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雪中,一个小丫头背着一捆柴,紧抿着嘴,蹒跚的向这边走。风雪太大,吹得她东倒西歪的,几乎站立不稳。
那小丫头不过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一张小脸却很是纯净,她五官轮廓分明,唇红而润,眸光清透潋滟,如蔚蓝天空一缕红霞,小小年纪便透着一种冰肌玉骨的清丽之美。只是她长得太过瘦小,身子又单薄,看着倒比实际年龄还小些。
进了村子,有房屋挡着,风雪略小了些。她背着柴晃晃悠悠地走着,路过一间民居,一个老妇过来拿柴火做饭,抬眼看见她,和善地叫道:“牡丹,这么冷的天,你怎么还出去砍柴啊?”
“家里柴火没了,烧不了饭。”牡丹低声回着,声音甜甜糯糯的,好像糯米团子里浸了蜜汁。
那老妇看着她,不禁一叹,可怜啊,这么好的孩子,偏生命这么苦,怎么就给秦家做了童养媳了?可怜那秦家老大,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小小年纪便做了寡妇了。
老妇的儿媳从屋里端着鸡盆子出来,见婆婆站在门口,不由道:“娘,你看什么呢?”
老妇叹一声,“看秦家那个小丫头,真是命苦啊。”
“你说白牡丹啊。”儿媳妇张氏不由撇撇嘴,“那丫头可不是个善茬,才十三四岁就是个勾人的,你看她生的那模样,妖妖娆娆的,将来长大了还不定怎么勾搭男人呢。她又是个寡妇,以后秦家的日子安生不了。”
老妇叹道:“你别这么说,那秦家的大儿子不是还没死吗?”
张氏哼一声,“一走就是八年,战场上刀剑无眼,谁知道死没死啊?不过也是怪了,这丫头半年前还是个傻子呢,忽然摔了一跤,倒把脑子给摔好了。一身的灵气,看起来倒比先前好看的多了,也难怪村里的野汉子都爱盯着她瞧,隔三差五的就上秦家门口转悠去。”
说起这白牡丹,还真是个奇迹,她九岁时就被秦家主母秦李氏买回来给自己儿子冲喜。李氏的大儿子在外当兵打仗,几年未归,别人都说是死了,可李氏偏偏不信,非要弄个童养媳回来,说要给儿子冲喜,保佑大儿子在战场上能保住一条命。
白牡丹刚进秦家的时候,也才九岁,鼻端挂着两条清鼻涕,又瘦又小,人还是傻的。
你问她:“你叫什么?”她摇头。
再问:“今年几岁了?”“我叫牡丹。”
“你从哪儿来啊?”“我今年九岁了。”
合着完全不对茬,就是反应也慢半拍。
李氏当初也是图便宜,买了这么一个傻丫头,模样倒是长得挺好,也能干点活,缝缝补补,喂猪喂鸡的都能搭把手。平日里也就当成个丫头一样使唤了。
本来她对牡丹还算满意,谁知就在一个月前,牡丹出门的时候叫石头给绊倒,摔了一跤,脑袋上破了好大个口子。等再醒来时,活脱脱变了个人似得,不仅不傻了,脑子还特灵活,牙尖嘴利的。
这事早在村子里传遍了,人人都说是奇事一件。说牡丹丫头不仅聪明了,人也比从前漂亮多了,那与众不同的风情根本不像是十三岁的小丫头能有的,倒把一些村里的闲汉都勾住了。背地里不知有多少人在骂,都道她是小狐狸转世的,还有的说她是叫狐狸精给附体了。
李氏听了人言,找村子里会跳大神的神婆子给牡丹看病,折腾了两天,白花了钱,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后来还是一个老大夫路过村子,说是可能孩子从前就不傻,脑子受了伤才变傻的,后来磕了一下倒给磕回来了。
李氏这才放了心,没叫人把她绑到村口的老榆树上给烧了。不过自那之后对她越发的苛刻了,寒冬腊月的,刮着大风也要她出去砍柴去。用杜大娘的话说,就是:她也不怕牡丹一个打滑栽进山崖去,叫她人财两空?
白牡丹背着柴进了村里靠东的一个小院子,这里是个独门独院,院落不大,倒也收拾的干净,一看里面住的就是个利落人。
她刚一进门,就见自己婆婆李玉兰站着房檐底下,掐着腰大骂:“叫你去砍点柴,你砍了大半天,你这是纯粹跟我对着干呢?我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怎么买了你这么个丧门星回来?”
白牡丹被她骂得抬不起头来,眼角隐有一丝怒意,不过还是低顺道:“娘不要生气,今天外面风雪太大,所以回来的晚点。”
李氏一听,火更大了,“风雪大?我怎么没瞧见风雪大,就下了这么点雪,你就嫌风雪大,你还真当自己是什么娇养的大小姐吗?”
白牡丹不想跟她争辩,只背着柴送进去柴房,随后去厨房里烧火。
李氏看她那样子更觉来气,从前她倒觉得这个傻子挺顺眼的,干活卖力气,又听话,从不顶嘴。可自从她摔坏脑袋完全变了样,干活也不行了,也开始跟她顶嘴了,那一身冷冷的气质尤其让人讨厌,就好像她自己多么高贵似得。
有时候这丫头看她的眼神都带着淡淡的居高临下,就好似她是高贵的小姐,而她只是一个穷山沟里的农妇。她总觉得自己这个儿媳妇是被狐狸精给附身了,否则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
小书房里,秦郁见母亲越骂越不像话,有些听不下去了,推门出来道:“娘,外面刚才确实刮了很大的风,不过这会儿风停了,牡丹姐姐也怪不容易的,你这样大骂让邻居听见了多不好。”
秦郁是李氏的小儿子,今年也是十三岁,只比牡丹小两个月。这会儿见自己儿子替那小蹄子说话,李氏气更不打一处来,怒道:“什么时候你都开始帮她说话了?难不成她勾了别人,连你的魂儿也勾了去了?”
秦郁皱皱眉,很觉母亲不可理喻,他也不再理会,关了门回屋里又看书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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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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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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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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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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