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金色绿茵>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
  杨毅在山里住了很久很久,久到他终于又想去长安城了。

  草屋已经被他改建成了木屋,而且改建了三次,因为前两次的都破损了。门前的李子树死了又活了,然后又死了,现在又活了。

  很久以前还在长安城里羽林卫的时候,杨毅就学会了计数,学会了怎么记日子,虽然他因为笨,学得很慢,但十几年还是能学会的。

  杨毅在山壁上记着日子,记得很清楚。

  距离自己从蜀中重新回到终南山里,已经过去了79年,距离第一次遇见老袁,已经103年。如果从能清晰记忆的日子算起,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113年了。

  足够了!已经足够杨毅确认自己的确是长生不老,因为他还是113年之前的样子,没有一丁点变化。

  杨毅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长生不老的人,但以前师兄老袁说没有,彭祖和葛洪都只是传说。而且即便在传说中,他们也只是活得足够长,却并非不老,到了该老的年纪照样老成一把枯柴,书上把那叫鸡皮鹤发。

  而杨毅是不是会长生也许还不得而知,毕竟一百多岁没准儿这世上真有,但一百多岁容颜和身体不老,却真没听说过。

  所以,杨毅也基本上肯定了,自己如果不是个老鳖成精,就绝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干什么?

  因为怕死,杨毅这79年里从未向北走出过终南山一步,他害怕撞见认识他的长安熟人。必须去买些东西的时候,杨毅宁愿从山里往南走,趁着天快黑之际在蓝田县的集市一次买够。集市边有条河,河叫柞水。

  每年杨毅总要去几次,因为他不缺钱。

  八十三年前他把师兄老袁和他的天罡剑背回蜀中的时候,顺便也背走了狗贼张仲坚的金子。没有全背完,因为太多他背不动,杨毅也不是个贪心的人。

  尽管不是很多,但也足够生活简单的杨毅花上一百多年。

  不好拿金子直接买东西,把金子换成铜钱的时候,杨毅会去更南边的汉阴府,大隋的时候那地方叫安康。

  反正杨毅绝不会往北去,因为北边是长安。

  八十三年前不但拿走了死鬼张仲坚的金子,杨毅还拿走了他的龙泉剑。

  因为怕死,因为后悔自己丝毫不会武术任人宰割,因为悲伤没能帮上师兄老袁哪怕一招的忙,所以杨毅无论如何都要练武术,要耍剑。

  当年老袁教的那些剑招他还记得一些,因为他脑子里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就像一卷白帛,但凡画上点东西就会很清晰。

