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变臣>第五百一十章诡谲风云(三)
  江安义踌躇起来,他渴望像史书中记载的那些先辈们一样投笔从戎、青史留名,实现“书生万户侯”的梦想,可是有过的几次与敌交战让他感觉到斩将夺旗是他的强项,排兵布阵、决胜千里却非所长,如果吐乐布让自己率领这只奇兵游击在外,他真没有信心做到兵经中描述的那样。

  吐乐布委婉地道:“这只奇兵原本应该由安义你来统率,可是你不是莎宿国人,将不知兵恐怕生出事端,琅洛是翖侯,这只奇兵老夫想让他来统率,朴壮士深谙兵法,可为行军参谋,安义你勇冠三军,可为先锋。”

  怕江安义有所不满,吐乐布又解释道:“这只奇兵应用得当必然取得奇效,带队的将军必然成为莎宿国的英雄,吐乐家需要琅洛成为这个英雄。”

  吐乐布站起身,环视着众人,语气沉重地道:“吐乐家势如累卵,危机四伏,要想逃过破灭的命运就要看琅洛所率的这只奇兵打出的成效。休安提死守王城置百姓于不顾,能赢得大臣权贵的支持,奇兵在外就要打出莎宿国的威风,赢取普通百姓的支持。”

  “休安提口口声声只是暂代大将军之职,等到战后,莎宿国有了新的英雄,大将军的位置顺理承章地落在琅洛身上,朝堂之上文有吐乐家,武有琅洛,罗娜王妃摄政才能坐稳,等过十余年,隆盖长大继任国主,吐乐家才能真正的安稳。”

  姜是老的辣,江安义暗暗感叹,吐乐布深谋远虑,目光已经看到了大战之后,值得自己借鉴学习。琅洛咧着嘴笑,他想过做大将军,不过有句俗话说“不想当大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梦想这东西人人都有,眼见得极可能变为现实,无论如何也要行险一搏。

  “赞儿,你现在就进宫找罗娜,让她出面向休安提组建轻骑奇兵,人数不需太多,只要在三五千之间即可,不过马匹配备越多越好;晴儿安儿你们筹备好这些人马数日所需的物资、粮草;琅洛,你连夜回军营,尽量挑选些精骑善射、骁勇善战之士随你出征,吐乐家的命运就放在你们手中了。”

  吐乐赞匆匆离开,琅洛大口吃饱,起身回了军营,吐乐晴和吐乐安也不敢怠慢,连夜召集手下商量,屋中剩下吐乐布陪着江安义、朴天豪和陈汉。灯光下,吐乐布的面容难掩疲乏,叹道:“成败与否,交于天意。安义,将你置于险地,老夫甚为不安,事若不成,你只管离去,无须挂念,将来有机会再替罗娜和隆盖报仇吧。”

  今天按郑国的计算方式是大年初二,江安义要在正月二十赶回,路上有八天的行程,也就是说留在莎宿国作战的时间不过十天左右,要说能在这十天内改变战局,江安义再自信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好在莎宿国内的危机暂时压下,自己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但愿能按照吐乐老爷子的计划

  进行下去。

  对于吐乐布为自己选定的先锋角色,江安义还算满意,能在万马千军之中铸练神识,对习武之人是挑战也是机遇。两军交战的胜负取决于军心士气、力量对比和统帅运筹,个人的武勇作用并不大,但个人武勇应用得巧妙,斩将夺旗带动军心士气,也能奠定战斗的胜利。

  在县学读书时曾经跟郭怀理上过茶楼听书,说书人嘴中的英雄能“万马军中取上将人头”,每听到这样的情形总是全场欢声雷动,江安义也每每激动不已。戎弥联军有十万之众,比起万马只多不少,终于有机会做一回传说中的英雄,江安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不过江安义有个顾忌,他是郑人,而且还是化州的刺史,让人知道他替莎宿国冲锋陷阵是个麻烦,如何掩盖真实身份是个难题。虽然用凤仙花粉染黄了头发,面容做了修饰,但熟悉的人还是能分辨出来,特别是江安义眉梢的那处伤疤,有心人一见便知。

