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变臣>第五百四十章北漠征战(三)
  烛火已残,刘维国带着黄喜更换蜡烛,这些小事原本可以让小太监去做,但此时此刻,天子和重臣们在商议军国大事,能站在这里就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北伐的目标是漠人的王庭,但随着时间流逝,目标变得越来越遥远,再要往前要担心气候的变化、战线过长补给、撤退时容易陷入包围等诸多问题,帐中四人已经讨论了近一个时辰,基本确定了袭击乌额纳河边漠人部落的决议。

  其实黄喜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身为暗卫镇抚,他不光打探着漠人的消息,大军内部的监控也没有放松。从种种迹象表明,北伐大军其实处于两难境地,欲进则前途凶险,欲退则劳师无功,最重要的一点,黄喜查觉出天子有了回归的意思。

  这种情绪石方真自己或许都没有意识到,但黄喜身为太监,又是暗卫督抚,能够了解到天子起居饮食等情况,从天子生活中的细微表现他敏锐地查觉到天子出征时的那股锐意已经消磨殆尽,或许一场大胜过后,大军就会体面地回归,乌额纳河边漠人部落正是送给郑军最好的回归礼物。

  石方真坐回椅子,略显疲惫地揉着眉心,道:“具体如何打仗朕便不插手了,要怎么做朕自会配合。”

  两天后,大军开拔,以三万轻骑为前锋,在齐新文的率领下,北上直指王庭。尾随其后的三路大军合成左右两股,左路苗铁山渐向左偏,在一日后离开中军二十余里,次日离开五十里,逐渐向乌额纳河方向挺进,中军却保持着向北的方向缓慢地前进。

  王克明与苗铁山和齐新文议定,摆出向北进军之势迷惑漠人,其实待轻骑前进三日后,再转向西南,与苗铁山所率的五万步兵在乌额纳河会合,夹击这伙乌额纳河边的漠人部落。

  北伐的十八万郑军是精选的精锐,代表着郑国的最顶尖战力。大军行进,不光只有打仗的部队,还有辎重兵、辅兵以及民伕,近五十万人在草原上铺展开来,足以让风云变色。

  三万轻骑开拔,马蹄擂得草皮颤动,躲藏在四周的漠人斥侯立时发现郑军的行动。像从草丛中惊飞出一只只云雀,十多匹骏马飞快地向北方驰去。行军打仗,斥侯是耳目,郑军有暗卫和侦骑,漠人同样也有相应的人手,除了身手敏捷的斥侯,法王派出了萨都教中的高手打探消息,尊者伏鹰站在山岗上的树梢,凝望着身前一望无际的草原。

  郑人的轻骑如同褐色的波浪从远处席卷过来,如同苇杆般的旗帜在浪花中飘舞,伏鹰凝视听着马蹄声,眉头渐渐皱起,北上的战马不会少于三万匹,郑军是想在寒潮来临之前结束战斗了。

  “吧嗒”,耳边响起轻微的枯枝折断声,伏鹰旋身向右侧看去,丈许外的红松枝杆上站着个武士装束的郑人。郑军伐漠,大军交战有如温开水般平淡无奇,但是两国之间的侦骑、斥侯间却是刀光剑影、血肉模糊,光暗卫就有一百多人倒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而萨都教也有四十多人死在郑国的高手之下。

  七年前,伏鹰奉命追杀江安义结果反被杀伤,师兄熊罴为掩护他命丧在江安义手中,伏鹰养好伤后深感技不如人,选择在教中静修体悟。巴多杰法王传授他猎风心法,一口真气在体内能根据外界的空气变化圆转如意,身形变幻莫测,增强了在空中飞舞的时间,让人防不胜防。

  郑军北伐时,恰逢他功法小成,伏鹰请命为斥侯打探消息,他想或许能在草原上遇上江安义,为师兄报仇,七年了,师兄一定等急了。杀了七八个郑人高手后,伏鹰得知江安义身为化州刺史,远在天边,并没有在此次北伐的队伍中。既然江安义没来,就先用这些郑国的高手祭奠师兄吧,等郑军败走后,自己再去化州取江安义的性命。

  两臂一振,脚下的树枝都没有振动,伏鹰像一只苍鹰般向那郑人扑去。姜健冷冷地看着扑过来的伏鹰,伏鹰不认识他,他却知道伏鹰,知道此人曾陪着北漠二王子来郑国求亲,在秋狩上败给江安义;后来追杀从王庭逃走的江安义,反伤在江安义的手中,他的师兄熊罴为救他命丧在江安义的手中;此次郑军北伐,不少暗卫中的同僚就死在此人手中,听说此人在追问江安义的下落,看来是想要报仇。

  姜健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江安义的仇人何其多也,都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可是自己与这位伏鹰尊者可成不了朋友,就算再大的仇,自己也绝不会借漠人的手去对付江安义。

