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二百九十九章春游(三)
  采金银花浪费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踏雪叼着一只野鸡找到他们,沈云芳才收手。

  看了看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该吃中午饭了。她把要装满了的布袋子往筐里一放,跟着李红军去找水源了。

  全了的一家四口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一条小溪边,这是从山上流出来的山泉汇聚成的小溪,溪水冰凉一片,甘甜爽口。

  一家人就在溪边找了个稍微平坦的地方安营扎寨。

  李红军拿出小刀去溪水边收拾野鸡,沈云芳就把带来的一块花布铺到了地上,坐在地上闭眼感受了下周围,确定没有人后,这才从空间里又拿出一个稍微厚点的棉被,铺到了花布上,又拿出一瓶子冲好了的奶给儿子喝。

  也不知道怎么的了,沈云芳从生完孩子三个月以后,奶就越来越少(当然,原本也没有多少),根本不够胖胖吃的,所以现在基本上胖胖都是在吃奶粉,到了晚上睡觉之前,沈云芳攒一天的奶差不多能让胖胖吃一顿饱饭。

  胖胖这半天跟着爹妈眼睛都不够看了,看到什么新奇的东西他都要啊啊喊两声,伸着小手想够一够,所以也累坏了饿坏了,这个时候看到奶瓶,他是四肢全上,牢牢的捧着奶瓶,咕嘟咕嘟大口的喝着。

  “儿子,慢点的,没人跟你抢。”沈云芳看着儿子那没出息劲就没好气,自己也不这么护食啊,这都随谁了。

  踏雪安静的趴在旁边看着,它馋啊。平常小主人喝完了之后,女主人都会把奶瓶再用点清水涮一涮,那点带着奶味的清水就是它的了。

  所以踏雪都养成习惯了,小主人喝奶的时候,它就在旁边等着,排号。

  不大一会儿,胖胖就把一整瓶奶粉都喝光了,然后在老妈的轻柔拍抚中闭上了沉重的眼皮,呼吸着大自然最为纯粹的空气,呼呼睡了过去。

  沈云芳看儿子睡着了,这才起身,用温水涮了涮奶瓶,这才把奶瓶收到了空间里。

  李红军也把野鸡宰杀完成,用水在岸边和了点泥巴,把整个野鸡糊住,然后在野餐布旁边找个地方挖了个坑,把鸡放里面,在上面点上了一堆火。

  “饿了吧,先别管那火了,先吃点东西垫吧垫吧。”沈云芳往外掏吃的东西。

  这些天她在家可是没少捣腾,就是为了现在准备的。

  一大盆子的蔬菜沙拉,没有沙拉,她直接用酸奶代替,味道也不错。不过李红军不太爱吃,所以她又拿出一盆子家常凉菜,用黄瓜和猪头肉一起拌的。主食就是肉夹馍,馍是她自己用大铁锅烙的,没有芝麻酱,她就用家里的小磨磨了点花生酱。最后每人还来了一碗肉丸子汤就齐活了。

  两个人每人吃了三个肉夹馍,喝了一碗汤,肚子半饱,沈云芳把东西往空间里一手,躺下和胖胖一起小憩一下,剩下那半个肚子就等着吃鸡了。

  “你先休息一会儿,等鸡好了我在叫你。”李红军坐在娘俩旁边,大手抚了抚媳妇的眼睛,示意让她休息一会儿,这有他呢。

  沈云芳听话的闭上眼睛,一时间这里只能听到柴火被燃火所发出的噼啪声。

  突然踏雪趴着的两只耳朵立了起来,并且前后动了动,大脑袋也支楞了起来。突然就朝着一个方向飞奔了过去。

  沈云芳听到了动静,睁眼睛一看,就看到了狗尾巴。

  “云芳,你在这看着孩子点,要是有什么不对你就带着孩子往山下走,我看看去。”

  “行,你小心点啊。”两人中肯定要留下一个照顾孩子的,那最好留下的人员就是她了。

  虽然她有空间,遇到野兽可以从空间里拿东西砸,但是在战斗技巧上,和李红军根本就没法比,所以还是让李红军过去看看更合适。

  李红军朝着踏雪消失的地方飞奔而去。

  沈云芳先是看了看四周,所见之处是没有什么危险,她又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周围确实没有危险的感觉,这才睁开眼,开始收拾东西。最后把孩子抱在怀里,坐在火堆边上等着李红军和踏雪。

  隐隐约约的能听到踏雪一两声的叫唤,沈云芳心里还想,都说跟啥样人学啥样子,这话也适用于到狗身上,她家踏雪跟李红军这个主人学的,蔫坏蔫坏,刚刚一声不叫就往外冲,估计是怕把猎物吓跑,现在叫起来了,肯定是已经追上猎物了。

  沈云芳看了看表,李红军离开差不多已经半小时了,咋还不回来,踏雪也不叫了,这是咋地了,猎物跑了还是已经往回走了?

  沈云芳不担心,但是却觉得度分如年。

  又过了十分钟,这才远远的看着有人走了过来。

  沈云芳赶紧的站起来,迎着他们跑了过去。她也看清了,李红军肩上拖着一根藤蔓,藤蔓的另一头是一个简易的担架,而担架上面躺着一个动物。

  沈云芳又走近几步这才敢认,“你们居然打到一头梅花鹿。”

  是的,担架上居然躺着一头鹿,一头公梅花鹿,那长长的角在地上划出两条凹痕。

  “嗯,这家伙跑的太快,多亏踏雪隐藏的好,还是给它撵上了。”李红军摸了把踏雪的头以示奖励。

  他听着踏雪的声音追过去的时候,踏雪不知道和这头鹿已经交手过多少回合了,踏雪虽然机灵,但是还是很忌惮公鹿的两个长角的。不过让它放弃到嘴里的猎物,它又不甘心(这个随女主人了),所以场面一时间僵持了下来。

  好在李红军去的快,接着踏雪在前面挑衅,他很有技巧的摸到了公鹿身后,然后快很准的一刀割断了公鹿的喉咙。

  就这么的公鹿就被李红军给用临时做的担架给拉回来了。

  李红军把已经死透了的公鹿拉到小溪边,然后开始剥皮抽筋。

  家里地方小,没有封闭的院子,要是把鹿拿回家在收拾,那就只能在屋里弄,但是傻鹿血腥气又太重,前后院的都不是一般人,只怕不好办。所以还不如就在这把它就收拾好了。

  鹿全身都是宝,鹿茸、鹿鞭、鹿胎、鹿骨、鹿血都是名贵的药材,鹿茸更是中外驰名的医疗制剂和高级补品,是中药之王。

  “咱这山上还有梅花鹿呢?”沈云芳围着鹿转悠,挺新奇的。

  “你以为呢,顺着这山爬过去,里面就是原始森林,啥野牲口都有。”李红军手里不停,嘴里还能给媳妇解释。

  他们带队去拉链经常会去原始森林,在里面他熊瞎子都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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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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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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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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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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