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门进来,对着正在用毛巾擦脸的郭文莺道:“张大人,今天跟本王去打猎如何?”
郭文莺顿觉有一些牙疼,这位爷真是想一出是一出,这一大早的去打什么猎啊?
她道:“王爷,我还有些事要做,并不方便。”
段伟晨也不管她拒绝了,上前就拉住了她的胳膊强拽着往门口走去,郭文莺挣了几下竟觉这位王爷力大无穷,似乎比封敬亭的力气还大些。
他看起来比封敬亭应该小了几岁,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可惜白瞎了他那张俊脸,他脑子基本就没正常的时候。
府门外已经备了马匹,都是一水的大宛名马,那流光水滑的毛发和矫健的身姿,一看就是上好的马。
郭文莺伸手在一匹白马的马头上摸了一把,这匹马和她从前骑的那匹狮子白长得很是相像,只是自己那匹马在半年前已经死去了,害得她还很是流了几滴眼泪,没想到今日还能再见到一模一样的马。
段伟晨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很喜欢,不由笑道:“这匹马是大宛国主送来的,甚是矫健异常,你若喜欢可以送了给你。”
正所谓无功不受禄,郭文莺可不敢贪他这好处,忙道:“不敢,不敢,能骑一次都是莫大的荣幸,怎么敢夺王爷所好?”
段伟晨笑了笑,也没再说什么,翻身上了马,一拽缰绳疾驰而去。
郭文莺没办法,只能在后面跟着。他们带着一队亲卫出城,张强和皮小三四人也带着一些兵丁在后面跟着。
他们快马奔驰在街上,一路之上便是穿过热闹的集市也没见他有丝毫放慢速度的意思,一径奔驰,如入无人之境。街上之人纷纷吓得躲避,一时间鸡飞狗跳,很是闹腾了一会儿。
郭文莺心中有些忐忑,很怕撞着人什么的,不过还好段伟晨的马骑得稳,一路倒也没出现什么事故。
出得城来,便一路奔着郊外的猎场而去,这段伟晨不说富可敌国,却是颇有些资产的,他的猎场也大,方圆百里的土地都尽归他一人所有。他们跑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才在猎场里跑了小半圈。
郭文莺对打猎从来都不感兴趣,原来封敬亭就特别喜欢打猎,一到秋天,总要带人去打一场秋围,打些野鹿山羊什么的,有时候也会猎一些豹子、老虎、狗熊之类的。
这附近倒也没什么老虎、狗熊,不过野鸡特别多,还有兔子和山禽,尤其是孔雀十分漂亮。郭文莺一眼就瞧见了一只白孔雀,舒展着浑身的羽毛开屏,那在阳光下斑斓的羽毛真是十分的漂亮。
段伟晨回头瞅了她一眼,笑道:“你要是喜欢,回头送你一只就是了。”
郭文莺微觉诧异,这位段王爷很大方的人吗?怎么看见什么东西都说要送给她呢?
不过她倒也不是喜欢那只孔雀,而是想给封玉儿弄几根羽毛,做个花帽子戴着玩玩。既然他非得要送,索性便收下了。
她笑道:“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段伟晨拉了满弓,一箭射下去那只白孔雀就香消玉损了。
有人过去拔了它身上的羽毛,都一根根的拿到郭文莺面前,上面还带着点点血丝呢。
郭文莺毕竟也是久经沙场的,虽觉得可惜,脸上却也没什么太多的表情,只微微点了下头,“多谢王爷了。”
段伟晨道:“这里眼镜王蛇很好玩,不如给你抓一只拿去玩玩吧。”
郭文莺自然知道眼镜王蛇,这是一种剧毒蛇,体型较大,头至尾全长最大可达6米,与眼睛蛇相似。蛇性极凶猛,受惊发怒时体前部立起,颈部变得粗扁,反映非常敏捷,头、颈部转动灵活。它以其他各种蛇类为食。
这东西根本说不上可爱,还有恐怖,郭文莺很觉自己若是脑没抽的话,绝对不会想要这么一样东西当礼物的。
段伟晨却在那儿乐此不疲的讲着眼镜王的模样和习性,一时之间眉飞色舞,说的十分兴高采烈。
郭文莺不想搭理他,便打马向前走了两步。
段伟晨忙跟了上去,从她的背影看过去,竟让他有了一瞬间的恍惚,眼前好像出现了母亲的身影,在对着他挥动着手臂,口中还笑道:“晨儿,晨儿,你怎么来了?”
段伟晨身子一抖,差点从马上跌下来,不由定了定神,心道,自打见了她第一眼之时,就觉得她长得像他的母亲,或者老天爷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兜兜转转的又把他母亲给送回了。
这一刻他的心神忽然出奇的宁静,头一次没有大发雷霆,又摔东西,又砸东西的,这还真是奇了怪了。
他忽然问道:“张大人,你是哪里人?”
郭文莺回头望他,见他表情十分认真,一时也没闹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由道:“王爷怎的问起下官的籍贯来了?”
段伟晨摇摇头,“只是想知道罢了。”
郭文莺道:“其实”
在点苍山罗刹战团准备夜袭洱海白鲸族时,大黑天神吹响了白玉海螺。报警声惊醒了白鲸古族,并立即与下山的点苍军大战,使罗刹战团偷袭未成。是故,古白族人又称归源古寺为海螺神寺,这个海螺神就是指手持白玉海螺的大黑天神。
湖南人正是傅遥看中的那个文弱书生,此时一张小白脸上漾满了喜气,那皮肤也是细白嫩滑的,看着那么可人。
傅遥对着他的脸一阵流口水,没想到他不仅长得好,文采也这般出色,还真是意外之喜,意外之喜啊。
她一副像得了宝贝一般的模样,在别人眼中那就是欣喜国家又获栋梁之材,真真是为国为民的好官。赟启也不禁连连头,暗赞傅遥虽然痞/气,却还有那么几分忠心。
棠面相端正,行走坐立都四平八稳,一身青布长衫隐隐发白,显是旧衣,眉宇间又有刚毅之色不是个凡人,他还很白,尤其一双端着茶碗的手,光洁修长,指甲圆润饱满,泛着健康的粉红色,非常好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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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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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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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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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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