  伏鹰尊者身形飘忽不定,气机难以锁定,想来败在江安义手中经过苦练,这点倒是和自己同病相怜,七年寒冰洞苦修,让自己多了些寻仇的底气,那不妨先争上一争,看谁有资格向江安义伸手。

  右掌探出,击向空处,等掌风激出,伏鹰的身形恰巧出现在掌风笼罩的范围之中。伏鹰一惊,郑国高人何其多,此人不单料中自己的身法落足处,而且掌风寒冰彻骨,身前绿色松枝转瞬枯白,而掌风周围丝毫没有变化,功力控制自如,没有丝毫的浪费。

  姜健的掌风冰寒,伏鹰怕有阴毒气息,衣袖一拂,鼓起轻气向掌风撞去。劲风溢出,伏鹰借助微弱的气息返转,脱离了寒风笼罩的范围,轻飘飘地落在五尺外的一处松枝上。再看那被掌风拂中的松针,从枝头枯萎脱落。

  马蹄声滚滚而来,伏鹰竖掌一礼道:“军情紧急,恕我不能奉陪,他日相遇,再行一战。”

  说罢,伏鹰飞身而起,落在丈许外的枝头,三纵两纵,便消失在茫茫松海之中。姜健并没有追赶,一来伏鹰的身法高明,他追之不及,二来督抚黄喜有交待,不妨多让些北漠斥侯脱逃,把大军北上的消息带去王庭。为什么要这样做,姜健不想去管,不想去想,他知道黄镇抚对他很倚重,他能做的只有靠紧这棵大树,有一天终能替师傅报仇。

  一千三百多里路,漠人的侦骑换马换人驰奔不停,在郑军开拔后的第三天早上把谍报送到了神女缇珠的手中。功夫不大,昆波和利漫各自带着自己的手下赶到了王帐之中,争吵不可避免地再次发生。

  利漫沉稳地坐在一边喝茶,没有加入到手下的吵闹中去,轻蔑地看了一眼大哥昆波,身为汗主要有汗主的气度,怎么能像手下那样吵吵闹闹。

  缇珠有点头痛地看着失控的场面,虽然她在法王的帮助下,以成为萨都教神女的代价暂时将两位兄长捏合在一起,但治标难治本,拥有自己兵马的两个哥哥都想着吞并对方,成为草原上唯一的大汗。

  看了一眼安静喝茶的利漫,缇珠问道:“二哥,大哥的意思是要南下拦截郑军,你怎么看?”

  来之前利漫已经和渠逆道简短地商量过,放下茶杯,利漫胸有成竹地道:“我同意大哥的看法。”

  昆波一愣,老二一向跟自己叫反调,这次居然附合自己,不用属下提醒,昆波自行提高了警惕。

  “郑国无端侵我大漠,视草原雄鹰为无物,是可忍孰不可忍。”

  利漫的话刚出口,昆波就斥道:“利漫,不要学郑人说话,有话直说。”

  “郑人之所以敢侵我大漠,就是父汗死后草原上没有统一的大汗,草原部落人心离散,大哥和我都想成为汗王,让郑人觉得有可乘之机。”利漫扫了一眼对面的昆波,径直言道。

  昆波狂笑道:“老二总算说了句实话,要不咱们先到外面拼个输赢,赢了的人成为大汗,带领大伙把郑人杀个干净。”

  看了一眼五大三粗的昆波,利漫暗自咽了口唾沫,论打架他自知不是昆波的对手,不过光会打架的是狗熊。利漫脸上浮起莫名的笑意,道:“大敌当前,怎能自相残杀,有本事冲郑军使去。”

  缇珠有些意外惊喜,大敌压境之下两个哥哥终于能抛弃前嫌合作一把了。生恐说多了两人又争吵起来,缇珠笑着站起身道:“既然两位哥哥一致认为要迎击郑军,小妹当然不能落后,将亲率金狼军为后盾。”

  左大且渠须卜纳英的女儿已经成为了昆波的侧阏氏,身为老丈人自然要向着自家女婿。须卜纳英是持掌王庭政务的重臣,而今是昆波最重要的谋臣。他见众人决意迎击郑军,想了想起身对缇珠抚胸礼道:“神女,狼群没有了头狼,连羊儿也敢放肆嚣张,草原没有了大汗,连郑国也敢挥军北上,老臣认为应该早日选出汗王。此次与郑军决战,当在两位王子中选择杀退郑军的立为汗王,不知神女以为如何?”

  乌施死后,缇珠掌握着金狼军,她的决定至关重要。对于两个哥哥的争斗,缇珠早已厌倦,须卜纳英的提议让她有种解脱感。于是缇珠郑重地道:“今日在此缇珠盟誓,两个哥哥谁能击退郑军还草原和平,我将把金狼军交于他掌握,尊他为汗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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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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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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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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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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