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整个从玉龙山中穿过来,这里已经是山这头。
曾老三划着船靠了岸,把他们放在一块干燥之处,才笑道:“再往前走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了,我还有事,就不远送了。”
郭文莺笑着道了谢,还送给他二十两银子作为渡船之资。
曾老三自是千恩万谢的,笑眯眯的捧着银子又按原路回去了。
他们三人一人背着一个包袱,沿着山道往前走,一时也辨不清方向,只能随意的走到哪儿算哪儿吧。本来想找个人问问路,可是找了半天都没看见一个人影。
正纳闷这方圆怎么没人烟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战鼓之声。
那激烈的战鼓对于久经战场的人来说简直就如打了一阵兴奋剂,郭文莺立时精神头来了,对张明长道:“那边应该在打仗呢。”
张明长看她搓着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由得轻轻一叹,她在宫里憋了这许多年,看来也只有战场最适合她了。
再往前走了一会儿,他们蹬上前方高地的一个土坡,此地地处玉龙山的腹地,有不少高低起伏的丘陵,前方是一个战场,方圆百里地势开阔,土地干燥平整,对军的两方,一方是黑呀呀的外族骑兵,一方是汉族的正规军,军中一杆大旗上飘扬着一个大大的路字。
看骑兵的服饰似乎是苗族人和壮族人,左边一身青色盔甲的是苗族,右边的蓝色盔甲该是壮族。而对面的正规军该是路唯新所带的军队。
在这儿遇上两方打仗不奇怪,只是让郭文莺奇怪的是这些苗族和壮族都是在山地丘陵活动的,不该擅长马术,怎的现在却有这么庞大的骑兵,甚至有些鞑靼的意思了。
此刻空旷的土地上,场面极为震撼人,平西军这方是一个巨大的品字阵型,大约是由五千人组成的一个巨型方阵,阵内套阵,人员密集,看那样子应该是三个方阵各有一将领领兵,前面左右两个方阵,后面一个大阵赘后,阵中令旗飞扬,巨型盾和长矛依次列于阵前,巨盾后面潜伏着成排的刀斧手,方阵中穿梭着大量的弓箭手和火铳手。
几门大炮在后方压阵,但似乎却没有使用的意思,都盖着厚厚的毡布,不揭开看了都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的。也只有像郭文莺这样的战场老手,只凭着远方几个小点的模糊形象,就能猜到那是什么。怕是那些苗族和壮族人,都想不到在军队之后还有很厉害的杀伤武器吧。
火炮的制作并不容易,而且是极烧钱的,一门炮的造价极高,京中的火器局每天造出来的数量很少,也大多拿去在西北布防,防止鞑靼再次入侵中原。而被运用到云南战场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的,一方面是因为造价高,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这里山地很多,极难运送,想要把火炮运过来是极耗费人力物力的。
也是路唯新仗着自己身份不同,他爹又是大将军,工部和兵部都给他面子,才会送了许多火炮,又肯花费巨资给运到云南来。
当然这也是郭文莺所带的那帮人的功劳,路唯新平时看着怪不着调的,其实是个挺有心眼的人,他知道在外面打仗没趁手的兵器不行,没人更不行。所以临走之时,在火器局找了一趟梁若愚,让他从天机门给他调了许多机关好手。
梁若愚是郭文莺一手提拔起来的,现在又是天机门的门主,看在郭文莺的面子上自然鼎力相助。这一路上运送火炮,还多亏了这些天机门的人造的运送工具,齿轮,滑轮,吊机,没有这些东西,光过山他们都过不来。
还好这附近山不是特别多,也大都不是很高,勉勉强强才把这些宝贝给运动了战场。今天还是第一天亮相呢。
郭文莺他们赶到的时候,那边已经发起了冲锋,战场上的轰鸣声巨大,战马奔腾的马蹄声淹没了战场上的战鼓声,郭文莺精神为之一振,专注地盯着下方,她预见到自己很可能要观看到一场精彩的对抗之战了。
大地在颤抖,方阵内的令旗不停传唤着射击的指令,令旗在狂风中翻滚,阵内几千弓箭手同时张弓发箭,天空暗淡下来,箭若飞蝗,如雨注,苗族和壮族两队的骑兵飞奔而去,他们两相呼应,彼此掩护,在马上盾起,箭至,随着沉闷的箭镞入体的声音,战马惨嘶,兵丁悲号。
人畜接二连三的中箭扑到,无数只起落有秩的马蹄顿时把他们践踏的血肉模糊。
长箭在空中飞舞,遮天蔽日,郭文莺他们躲在山丘后面都不敢露头,张明长问她:“大人,咱们怎么办?”
郭文莺看着下面的战场道:“等等再说吧,左右只有他们三个人在这儿,难道还能冲下去帮忙不成?”
不过她也有些奇怪,这个时候,路唯新为什么不用火铳了?
战场上,苗族人这边的头领冲在队伍中间声嘶力竭的大吼:“冲锋!冲锋!冲到他们的阵前去!”
“呜呜”的牛角号不断的吹动着进攻的号令。
苗族人行为古怪,但同时也是个极为狡诈又彪悍的民族。
他们踩踏着自己人的尸体,整体队伍带着一股悍气,呼喝嚎叫着冲杀过去。
漫天的箭雨带给了他们死伤但却没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身下骑的是矮小的山地马,别看身材不高,却极有耐力,也更持久,在崎岖的道路上更见功夫。相比而言,路唯新从北方带来的马虽是高大,但不占地利,此时已经处于劣势了。
苗族人和壮族人两族加起来是一只五千人的队伍,他们消耗的起,骑兵数量也多,只要能冲到他们的阵前,撕开他们的防御,那么剩下的就将是他们的天下了。
这种打法可以说是不要命的,往年云南少数民族叛乱也有不少,但像这次这样规模这么大,还这么不怕死的也不多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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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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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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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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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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