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真会挑地方!”我不知怎地吐出这么一句话来。白玄之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不止是他,就连杨哥听到我的话也是愣头愣脑地想了大半天。
杨哥蹲下身来,看了看已经吓昏在地上的吴义,冷笑一下,“这家伙干坏事倒不见害怕,这会儿见到了鬼魂就吓昏了过去,真够讽刺的。”他说话的语气好像有些鄙夷吴义胆小怕事的性格。
接下来,杨哥把吴义带回警局,听说吴义醒来后也自动认了所有的罪行,包括以前拐卖妇女孩童的一些罪行。至于吴义杀害柳红的过程,我也是从白玄之那听说来的。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柳红不知为何走了那条平日里鲜少人路过的太平路口,或许是去那边招人吧,人没找到,本想抄小路节省些路程的,没想到被吴义撞见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奇妙,遇见不该遇见的人。吴义一时色起,见到周边没什么人,四周又偏僻得很,他拦住了柳红,叫傻强和陈锦两人帮忙把柳红搬到不远处的建筑废墟里,对柳红进行施暴。柳红经过他一番蹂躏后,拼死挣扎,手脚乱划,划伤了吴义的面孔,吴义一怒,扬手打晕了柳红。完事后,他吩咐傻强和陈锦,把这件事搞定了,至于这个女人,交给傻强随意处置。傻强当然乐意,迫不及待地用矿泉水泼醒柳红,对她进行第二次的暴行。柳红这次拼了全部力量,咬住了傻强的胳臂,傻强也是急性子的人,痛起来也是不管后果的,他随手抄起旁边的木橛子,对准柳红的头部狠狠地打下去。他也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直到柳红松了嘴,脑浆流了一地,黏糊糊的还夹杂着浑浊又汨汨流淌的血水,柳红的脸部已经烂成看不出她之前的美貌,凹陷下去的血脓一直往外涌出红黏黏的血块,她全身都被黏糊糊的血浸透了,身上一丝不挂的全是污秽,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傻强还在用木橛子敲打着柳红的头部,血溅到他身上,脸上,乃至全身上下,他都浑然不觉。
吴义只不过是去吸根烟,回来就见到这惊悚的一幕,而陈锦早已吓得说不出话来了,他两眼无神瘫坐在地上,嘴巴张的大大的,可是就是发不出任何的声音来,就好像有人用针线缝合了他的喉咙似的,他只能露出悚然的表情来表达他内心的惊惧。
血是一种很奇妙的颜色,它可以勾起一个人内心的恐惧,也可以让一个人丧失了理智,或是引出人内心深处最阴暗的一面。而此时此刻的傻强,就是被魔鬼控制住的人偶,他已经丧失了理智,犹如活尸般对血的痴醉,他不同于陈锦,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表情是兴奋,一种高昂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心脏。他甚至是享受这个“美妙”的时刻。直到吴义喝住他,阻止他继续疯狂下去,傻强才停下手来。傻强非但没有抹去脸上的血迹,仿佛是意犹未尽,舔了舔嘴唇,把溅在嘴边的血迹用舌头尝了尝味道,更让陈锦感到可怕的是,傻强舔着他满手的血迹,就像是野兽在享受着撕咬猎物的过程。此时此刻,陈锦一个想法就是,傻强疯了,他就是个疯子,失去人性的疯子。陈锦想到了他那两个儿子,他觉得傻强某一天也会这么对待他们,他心里悄悄地涌出了一个想法。与其让傻强这么残害他的两个儿子,倒不如让他们平静的死去。陈锦决定毒死他的两个儿子。为了不让他们遭受傻强的毒手。
吴义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局面。他骂了傻强几句,让他自己把事情摆明,别落下麻烦。傻强也拍着胸口答应自己会摆平这件事,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有任何麻烦找上吴义。本来吴义还想说他两句的,可当吴义看到柳红被打爆脑浆的画面,吴义还是选择了沉默。他可不想惹上这个疯子。
吴义支付了一笔封口费给傻强和陈锦两人。这就是陈锦突然间有了一笔大钱的缘由。而傻强也遵守了他的承若,他寻思着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他那老屋的地下室,有了这个想法后,他也开始行动起来,直接把柳红的尸体偷偷搬运到地下室搁放着。至于柳红怀孕这件事,他们三人是不知情的,而且柳红遇害前已有几个月的身孕,这也足以说明孩子的父亲不是他们其中的一个。至于是谁的,只有柳红最清楚。后来,柳红死不瞑目,化作厉鬼索命,柳红最先下手的人当然是傻强,毕竟他才是罪魁祸首。
柳红三番几次想加害吴义,不过都被他胸前的玉石替他化解了。说起这个玉石,吴义是从一个得道高人那里花巨款买来的,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也就是这个理。不过,吴义是苟且活了下来,只不过他身边的人可就没那么好运了,不是伤亡就是病重,没一个好的下场,而吴义没过多久就破产了,身败名裂,流浪街头,也就落得乞讨为生收场。这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是不想再过了,宁愿认了所有罪行,起码在监狱里还能管顿饱饭吃。
这件事也告一段落,对于陈锦一家人的不幸,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其中谁对谁错,也早已没了定论。而对于柳红,我只能给予怜悯与同情,她其实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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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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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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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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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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