟的野果,挑味道好的几种每样弄了一批。然后挡场就用自己的神念给加工成了天然而纯净的果汁,收进了随身的青皮葫芦里。
如果碰上了出门没看黄历的野兔和山鸡,李安然自然也不会错过。只不过,也没有乱来,而是按照“打老不打幼、打公不打母。”的猎人原则下得手。
考虑到数量太多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关注,包括那些野果、食用菌、药材等等在内的大部分收获,都被李安然送进了自己的精神空间之中,只有小部分留在了背后的大竹篓子里,其中就包括一窝明显应该是才产下来没多久的小兔崽子。
特意花功夫去掏了人家的老窝,李安然自然不是为了吃或者什么恶趣味。而是想起自己家里除了几只专门用来下蛋的老母鸡和老母鸭外,连个像样点的牲口都没有,打算借着这窝野兔给家里添个进项。
当然了,以李安然现如今的能力,想让李凌霄家里一夜暴富真心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这样一来,可就让这次的夺舍重生完全失去了意义。
至于为什么选中养殖野兔而不是别得项目,主要还是因为这玩意儿即不会太引人注意,而且养起来也来容易。每天只需要喂喂草料,偶尔再弄些燕麦改善一下伙食就行了。
只要能解决疾病和场地方面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养兔子可比养鸡轻松的多了。而这些个问题,对于别人来说可能还会比较麻烦,但在李安然看来,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同时,兔子这玩意儿,特别是野兔的繁殖速度也快的吓人。别看兔子还没办法像鸡鸭那样,最多每天都能下个蛋,但也有着“小兔小鸽,一个月一窝。”的民间谚语。
一对成年的兔子,几乎每个月都可以产下一窝后代,而且每窝的数量还都不会少。每胎少则三四只、多则五六只,这一年下来,光是一对兔子就能产崽好几十只。
这要是再算上二代兔成年后还能继续下崽,一代一代相互叠加起来,一年繁殖出来的数量就能多到让人无语。
最关键得是,兔子这东西,不光是可以吃肉,兔皮也是一个不错的进项。
哪怕这种皮的价格没办法和狐狸皮、狼皮,更没办法与熊皮、虎皮等等昂贵皮毛相提并论,但平民化也有平民化的好处,有着普通老百姓这个广大的消费群体,还怕没钱可赚。
而且李安然还打算在适当的机会,引起一些新品种和当地的野兔进行杂交,试着培育出皮肉两用型兔子。当然,这些也只是计划,前提是不会影响到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等李安然一边收获着来自于大自然的各种恩赐,一边任由自己漫无目的地不断深入到山林深处,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一处小型的水帘瀑布前。
“可惜了,如果不是中午还得赶回去得话,在这个地方升上一堆篝火,然后享受一顿来自于大自然的美味午餐,那多美啊。”看着清澈的溪水从瀑布上方飞落而下,李安然一脸遗憾的神色自语道。
好在,不能在这里享受野餐的乐趣,却也有别的消遣方式。
这不,等李安然扫描了一下瀑布下小水潭里,没什么危险之后,直接就把竹筐给放在了溪边的大石上,三下五除二地就将自己给脱得只下了条底裤,然后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里。
“哈哈!好爽的感觉!!”
让身体习惯了一下冰凉的溪水,然后才从水面上冒出头来的李安然,感叹了一句之后,又是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因为刚刚在下面发现了几条个头不小的野生大肥鱼。
为了体验水中捕鱼的乐趣,并没有动用神念作弊的李安然,虽说忙活了好一会儿依旧是一无所获,但心情确实很嗨皮。
可等李安然再次浮上水面之后,原本挺嗨皮的心情,顿时就被某个不告而取,正在祸害那中竹篓子的“小偷”给破坏了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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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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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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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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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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