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儿如今已是九个多月了,吃的肉呼呼的,小脸雪白粉嫩,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在母亲怀里也是不安分的扭来扭去,见到袁崇武后,顿时喜笑颜开起来,露出几颗小乳牙,可爱到了极点。
瞧见孩子,袁崇武唇角便是浮起几分笑意,只伸出胳膊,从姚芸儿怀中将孩子抱了过来。
许是父女天性,溪儿虽然小,平日里又总是姚芸儿带的多,可偏偏喜爱父亲,每次袁崇武一抱起她,小小的孩子都会喜欢的咯咯直笑,就连口水都能从嘴巴里流出来,沾的父亲身上到处都是。
袁崇武单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则是为她将唇边的口水拭去,姚芸儿瞧着父女两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只觉得暖暖的,唇角亦是噙着笑涡,去了一旁将食篮里温着的点心取了出来,那食篮周围都已被她细心的裹了一层棉布,是以点心还是热乎乎的,她端上了桌,对着男人道;“相公,快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袁崇武每日军务缠身,晚膳多半随意的扒个几口,到了夜里时常会饥饿难忍,姚芸儿总是会为他变着花样备下夜宵,有时是一碗元宵,有时是一碗肉粥,有时便如今晚这般,是一碟子点心。
军营里食材匮乏,姚芸儿为了做这些夜宵,也是费足了心思,每日里做好后都是会放在食盒里,用棉布裹好,等着男人回来吃。
袁崇武见碟子上的点心还冒着热气,虽然不过是几个馒头,可姚芸儿偏偏心灵手巧的将馒头做成了鲜花形状,也不知她从哪里寻来的蜜枣,搀和在馒头里,一颗颗的点缀在馒头中间,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姚芸儿接过女儿,溪儿一天天的长大,越发的沉了,时常抱了一天下来,姚芸儿的胳膊都是酸酸涨涨的疼,几乎连抬都抬不起来。
她依偎着男人坐下,见袁崇武拿起馒头咬了一口,唇角的笑涡更是深了一层,只倒了一杯热水递到丈夫面前,轻声道;“相公,这馒头好不好吃?”
“你做的,自然好吃。”袁崇武一笑,握了握她的小手,他的确是饿得很了,瞧着他风卷云涌的样子,姚芸儿只觉得心疼,柔声叮咛道;“你吃慢点,当心噎着。”
袁崇武哑然,低眸,就见小溪儿正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许是瞧着父亲吃的香甜,那口水都快滴到领口上了,满是一副小馋猫的样儿,要人看的忍俊不禁。
袁崇武撕了一小块馒头,送到了女儿嘴巴里,姚芸儿刚要制止,就听男人道;“溪儿已经九个多月了,你不能只喂她喝点奶水,咱们以后吃什么,也给她吃一点,才能把孩子养的壮实。”
姚芸儿还是担心,只怕孩子吃不好馒头,可见溪儿吃的津津有味,还在那不住的吧唧嘴,一小块吃完了,更是伸出肉呼呼的胳膊,对着袁崇武挥舞着,小嘴里发生咿呀哦啊的声音,那意思便还是想吃。
袁崇武索性将女儿抱了过来,任由孩子拿着一块馒头在自己的膝上啃来啃去,瞧着溪儿憨态可掬的样子,只让他心头的阴霾一扫而光,忍不住笑出声来。
姚芸儿守在一旁,瞧着这一幕的父女天伦,心头是满满的知足,她不愿去想以后,只珍惜眼下,珍惜与袁崇武和女儿在一起的每一时,每一刻。
待溪儿睡着,姚芸儿轻手轻脚的将孩子送到了摇篮里,她刚站起身子,就觉得自己的腰身被男人从身后扣住,将她带到一个宽厚温暖的怀抱里去。
两人就这般站在摇篮前,静静的看着熟睡中的女儿。直到男人的声音响起,对着姚芸儿道;“芸儿,三日后我便要领军攻打京师,我已将一切安排妥当,会有我的心腹带你们母女去安全的地方,等我打完仗,立马去接你们。”
姚芸儿身子一颤,她转过身子,一双美眸浮起一丝惊恐;“相公,你要送我和孩子走?”
