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昭女相>第五百四十九章 在飞龙山
  文父显得有些犹豫,看着丁母道:“听他方才说的那些,看得出来他是有些真材实料的,万一丁安那小子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日后又富贵又有权呢?”

  “咳,你也不用脑子想想——丁安那小子一来出身贫穷,二来又无亲戚在官场,哪里来的富贵有权哟?况且他的脑瓜子又比一般人转得慢,能有本事赢得富贵和权势吗?”文母戳着他的头说。

  文父仔细一想又觉得是这样哦,但是依然对周荣的话有几分相信,便用商量的口气对文母说:“要不这样,我们趁二十八日那天他来的时机让他给丁安看看手相和面相?”

  文母听了才转颜微笑,道:“这个倒是可以有。”

  于是夫妻两和文丫头一起做饭去了。

  或许是因为听了周荣的话,三人在做饭时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他们的邻居丁安。

  那边厢,周荣离开文家后便先到了离那不远的街市,找了一家餐馆喝粥。

  回去还要爬很高的山路,要是回到破庙再吃晚膳又太饿了,所以他决定先在山脚下吃了晚膳再上山,二来也是为了避免有人跟踪。

  周荣一口粥往下吞,却现那粥梗在了喉咙处。他又用力吞咽,依然没法吞下去,不死心,又往嘴里灌了一口温水。

  这下那粥才慢慢地、慢慢地往喉咙下方流去。

  在那粥慢慢往喉咙流时,周荣感觉喉咙处像是长了什么似的,不仅吞咽困难,还隐约生疼。

  昨天吃东西时都还没有这么严重。

  周荣心头微微颤抖。

  “时日无多”这个词又一次在他的脑海里浮现,让他不觉间有些慌张和焦躁。

  如果病情没办法控制,他的日子就真的不多了,可是他有那么多不舍得的东西。

  当看着别人优哉游哉地吃着东西、聊着无关紧要的事、走在太阳下的小路上,这一切都能刺激得到他。

  以前,他并不是一个敏感的人,但是现在,他很容易触景生情。

  他迈着有些僵硬的步子往山上走。

  为了不被人现,他时不时停下来观察四周。

  他的担忧是多余的,因为自从破庙生闹鬼的事后这一带的居民便不敢往这座山走动了,唯一会经过这里的只是一些过客,但是这样的过客也是很少的,因为这地方太偏僻了。

  回到破庙时,太阳偏西了,再过两刻多钟便轮到他和廖元纪值班了,因此他赶忙躺下休息。

  ......................

  九月的飞龙山漫山枫红、层林尽染。

  站在山头,秋风吹来,让人顿觉神清气爽。

  傍晚时分,江月棠拿着一本书走到红枫林里,于山坡上坐下,眺望着远处连绵的山。

  但见远处的山上也遍布着红艳艳的枫叶,看上去就好像鲜花开满了山头。

  今天是她来飞龙山满一个月的日子。

  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江月棠与语子、师兄们都熟络了,加之大家都很照顾她,所以她的心也就慢慢地定了下来。

  江传雄说得没错,在飞龙山里即便什么都不想,就是这样静静地吹着山风、看着花草树木和远处的云海,都能获得难以言喻的平静,灵感也会随之而来。

  在这一个月里,她写了近十万字的感悟,内容涉及生命、学习、家国、师生、谋士、责任、亲人、爱情和友谊。前世那些断断续续的记忆也逐渐变得清晰——她记起了她前世四五岁到十七岁时生的大部分事。对魏勤和顾微风之间的感情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她还记起了魏勤和顾微风的墓地地址,决定等她跟随顾十八娘行走江湖时去那里看看。

  这天是九月二十九,还有三个月就要过年了。

  无疑,今年她是不能回家去过年了。

  这将会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在外面过年。不过这也没什么,她相信在飞龙山过年也一定会很有趣的。

  再者,最近她忽然现,她来了这里之后并没有很想家,所以从不会在午夜梦回时哭泣,更不会闹着要回家。

  她想,她应该有一颗爱流浪的灵魂,或者有随遇而安的心境。

  十岁的她在红枫叶的映衬之下越地显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专属女子的那份清雅妩媚已经是男式的衣装所不能包裹得住的了。

  好在全翰羽轩的男弟子们都没有往这方面想,只是认为她生了一副女相而已。

  她依依不舍地收回视线,打开书本看起来。

  秋天的风凉爽而柔和,吹拂在她的身上和脸上,让她忆起前世时魏勤在花园里紧紧抱着顾微风亲吻的情景。

  那是魏勤和顾微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吻。他吻得那么细致、那么温柔,又那么缠/绵,仿佛顾微风是易碎的瓷器般。那时,顾微风的心如小鹿乱撞,羞涩而幸福地闭着眼,却隐约听到了血液的流动声。

  今世,萧棣元曾无数次亲她的额头、鬓角、眉心、脸颊、鼻子、嘴角、下巴和颈脖,每次同样是那么的温柔、缠/绵、火热又克制。

  相比魏勤的内敛,萧棣元似乎更加热情和主动一些,但并不失分寸。

  江月棠又忍不住联想起自己成年后和萧棣元的相处情景来,双颊便不自觉地红了。

  她始终相信,萧棣元会有一天排除万难来娶她,而她也始终相信,无论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力有多大,她对他的这份情意也绝不会更改。

  她在红色的枫叶堆中仰躺下去,看向满树满树的枫叶,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在最好的年华里,努力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每一天都不曾浪费,这样的人生让她感到满足。

  如果她是以女孩子的身份活着,她显然不会有这么多机会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因此她忽然意识到不管是江传雄当年让她女扮男装的那个决定还是她当年似乎别无选择时的点头,现在看来都是最好的安排。

  她慢慢地感觉到了困意,便闭上了双眼。

  这时,有脚步声传来,那是在枫叶上走着的声音,沙沙沙的,她一下子便警觉地坐立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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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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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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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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