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金色绿茵>第三〇七章 我来弹琴你来听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卓杨和默特萨克来到他的‘卓杨练习室’,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两提啤酒。夜静了,这里自然更静,几缕散碎的星光透过窗户,洒在了窗台上,窗台宛若镀上了一层薄银。

  卓杨把手中喝了一半的酒瓶放在顶盖上,掀起钢琴的摇盖。默特萨克坐在角落里的单人沙发里,喝着啤酒看着他。

  卓杨没有去弹他熟悉的那些大师们的练习曲,他今天想玩点别的,弹一些耳熟能详的曲子。第一首他便选择了WHAM!的《Last-Christmas》——去年圣诞。这是一首在欧美和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传唱了很久的歌曲,威猛乐队的代表作之一,被二百多位艺人翻唱过,它讲述了一个物是人非独自度过圣诞的忧伤故事。

  音乐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能引起人类的情感共鸣,即便很多人意识不到这种共鸣,只是觉得‘好听’。然而,这种‘好听’便是情感共鸣最表层的一种体现。和严肃音乐相比,通俗音乐因为不拘泥于结构,较少拘于成规,使人容易接近而不会据人千里,对欣赏者音乐素养门槛要求较低,所以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传唱。

  这就像流行文学和传统文学,金庸和琼瑶的作品更讲究故事情节和人物刻画,文笔上表达也更直接,文采炫耀更直白,叙事代入感极强,自然更加容易受到追捧,因为很直观很精彩。

  当一个阅读爱好者饱读流行文学之后,慢慢便会不再满足于情感上的沟通,而渴望有一些灵魂上的触碰,他自然会开始去进入传统文学,甚至哲学。一如音乐,流行音乐对情感的宣泄过后,便有严肃音乐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刨析。

  当然,通俗和严肃,流行和传统,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解读和注重的角度不同而已。穿西装打桥牌并不比趿拉着拖鞋打麻将更有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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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忧伤而又节奏明快的《Last-Christmas》被卓杨故意放缓节拍,并摒弃了大部分噪杂的和弦,只留下干净的主旋律在如泣如诉。随后,兄弟们在一起常听的一些歌曲被卓杨简单加以改编和演绎后信手弹来。Westlife、Boyzone、Blue……

  音乐总是能让人打开心扉!何况卓杨特意在琴声中进行了情绪的渲染和引导。

  “我失恋了。”默特萨克耸了耸肩膀,撇了撇嘴。

  卓杨连头都没回,心说:我就知道!早看出来了,老子又不是没经历过。前年冬天,就在这间教室,就是这架钢琴,老子跟你一样一样。时间过得可真快,原来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手底下一点停顿都没有,Shania·Twain《i'm-gonna-getcha-good》依旧流淌的明快而又舒缓。

  “谢莉尔和别的男人跑了!”

  琴声戛然而止!轮到卓杨瞠目结舌了,他很吃惊地扭过头去看着默特萨克。

  事情确实有点奇怪,两个人感情不和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很常见,城市里每天都在上演。但说是谢莉尔跟别人跑了,这就让卓杨很费解。因为从他一个男性的角度来看,默特萨克无疑是万中挑一的好男人,这并不是他看自家兄弟什么都好,而是默姥爷的确是个相当不错的优质男人。

  外形不说,绝对没什么可挑,言谈举止待人接物全都相当拿得出手。平时对待谢莉尔既体贴又很大气,稳重大方,男子汉气概十足却又不大男子主义。卓杨自己要是有个闺女,百分之百愿意找个默特萨克这样的女婿。年少多金,有内涵有素质,除了在球场上,就没见他发过火。

  一瞬间卓杨都怀疑是不是默姥爷的那方面有什么毛病,造成和谢莉尔的某种不和谐。可那也不对呀?姥爷平时在夜店里挺生猛的,战斗力十足呀。

  说到这个逛夜店,这就是当今社会的现实。虽说女权主义高涨,德国更是女权运动最活跃的国家,但世界依然是男人主导的世界,装看不见也不行。谢莉尔也知道默特萨克逛夜店,但在性观念相对开放的西方人眼里,男人在夜店里面的性和夜店之外的性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绝不等同。只要出了那扇顶上闪着霓虹的大门之后,和进自己家大门之前,能把裤腰带扎紧,那就是好男人。默特萨克就是这样的一个好男人,也绝不会因为这个谢莉尔和他闹别扭。

  尤其是职业球员这个群体,个个有钱还身体倍儿壮,精力充沛气血旺盛,说心里话单凭老婆或者女朋友一个人,真很难招架得下来。反正呀,只要别被狗仔媒体逮住闹得满城风雨自己面子上不好看,女人们一般都不是很在乎自己丈夫或男友的这种事情。当然,也有那本身就很强势、本身就具有相当社会地位和背景的女人,坚决不允许自己男人在红灯下宽衣解带,这话就要另说了。

  但很显然,辍学没有工作的谢莉尔并不在此列。

  默特萨克和谢莉尔同岁,俩人很小就认识,社区街坊加小学同学。十六岁时谢莉尔经历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失恋,正在懵懂和委屈之下的少女被默姥爷乘虚而入,白马王子马上就俘获了少女的芳心。

  拍拖一年之后,默特萨克来了马迪堡,谢莉尔也选择了辍学和他在一起同居,女孩就根本不是上学的料,她不是那种长得既好看又是学霸的中国女妖精。

  温柔可人遇上体贴大方,小家碧玉和气宇轩昂,美貌如花遭遇仪表堂堂,谁看了都羡慕,非常般配的一对儿,俩人好得蜜里调油。

  夜深人静,夜像个沉睡的婴儿,音乐大学就像寂静森林里的寂寞城堡。天空是毕加索刚挥抹上去的普蓝,画布上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干透。原本很美的一幅画卷,可在默特萨克荒凉的心里却激不起美丽的浪花。黯然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空余悲。寒灯照孤影,晓月映江心,如此美好的风光在他的心里竟能生出悲凉。

  走过花开花落,灿烂却没有结果。曾经的伴君天涯终不悔,如今的浓浓相思曲空赋;曾经的平生至爱我一人,如今的天涯从此各西东;曾经的此生但为君前醉,如今的望断天涯何处寻?原来再见初见时的惊艳时光,只不过是你一场有口无心的承诺。

  在大楼的露台上,默特萨克看着遥远的仙女座星云方向,给卓杨讲起了事情的原委曲折。听着听着,卓杨瞪大了眼睛。

  ——这他妈不是小胖子马文和小姐姐薇薇安的另一个翻版故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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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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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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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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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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