袁崇武搂过她的腰肢,见她因着自己的这一句话,一张小脸便是失去了血色,心头不禁一疼,温声抚慰道;“听话,只有将你和溪儿安置好,我才能安心去和朝廷打仗,等局势稳定下来,我就去与你和孩子团聚。”
姚芸儿摇了摇头,声音几分凄楚,却又满是坚定;“我不走,我说过,你在哪我就在哪,不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一家人都不分开。无论你去哪,我和孩子总要跟着你的。就算是黄泉路,我也都跟你去。”
袁崇武眸心一窒,瞧着姚芸儿清丽的容颜,只让他喉间涩然,几乎说不出话来,只得沙哑的道了一句;“芸儿,你这是何苦....”
姚芸儿垂下眸子,伸出胳膊环住他的身子,她的声音很微弱,很轻柔,男人却依旧是听得一清二楚;“相公,咱们好容易才在一块,我和溪儿都不能没有你,你别想着把我们送走,我要陪着你,不论哪一步,我都要陪着你。”
袁崇武黑眸雪亮,他没有说话,只伸出粗糙的大手,抚上姚芸儿的发顶,隔了许久,方才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几乎是用尽所有力气,将她恨不得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去。
京师,皇宫,元仪殿。
大殿中只幽幽的点了几支蜡烛,更是衬着这一片凄清,宫里乱到了极点,这些日子每日都有宫人卷了宫中的珍宝,偷偷逃走。起初,周景泰还曾下令,命人将这些人就地处决,可当岭慕大军逼近京师后,整个宫里乱作了一团,就连侍卫亦是纷纷逃命去了,他亲自拔剑,砍死砍伤了数人,到了如今,终是心灰意冷。
他孤身一人坐在主位上,案桌上依旧小山般的堆满了折子,唯有一个内侍仍旧是毕恭毕敬的跪在下首,为他一次次的将酒杯斟满。
“李希,你为何不走?”周景泰双眸通红,周身满是酒气,远处的厮杀声震耳欲聋,怕是要不了多久,岭慕大军便会杀进宫来。
那唤为李希的内侍面色沉静,只道;“奴才自幼入宫,这皇宫,便是奴才的家,奴才....只愿守着家,守着自己的主子。”
周景泰呵呵一笑,摇头道;“没想到你区区一介内侍,竟有如此骨气,比起我大周朝无数的文官武将,不知是强了多少。”
话音刚落,就听一声脆响,原是殿外逃命的宫人不小心将怀中的烛台落在了地上,那烛台乃是黄金所致,光凭这一眼东西,便足够一个人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
那奴才慌慌张张的将烛台重新揣在了怀里,还未走出几步,便被一个持刀侍卫一刀砍翻在地,拿侍卫从他怀中取出珍宝,眨眼间不见了踪影。
周景泰瞧着这一切,只缓缓从主位上站起身子,向着殿外走去,来来往往的宫人众多,每个人都是疲于逃命,竟是对这一位大周朝的君王视而不见,甚至还有宫人撞在了皇帝身上,让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李希寸步不离的守着,伸出手扶住他的身子,周景泰微微一笑,对着他道;“是时候了。”
李希俯下身子,毕恭毕敬的说了句;“奴才服侍皇上上路。”
周景泰点了点头,一主一仆,渐行渐远。
洪元三年,大周覆灭,景帝二十有七,自缢于御花园内,以身殉国,待岭慕大军寻至其遗身时,见其身旁只余一内侍,亦自缢于其身旁。同日,岭慕大军攻入皇城,千秋霸业,始于今夕。------《史专,一百七十二回,大周本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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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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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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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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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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