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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喜鹊使劲绞着手指,“是……是大爷又打了胜仗,得胜还朝路过这里,听说……”她偷眼觑着甄十娘神色,“他明日午时要在午门前献俘,万岁会亲自迎接。”
喜鹊没说的是,都知道她们早年就被遗弃在外,眼见沈钟磬权势蒸蒸日上,朝中那些达官贵人,公卿世家都争着抢着想把嫡亲女儿嫁给他做继室呢。
武状元出身,沈钟磬文武双全,五年来他平倭寇,讨南夷,又刚刚收服了南越,早已从六品的校尉晋为二品的辅国大将军。
虽然自那次自缢后,甄十娘就像换了个人,忘了许多事情,可是,她毕竟是被沈钟磬遗弃的嫡妻,无论她表现的多么淡定,喜鹊都不认为她真会放下沈钟磬,一直不敢在她面前提沈钟磬的事情,尤其他现在春风得意,喜鹊更不敢在甄十娘面谈起他,甚至连亲近如秋菊都不知道文哥武哥的亲爹竟然是当朝的辅国大将军。
也因此,一直以来,甄十娘都不知道她被遗弃在这兔子不拉屎的闭塞的小镇上大部分原因是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太跋扈,令沈钟磬伤透了心。
当然了,曾经的她就是再跋扈,再蛮横,喜鹊也不敢直说,所以,在现在的甄十娘眼里,她之所以落得今天,都是沈钟磬那厮喜新厌旧,那日隔着珠帘,虽然没看见沈钟磬的样貌,可他那一身大红的喜服甄十娘却是瞧的清清楚楚。
她还健在,这厮就另娶,不是喜新厌旧是什么?
别说只是个辅国大将军,就算是皇帝,这样的渣男白送她,她也不稀罕,甄十娘好笑地摇摇头。
这喜鹊,真是多虑了!
跟了她五年,竟一直看不透她这颗淡泊的心,她不求荣华富贵,这一生哪怕布衣荆钗,只要能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待她的人,能一生一世一双人,就好。
来道古代,甄十娘才知道,古代并非后世人眼里那样,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就像这梧桐镇上,大多人还都是一夫一妻,只有那些豪门大户,才会妻妾成群,相信只要她不攀附富贵,就一定能找到一个愿意和她白首偕老的人。
只是,她幽幽叹息一声。
这谈何容易!
没有休书的弃妇,带着一对拖油瓶,夫家是权势蒸蒸日上的大将军——这样的他,怎会容她带着他的孩子改嫁?
“要不,小姐就把文哥武哥的事情告诉大爷吧,他们总是大爷的嫡长子……”不知甄十娘是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以为她不甘心沈钟磬的荣归,喜鹊就劝道,“听说这几年将军府里除大姨娘生了个女儿,三姨娘的儿子出生三天就夭折了外,大爷再无所出,相信见到文哥武哥,大爷立马就会把您接回去。”自古母以子贵,尤其公卿之家,最重的就是子嗣。
喜鹊实在不明白,甄十娘为什么不肯把有孩子的事情告诉沈钟磬。
以沈钟磬宽容的个性,听到甄十娘为生这两个儿子险些丧命,就算曾经有再大的怨恨,他也会善待甄十娘,让她们母子一辈子衣食无忧。
“……我是打定主意不和他往来的,你最好打消这念头!”甄十娘声音严厉起来,“文哥武哥就是我一个人的,他们都跟我姓简!以后对谁也不许提他们是沈家的骨肉,包括你男人!”
甄十娘前世的名字叫简忧,被遗弃在这儿后,为避免麻烦,她索性对外宣称她们是租了沈家的祖宅,是个避居在此的寡妇,姓简。
两个孩子也分别起名叫简文、简武。
五年来,沈家人从没来过,又加甄十娘身体不好,一向深居简出,镇上倒也没人起疑。
好久不见甄十娘这么严厉了,喜鹊扑通跪了下去,“奴婢不敢了。”
“你起来吧……”甄十娘叹息一声,“你是不知道,我宁愿找一个知疼知热的山野村夫,也强过和他过下半辈子。”
“小姐……小姐是……”喜鹊瞠目结舌。
她家小姐不是真的想改嫁吧?
这太大逆不道了!
也知以喜鹊从一而终的脑子,让她接受这些一时半时是不可能的,甄十娘就站起来,“走吧,该做午饭了。”
嘴唇动了又动,喜鹊还想问清楚,见甄十娘已走了出去,就摇摇头,快步追了上去。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里就三女人,祖宅后面有两亩荷塘和半亩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鹊和秋菊打理,三个女人中属甄十娘身子差,做饭的事情就归她负责。
好在甄十娘前世就喜欢美食,最爱看舌尖上的中国,做饭对她来说倒也不是什么为难事,反而自娱其中,尤其每每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一桌可口的饭菜,把简武简文撑得小肚子圆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种别样的满足。
让喜鹊去荷塘捞了条鲤鱼清蒸了,又做了个粉蒸肉,煮了锅莲子粥,现成的野菜团子热一热就好,配上两碟小咸菜,不过半个时辰,一桌香喷喷的饭便端了上来。
趁她做饭功夫,喜鹊又带秋菊和两个小家伙打了几篓莲蓬回来,“……小姐的手艺越来越好了。”看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秋菊口水先流了出来。
“……肉!肉!”快一个月没见肉了,闻到肉香,简武简文迫不及待地往炕上爬,“娘,娘,我要吃肉!粉蒸肉好吃!”
“好,我们都吃肉。”被甄十娘弯腰拦住,“不过,文哥武哥要先把手洗干净了。”
伸出两只泥糊糊的小手看了看,简武简文相互吐吐舌头,转身就向外跑,嘴里不忘说道,“娘等着我!”武哥一头撞到门口的秋菊身上,怔了下,随即嚷道,“我去洗手,秋菊姐姐不许偷吃肉!”
秋菊就咯咯地笑,“……姐姐领你去洗。”
“我带他们去吧,你帮小姐盛粥。”刚收好莲蓬进屋的喜鹊见了,就拉过简武简文。
秋菊应了一声,去厨房拿碗。
文哥武哥年纪虽小,却特别懂事,吃饭也不用人喂,甄十娘把饭菜给两人分在各自碗里,两人就低着头,香喷喷地吃起来。
人多肉少,见喜鹊叨了一块肉就不肯再吃,只让两个孩子吃,也知劝她没用,甄十娘就把文哥跟前的鱼端到喜鹊跟前,“来,你最爱吃的清蒸鱼……”
自家有荷塘,甄十娘春天时往塘里放了许多鱼苗,鱼肉却是经常可以吃到的。
“小姐身子不好,也多吃些肉……”喜鹊夹了块米粉肉放到甄十娘碗里,自己却夹了块鱼肉。
筷子一送到嘴边,喜鹊就一阵咽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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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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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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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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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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