  吐乐布笑道:“这有何难,当初安义和那位张先生住在我家,张先生面容奇特,我曾让人替他打造过面具,安义与人对敌,不妨戴上面具便是。西域诸国军中流行戴铜面具,以示威武,我家便有现成的盔甲面具,安义你去挑选一件。朴壮士、陈壮士,你们也随老夫来选一件,兵器也有一些,喜欢的话不妨选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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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安义踌躇起来,他渴望像史书中记载的那些先辈们一样投笔从戎、青史留名,实现“书生万户侯”的梦想,可是有过的几次与敌交战让他感觉到斩将夺旗是他的强项,排兵布阵、决胜千里却非所长,如果吐乐布让自己率领这只奇兵游击在外,他真没有信心做到兵经中描述的那样。

  吐乐布委婉地道:“这只奇兵原本应该由安义你来统率,可是你不是莎宿国人,将不知兵恐怕生出事端,琅洛是翖侯,这只奇兵老夫想让他来统率,朴壮士深谙兵法,可为行军参谋,安义你勇冠三军,可为先锋。”

  怕江安义有所不满,吐乐布又解释道:“这只奇兵应用得当必然取得奇效,带队的将军必然成为莎宿国的英雄,吐乐家需要琅洛成为这个英雄。”

  吐乐布站起身,环视着众人,语气沉重地道:“吐乐家势如累卵,危机四伏,要想逃过破灭的命运就要看琅洛所率的这只奇兵打出的成效。休安提死守王城置百姓于不顾,能赢得大臣权贵的支持,奇兵在外就要打出莎宿国的威风,赢取普通百姓的支持。”

  “休安提口口声声只是暂代大将军之职,等到战后,莎宿国有了新的英雄,大将军的位置顺理承章地落在琅洛身上,朝堂之上文有吐乐家,武有琅洛,罗娜王妃摄政才能坐稳,等过十余

  年,隆盖长大继任国主,吐乐家才能真正的安稳。”

  姜是老的辣,江安义暗暗感叹,吐乐布深谋远虑,目光已经看到了大战之后,值得自己借鉴学习。琅洛咧着嘴笑,他想过做大将军,不过有句俗话说“不想当大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梦想这东西人人都有,眼见得极可能变为现实,无论如何也要行险一搏。

  “赞儿,你现在就进宫找罗娜,让她出面向休安提组建轻骑奇兵,人数不需太多,只要在三五千之间即可,不过马匹配备越多越好;晴儿安儿你们筹备好这些人马数日所需的物资、粮草;琅洛,你连夜回军营,尽量挑选些精骑善射、骁勇善战之士随你出征,吐乐家的命运就放在你们手中了。”

  吐乐赞匆匆离开,琅洛大口吃饱,起身回了军营,吐乐晴和吐乐安也不敢怠慢,连夜召集手下商量,屋中剩下吐乐布陪着江安义、朴天豪和陈汉。灯光下,吐乐布的面容难掩疲乏,叹道:“成败与否,交于天意。安义,将你置于险地,老夫甚为不安,事若不成,你只管离去,无须挂念,将来有机会再替罗娜和隆盖报仇吧。”

  今天按郑国的计算方式是大年初二,江安义要在正月二十赶回,路上有八天的行程,也就是说留在莎宿国作战的时间不过十天左右,要说能在这十天内改变战局,江安义再自信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好在莎宿国内的危机暂时压下,自己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但愿能按照吐乐老爷子的计划进行下去。

  对于吐乐布为自己选定的先锋角色,江安义还算满意,能在万马千军之中铸练神识,对习武之人是挑战也是机遇。两军交战的胜负取决于军心士气、力量对比和统帅运筹,个人的武勇作用并不大,但个人武勇应用得巧妙,斩将夺旗带动军心士气,也能奠定战斗的胜利。

  在县学读书时曾经跟郭怀理上过茶楼听书,说书人嘴中的英雄能“万马军中取上将人头”,每听到这样的情形总是全场欢声雷动,江安义也每每激动不已。戎弥联军有十万之众,比起万马只多不少,终于有机会做一回传说中的英雄,江安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不过江安义有个顾忌,他是郑人,而且还是化州的刺史,让人知道他替莎宿国冲锋陷阵是个麻烦,如何掩盖真实身份是个难题。虽然用凤仙花粉染黄了头发,面容做了修饰,但熟悉的人还是能分辨出来,特别是江安义眉梢的那处伤疤,有心人一见便知。

  吐乐布笑道:“这有何难,当初安义和那位张先生住在我家,张先生面容奇特,我曾让人替他打造过面具,安义与人对敌,不妨戴上面具便是。西域诸国军中流行戴铜面具,以示威武,我家便有现成的盔甲面具,安义你去挑选一件。朴壮士、陈壮士,你们也随老夫来选一件,兵器也有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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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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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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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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