  最清晰的是八十三年前老袁和狗贼张仲坚的比武,那是杨毅这一百一十三年里最难忘和最深刻的一幕。

  杨毅实在太笨,笨到只需要半盅茶就能应该学会的‘正面挂剑’他一个月也没有会,所以杨毅练了两个月,把它练会了。

  二次进终南七十九年,杨毅也练了七十九年的剑。那一套初级入门剑法,老袁师兄说他儿时贪玩不用功,花了三天才练会。

  杨毅用了二十年。而且还没有练全,因为他没有全记住。

  然后他就开始凭着记忆练老袁和狗贼张仲坚比武时的招式,一年又一年,想到哪就练到哪,有没有章法他也不知道,估计是在瞎鸡ba练。

  但练了总比不练强。

  换成别人,如果练了七十五年绝对就是个可以纵横天下的大武术家,杨毅练了七十五年,终于杀死了一头羚子。

  山里的羚子发情的时候,只要看见活东西就怼,就跟欠它钱似的,不把你从山崖上怼下去,它不会饶了你。

  四年前,杨毅就狭路相逢遇见了这么一只发了情的羚子,没路可跑之后,便脚踩山壁腾空反手刺了一剑。

  山里冬天长,三百多斤风干羚子肉让杨毅吃了整整一个冬天,吃得他快吐了。不过,现在他见了羚子还是会跑,见了熊也跑,见了狼和野猪就上树。

  那只羚子是杨毅用剑术第一次杀死活物,很值得纪念,但很快就不用纪念了,因为他又用剑杀了人,还是两个人。

  三年前杨毅去汉阴府,用一个金饼换了二十贯景云通宝,顺便又买了布靴和盐巴一些东西,背在竹筐里往回走。两个贼人盯上了他,他却并不知道。

  贼人和山民,其实没有太清晰的区别。

  到了人迹罕至的垭口,两个贼人从后腰里拔出短刀,让杨毅把竹筐留下。

  杨毅很听话,放下竹筐后,默默地从里面抽出来龙泉剑。

  他看见两个贼人咽了口干唾沫。

  他根本顾不上数用了多少招,就是把那些滚瓜烂熟的挂、抽、带、提、格、击、刺,点、崩……,不停耍出来,不一会儿就把两个贼人都戳死了。

  杨毅把两个贼人的尸体从山上踹了下去,估计要不了几天他们就会被狼啃干净。当然,踹下去之前他没忘记留下那两把不错的短刀,也没忘了掏干净他们身上的几十文铜钱。

  贼人和山民,真的没有太清晰区别。

  这是杨毅第一次杀人,他没感觉害怕。杨毅只是怕死,不是怕见别人死。

  杀了人,而且是以一敌二,杨毅觉得自己算是有点防身能力了,也有了点走出大山的勇气。但往北边走还是不敢,他去了蜀中,去看望师兄袁天纲。

  七十多年了,他想去给老袁扫扫墓,把坟头好好再垒一垒。于是,他就去了白鹤山。

  这一次没用一年时间,七十多年练习武术,别的先不说,身体打熬效果首先就很明显,不但行走时健步如飞,而且每天也能多赶许多路程。

  两个月时间,他就从终南山晓行夜宿到了蜀中白鹤山。

  老袁的坟不用重新垒,他的墓被家乡的乡亲和族人修建得十分阔气,而且时常都有人打扫。杨毅发现,老袁比他活着的时候名气更大了,每个人都说老袁变成了天上的神仙。

  杨毅抬头看了看天,他很希望他们说的是真的。

  陪着老袁说了一个月话,杨毅又回了终南山。去的时候用了两个月,回来却走了五个月,因为他是和一个老头同行,老头走得太慢。

  老头的毛驴比老头更慢。

  杨毅和老头是在老袁那里遇见的,他也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看老袁,所以杨毅第一眼就认为老头是个好人。

  老头问:“你是谁?”

  “想不起来了。”

  “你是哪里人?”

  “也想不起来了。”

  老头对他的回答显然很满意,笑眯眯点了点头。

  “那么,你是前辈?”老头又问他。

  杨毅觉得自己应该是,毕竟岁数在这里摆着,可他摸了摸自己的嫩脸,再看看白胡子都快拖到地上的老头,又觉得自己给这么一个行走的古董当前辈,显得很不合适。

  “不,你才是前辈,不炫耀地说,我今年二十有九。”

  白胡子古董老头大笑着摆了摆手:“不敢当,不敢当。也罢,你我平辈相交如何?”

  杨毅相信老头绝对是个好人。

  老头说他要去长安,是李隆基和杨玉环邀请他去的。杨毅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谁,听名字似乎不算很厉害的样子。

  老头没有直接去长安,慢悠悠和杨毅同行了五个月后,来到杨毅的山中木屋,便住下了。

  于是,杨毅每天都要给他做饭,还要喂驴。喂了两个月,老头骑着依依不舍的驴走了,去了长安城。

  临走前,老头对杨毅说:“别忘了袁天纲临死……呸,临飞升前对你说过的话,也别忘了你不是这山里的人。想好了就去长安城找我,我等你。”

  老头走后,杨毅又在山里待了一年,才终于决定要去长安。离开长安八十多年了,当年长安城认识他的人应该都死绝了,如果还有活着的,杨毅觉得可以和他探讨一下:你也是老鳖成精吗?

  就这样,他第二次走出终南山北,第二次走进长安城。

  他去找老张头。

  老头说他叫张果,还说提这个的名字应该很好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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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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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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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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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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