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莺看看于风阳,老头哼一声没说话,似乎是默许了。
她吁了口气,这位老爷子脾气古怪,一般人真的很难适应他。坐在于沐英身边,小孩子立刻塞给她一双筷子,让她跟着一起吃,六七岁的小孩正在换牙,满嘴的牙掉了三分之一,有些地方还没长出新牙,一张口满嘴的窟窿。
这一老一小全是没牙的,所吃的都是些粥、包子、烂面条什么的,也没放什么盐,团在嘴里没半点滋味儿,真是难以下咽。
虽是郭文莺不怎么挑食,也不怎么吃得下,她本就口重,还不如给她就瓣蒜还能吃的痛快点。不过碍于面子,还是强吃了一点下去,便推说自己吃过了。
于风阳也没强求,只淡淡扫了一眼她的黑眼圈,“昨晚一夜没睡?”
郭文莺点点头,“也不知老爷子要考什么,连夜温了几本书。”
于风阳冷哼,“那书是随便温一夜就能会得了的吗?你人不长进,做学问也不长进,你这样的学生叫我怎么教?”
郭文莺喏喏应声,心说,这老爷子怎么起床之后脾气这么大?
用过朝食,一起往书房去。于沐英也跟着一起。
他是于老爷子唯一的孙子,日常启蒙做学问都是于老爷子手把手教的。书房里设了两张书桌,还有两把椅子,一个书桌略小,应该是给于沐英用的。
郭文莺知道,这是把她当小孩子一样教了。她也不敢抱怨,乖乖的坐到那张大点的书桌后。
于老爷子在书案前坐下,望了眼郭文莺,“你都学过些什么?”
郭文莺把自己学过的都说了,她的东西太庞杂,大学也是学的理科,她对摆弄各种物件更在行,古文之类的东西还真是没有涉猎过。
于老爷子听得皱皱眉,“你什么都不会,那也不用考你了。”随后从桌上拿起一本《中庸》,道:“要识中庸义,中庸乃是庸。不须求胜解,只此是奇功。卓卓孤峰上,明明百草中。若将声色舍,声色却盲聋。”
他口中念着,把书摊开了往书案上一放,“这本书今天就全背过吧。”
郭文莺看着那并不算薄的书,有些发傻,全背过?这可能吗?《中庸》那可是有名的《中庸》唉,她虽没学过,不过多少也听过。《中庸》强调“诚”,把“诚”视作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将对“诚”的追求作为“人道”的准则,同时提出了“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的学习过程与认知方法。这样的东西,其难度可想而知。
她忽然想起前世上学的时候背《出师表》,那艰涩难懂的,背了她好几天都没背过。这可比出师表难多了,老爷子当真不是为了难为她吗?
有心想分辨两句,转头看见于沐英已经捧着书上一边去背诵去了。念一句,背一句,那认真的劲儿,真不是一般人比得了的。
郭文莺暗道,一个小孩子都能行,自己怎么就不行了?她咬咬牙,捧着书到一边,面对着墙开始念起来。念了两遍,真是艰涩难懂,完全不知道说的什么意思,也只能死记硬背了。
她拿出十二分的精神,一路背下去,一个上午,只记住了第一页。
再看于沐英,半本书已经背完了。她顿时有种深受打击的感觉,越混越回去,倒连个小孩子也不如了。
下午的时候于风阳抽查了一次,于沐英记住了七成,而郭文莺却只记住了三成不到,还是被她东拼西凑,瞎糊弄了的。
于风阳脸色有些发沉,哼哼两声,“你明日再来吧。”
次日学的是《大学》,《大学》和《中庸》是常放在一起学习的,《大学》提出了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纲领,还提出了格物、致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因而具有由“内圣”而“外王”的重要意义。
于风阳把昨天背的《中庸》大致讲解一遍,随后又让他们开始背《大学》。
郭文莺觉得书房太过压抑,到外面找了个偏角的地方,一个人捧着书大声朗读,“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她念了一会儿,忽然瞧见一个二十八九岁的妇人端着茶点从面前经过,那人瞧见她,轻咦了一声,随后笑道:“这位可是郭大人吗?”
郭文莺看那妇人模样姣好,穿着也甚是体面,忙笑道:“郭大人不敢动,文莺早就不在朝为官了。不知夫人是……?”
“妾身是沐英的娘亲,常听沐英提起你,说郭哥哥如何如何的,听得妾身都嫉妒了。”
郭文莺笑着躬身行礼,“拜见黄夫人,夫人唤我文莺就是。”这是于风阳最小的儿子的夫人,她好像听人说过,娘家姓黄,也是书香门第出身。
那夫人抿嘴笑,“文莺可是被咱们老爷子给吓住了?咱们老爷子可真是个严厉的,沐英没少挨他的打呢。”
郭文莺咧嘴,还打人呢?那昨天她书没背好,没动手打她,是不是给她留着面呢?
她不敢懈怠,慌忙低下头背书,真的比曾经参加高考还认真几分。她知道能不能得到于凤阳的赏识就在这几天了,如果于风阳不认同她,那么这一生她都不要想再入朝堂了。
在外面站了一个多时辰,等回到书房于沐英已经开始吧嗒吧嗒背书了,这孩子放到后世绝对是学霸中的学霸,简直厉害的不行,这么难懂的文居然背诵的一字不差。
郭文莺忽然有点想跑,她很觉今天要丢人现眼了。可是越紧张越背不出来,开篇第二句就错了,接下来更是磕磕巴巴的。看于凤阳越来越阴沉的脸,忽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果然,片刻之后,于凤阳气哼哼的站起来,手里拿着根戒尺就对着她走过来。
郭文莺转身就跑,她是战场出来的,遇上敌人攻击,反应都是下意识的,就是逃跑也不是出自本心,最多只是反应过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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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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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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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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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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