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婆嫁过一回,只因为先前的老公对她吝啬得要命。这人若是守财奴还真嫁不得。据聋婆所说,她有次病了,想吃点水果,求了她先夫帮她买个橙子解解馋,那个男人也是不够大方,硬是骂了聋婆说她是败家的女人。这人啊,可不能太吝啬,特别是对自己的媳妇,女人嘛,不就是图个有人疼么?这命好的就嫁个好男人,若是运气不好的,那只能嫁那些假仁假义的坏男人。
聋婆算是遇人不淑吧!女人一旦变了心,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后来,聋婆就改了嫁,就是这村的拐子陈,因为拐子陈身子有缺陷,附近村的姑娘都不肯嫁过来。拐子陈这一拖也就拖到了四十多岁,本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没想到他去外边做了趟买卖,竟拐了别人家的媳妇回来。这下,陈家村哄闹起来了,也有好事之人编了打油诗:拐子学人娶老婆,拐了别人家老婆。这打油诗大街小巷的传,可聋婆也没怎么在意。
村里也有坏心眼的男人,总是趁着拐子陈外出办事,时不时也去骚扰她一下,聋婆顶多是两手插在髀间骂上几句。到底也没敢大打出手。毕竟也得顾着拐子陈的面子。没多久后,拐子陈有了第一个孩子,也就是陈锦。不过,拐子陈命不好,孩子没到三岁,他外出办事遇到劫匪,丢了性命。这金可苦了聋婆母子俩。聋婆命苦呀,千辛万苦带大儿子,却是个讨债鬼转世。本来嘛,陈锦这孩子,印象中挺讨人喜的,嘴甜,见人会说话,挺机灵的一个小孩儿。本以为他长大后会有点出息,没想到竟惹上了毒瘾和好赌的恶习。听说,他是被人害成这样子的。
陈锦读了高中后就到了大城市打工去了,每月有寄钱回家给聋婆当生活费。这本来也是个孝顺的孩子,在打工期间也讨了个媳妇,生了三孩子,本以为聋婆可以享个清福,却没想到陈锦迷上了毒瘾,不但染上了毒瘾,还好赌,自此之后,经常见他回家问聋婆要钱。聋婆当然不肯给了,明知道儿子不中用了,总得留着钱防身吧!
陈锦那臭小子,到处借钱,骗吃骗喝,身上一有钱就拿去赌了,毒瘾一来,见到人就抢钱,或者晚上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去卖了换钱。他什么都偷,就连我放在后院里的废铁瓶罐子都不放过。他还在我店里赊了一百块钱的方便面钱没给。”老板娘说到这,颇有些激动。
“然后呢?”我挥契而不舍的精神追问道。
她到了货架上拿了一瓶水,喝上几口,解了口干舌燥,然后又接着往下讲:“这人变坏了,自然媳妇也就留不住了。听说陈锦的媳妇跟人跑了,像他那种人,能留得住媳妇么?有上顿没下顿的,还要被人家追债,是人都受不了这种生活。后来,陈锦变本加厉,想把刚满一岁的女儿卖掉,这不被聋婆知道了,特意跑去城里大骂那个不孝子,赶紧把孙女抢回来自己带在身边,那丫头才逃过一劫。不过,我倒是觉得,那丫头跟着聋婆幸运多了,起码不会挨饿受冻,现在都读四年级了吧。”老板娘笑了笑,似乎也挺满意这样的结果。
“那你知道陈锦是怎么死的?”杨哥追问道。
老板娘有些不耐烦了,“那种人死有余辜,想不到他心挺狠的,抱着聋婆那俩孙子一块饮毒自尽,让聋婆白人送黑人,天杀的!”老板娘看了眼我们,见到杨哥努动的嘴唇好像要开口说什么话似的,她赶紧抢先一步,“你们别问为什么,我也不清楚,我也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不过,后来有一些看上去凶神恶煞的一群人去找过聋婆,听说是黑道的人,说陈锦欠了人家好多钱没还,要聋婆替陈锦还清债务。这事闹的挺大的,后来来了警察调和才没事。不过那帮人会时不时过来吓唬聋婆还有她孙女。所以,聋婆现在见到陌生人都是拿着扫帚凶巴巴的赶走人家,谁都不例外。”
“那你知道陈锦的媳妇去哪了?她现在的住址?”白玄之眼睛一亮,随口一问。老板娘摇着头,“不知道,跟人跑了呗,幸好是跟人跑了,要不然陈锦非得把她卖了不可,连女儿都可以卖了,何况是他媳妇,是吧?”老板娘狠狠喘了几口粗气,像是在为陈锦的媳妇打抱不平。
“你有没有见过她回来过?”杨哥接着又问。老板娘还是摇了摇头,“这倒没注意过。应该没有吧,要是有人见过她,早就传开了,这村子藏不了事儿。”老板娘这么一说,也有道理。我想了想,“那你知道陈锦媳妇叫啥?”老板娘认真的想了一会,喃喃自语道:“好像叫……小妹吧,姓的话倒没怎么问,就是听过陈锦喊过她媳妇名字几回。而且,陈锦的媳妇很少回来村里,逢年过节都是见到陈锦带他三个孩子回来,他媳妇的话,还真是没怎么回来过。这事我也好奇问过一回,陈锦说他媳妇工作走不开。”老板娘轻轻叹了口气,同时也在为聋婆的命运多舛感到怜悯。是啊,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
聊了好一阵,老板娘也要忙活去了,来了客人,她可是要去盯着货物看的,没准少了一件,她这是要挨她丈夫的冷嘲热讽的。这是她自己告诉我们的,想必这两口子也是经常拌嘴的凑合过着。正如老板娘所言,这夫妻俩前一两年过的是爱情生活,打往后的日子过着都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闹剧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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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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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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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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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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